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多元性社会行政工作。是以人民群众为对象为民施政的国家内政管理工作,朱德同志形象比喻“民政部门就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是政府通过一部分政权建设、一部分社会保障和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来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矛盾的社会行政工作,并以其“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特殊作用而表现出来牵系人心的力量。民政工作以其项目繁杂,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等特点为广大人民服务。
新中国成立后,在彻底完成民主**、稳定社会秩序、建立与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过程中,民政部门的许多工作居于第一线。进入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国内社会的主要矛盾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民政工作贯彻执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充分调动民政对象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依靠社会和集体力量,充分发挥稳定社会的机制作用,把温暖送给“最可爱的人”和“最困难的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更好地为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服务,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使各项民政工作更加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在广大群众告别贫困奔向“小康”的征途上,为实现共同富裕辛勤地耕耘着,恪守“只予不取”的职业道德和“孺子牛”的精神,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