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给予XXX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日期:2012-09-11
17:05
浙大发本〔2012〕125号
夏×,男,1991年2月生,江苏连云港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09级本科学生。
该生自己或经黑客协助多次擅入学校教务系统篡改了共计49门课程的成绩。2012年4月,该生又一次进入教务系统篡改“编译原理”课程成绩后,被任课教师检查登分时发现。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09年12月修订)》(浙大发本〔2009〕113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夏×开除学籍处分。
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日期:2012-09-11
17:05
浙大发本〔2012〕125号
夏×,男,1991年2月生,江苏连云港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09级本科学生。
该生自己或经黑客协助多次擅入学校教务系统篡改了共计49门课程的成绩。2012年4月,该生又一次进入教务系统篡改“编译原理”课程成绩后,被任课教师检查登分时发现。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09年12月修订)》(浙大发本〔2009〕113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夏×开除学籍处分。
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