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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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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简称“安旅协”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安徽旅游职业学院院党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旅游系在校同学以及其他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提高全院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水平。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 “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协会以“扩大学生旅游专业理论知识范围、拓展学生旅游视野、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
3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活动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IP属地:安徽1楼2012-10-29 20:39回复
    6、 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会。
    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IP属地:安徽4楼2012-10-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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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 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 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 公关部
      1、 统一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 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 加强协会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4、 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5、 实行长效管理,与学生家长建立长期的反馈机制。
      6、 开展法律基础讲座,向同学普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知识。
      7、 确保与协会联系的校外单位的合法性。
      8、 保障勤工俭学同学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IP属地:安徽6楼2012-10-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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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协会成员旅游系的同学为主,面向全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 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2、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 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二十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 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协会
        2、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 对协会工作享有参与权。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IP属地:安徽8楼2012-10-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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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7、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8、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 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 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 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1、 对协会工作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协会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2、 对不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有意扰乱协会正常工作组织、损害协会名誉的给予惩罚。
          3、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协会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协会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
          


          IP属地:安徽9楼2012-10-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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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协会活动内容
            第二十五条 协会活动
            1、协会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协会部登记协会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协会部核准并备案。
            2、注册协会需每学期向旅游系办公室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4、定期组织放映有意义的影片和讲座。
            5、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将创办一个自己的网站,以便各项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协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部门负责制: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 档案制度: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IP属地:安徽10楼2012-10-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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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财务制度: 学生协会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协会部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协会部部长和副部长领导,各社和副社长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六章 变更、终止
              第三十二条 协会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变更,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向协会部提出申请,经协会部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登记:
              (1)协会名称发生变化;
              (2)社长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
              (3)社员人数发生大于等于10人的变化;
              (4)协会常规活动内容发生变化;
              (5)协会章程发生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协会成立后,望其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我院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协会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IP属地:安徽11楼2012-10-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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