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法院,一起赤裸裸的人情案出炉!!!今年7月31日晚,因一起店铺起名的纠纷,沛县安国镇朱王庄村民朱守军在*****在场的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持菜刀冲向并未参与纠纷的翟东红家门口,将翟东红兄弟三人砍伤,经法医鉴定,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且具有有预谋上门持凶器(菜刀)伤人、一次伤多人(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在**在场的情况下伤人、伤及无辜人员等恶劣情节。伤人后,行为人一方毫无悔改之意,不仅不上门道歉获取谅解,反而到处扬言叫嚣,自己在公检法系统都有人,也有亲戚是律师(表叔刘洪伟,刘洪真和表婶子赵呈玲在法院工作)任何问题都摆得平。我们对此未加理睬,虽然我们是平民百姓,但我们相信现在得社会是法治社会,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相信社会自有公平正义!但我们错了,随后发生的一切都向着不可思议的方向在发展:**机关的抓捕经过说嫌疑人是自首,当着**的面行凶自然没办法逃脱现场,这是用脚都能想到的事实,嫌疑人在此情况下只能爽快承认罪行,姑且可以认为这是坦白吧,但如果因此认为这是自首,这无异是赤裸裸地歪曲法律!不知道我们的****何时变得如此人性化,会这样绞尽脑汁的帮嫌疑人洗脱罪责!
在此,我们也声明,保留着向当事**诉讼的权利!是他们他们的渎职、不作为,没有及时制止犯罪才让让我们受到不应有的伤害。检察院也开始人性化起来,对此种歪曲法律事实的卷中竟然未提出任何疑议。在嫌疑人未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捏造事实,提出嫌疑人认罪态度好,要求从轻判决。法官给出了让嫌疑人满意的判决意见:十个月。
公检法系统都有人,此言不虚。伤人后,行为人一方至今未垫付任何医疗费用,未对我们作出任何赔偿。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致人轻伤的起点刑是一年,增加被害人轻微伤一人一处,增加刑期1-2个月;持凶器伤害他人,增加刑期20%一下。如此计算,其刑期不应低于一年半。当然,既然有了这把尺子,我们也认真衡量了行为人有无可以从轻的情节,但遍阅量刑规则、无数遍审视此案的所有情节,我们实在找不出任何可以从轻的情节,找不到能够原谅他的理由。
吊诡的是,直到如今,我们看不到判决书。
法院院长说,不必让你们知道判决结果;说我们是根据卷宗来判的,作为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们,你们的判决就如此随意么,不质证任何证据就下判决,你们这不是拿法律当儿戏又是什么?
到检察院要求抗诉,办案人员说,我们也不知道判决结果,怎么抗诉。
公诉案件,检察院也无权知道判决结果么?判决结果到底有何猫腻,这样羞于示人?
选择在元旦前夕来判决,且有意隐瞒结果,其目的不言而喻——拖过这十天的抗诉期,让判决成为事实。
尊敬的法官、公诉人、办案**,你们的算盘打的太好了!你们这样玩弄法律,就不怕有一天会被法律严惩么?
风雪的天气里,我们为了得到应有的公正,为了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一次次冒着严寒去法院,去检察院,可只能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注:此案法官朱耘,公诉人暂不知晓,当事**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