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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狗,生命与法律 涉及法律内容过于理性,看的话请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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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理性的产物,所以在我简单说完后,可定会有人存在对法律或者我的不满的。但是如果法律加入了大量的感性,那么它就难以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标尺了。而且在法律之外,我们还有更强的“软法”,也就是社会舆论与道德。
1
,病态爱哈。 爱哈无可厚非,但是加上自私则是病态。
2
,养哈有自己的权利,但是别人也同样有不受你影响的权利。
3
,即使众生平等,哈可以算是社会中的一个单位,但是其他人也同样是社会中的一个单位。你的权利只能与其他人平等或者自降地位,但是绝不能超过别人。
4
,不要将自己所具有的常识与认知强加给别人,因为别人不是你。
5
你想正确的评判一件事,那么请以社会一般人的角度来考虑,而不是带有偏见和偏激的分析问题。
6
在你容忍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同样在容忍你。你要是容忍不下去,那就别怪别人也不容忍你。
正题
一,人与狗的关系 (以最常见的宠物狗来说)
文明社会提倡爱护生命,所以社会将动物的地位拟制到了与人相近的地步。但这只存在于大多数的发达国家。
中国国情暂时没有条件达到,但是社会中私人群体却是可以做到的。这样你就需要注意,自己将狗看待成家庭成员或者朋友的后果。请不要让自己的家庭成员或是朋友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事情。
二,人与狗的冲突。法律中狗的定性。
实质冲突还是饲主与他人间的冲突,狗在法律上被定义为物,也就是饲主的私有财产。


1楼2013-01-03 11:44回复

    当你的行为触犯了社会所能容忍的最低底线,那么你就要好好考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利了。
    六,权利与自由 (不是公权力,而是私权利。)
    病态爱狗是因为个人过于自私,仅考虑自身权利而忽视了其他人同样有权利的事实了。
    当你认为你的行为其他人没有权利干涉的时候,你已经不再拥有权利了。因为权利都是相对的。
    正是因为有限制的自由,所以你才有权利。你的权利是来自社会成员所作出的共同让步。
    如果你破坏了权利的规则,那么其他人就没有义务再遵守相应的权利规则了。所有人一起都破坏这一权利,最终的后果就是谁也不能再享有此项权利了。
    七,爱狗与支持打狗同时存在时。不是“虚伪”。
    爱狗是建立在文明养狗的基础之上的。而恶意打狗,不分善恶和危害就径直杀狗的那是暴虐。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也就是说人是虚伪的,因为人能将自己内心深处最深的欲望以藏起来,而不是全凭本能行事。
    所以在你说一个人虚伪的时候,你已经输了。因为对方比你更符合“人”的定义。因为他能控制欲望,而你只能释放本能,无异于走兽。
    理性爱狗,是需要为它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目标的。在社会对养狗人的容忍度不断降低的现在,病态的爱狗只会让更多的人厌恶养狗的人,更加的厌恶狗在社会中的存在。
    病态爱狗不是真的爱狗,而是在抹杀它们未来被社会所接受的可能。只有文明养狗,才能让人与宠物和谐相处。
    八,人与狗价值的权衡
    法律上讲,生命权高于物权,也就是人命高于狗命。法律上狗属于物,属于财产。
    再说感性的认识。
    我们自己可以说哈和自己是同样的地位,同样的价值,同样的平等。
    但是我们敢说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自己的狗平等么?
    这个社会就是人的社会,我们不能期冀别人将他自己与你的狗放在同等的地位上。
    人的地位远远高于狗,这是这个社会定的。而自己与狗平等,却是我们个人定的。
    当自私凌驾于他人的合法权利之上,那就是病态的爱狗,是受这个社会排斥的,也是没有社会价值的,更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
    有人用机场托运的狗跑到了机场内部举例,理由是机场有狗飞机就一定会出事么?这样的理由站得住脚么?机场人员就算是将狗击毙,我想就算是全世界的人类都不会认为有什么不妥。因为人命承受不起一个侥幸之轻,因为侥幸的后果一个是生,一个是死。


    3楼2013-01-03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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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突的爆发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社会职责。比如1311日我所回复的帖子里。
      http://tieba.baidu.com/p/2076337132?pn=1
      http://tieba.baidu.com/p/2077878185
      根据帖子内容描述,情况大致如下。
      学生将狗带入校园饲养,学校发现后有学校工作人员与饲主商量过,但是饲主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不将狗带离学校,也不加管束,放任狗在宿舍留滞。协商未果后保安将狗打死。

      这件事情我所想说的有三点:
      1
      、小哈无错。
      2
      、饲主是混蛋,多次协商却不将小哈呆立宿舍,而是不闻不问。
      3
      、保安虽然手段残忍极端,但是请注意他的身份,他是学校保安,维护学生安全责无旁贷。
      学生将狗带入校园,这是世界范围内都不允许的。有些网友喜欢用国外怎么怎么样来批评学校或者是保安的行为,但是我想说,你所认为国外很“人性”的情况在国外根本不会发生。因为在这种事情一出现的时候,JC先带走的是在学校养狗的学生,因为他的行为威胁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安全不是单纯指的是生死,而是包括健康权在内的人身权。
      其次就是这名学生没有给自己的宠物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在你所认为“人性”的国家,这是违反当地法律的。

      我主要说国内,
      国内法治化进程还没有全面到能够有余力照顾到动物的保护立法上。就现有法律规定,饲主对犬只的所有权是受到保护的,但是这是建立在饲主是合法养犬的前提之下。



      4楼2013-01-03 11:47
      收起回复

        在学校中饲养犬只,这种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其他居住在宿舍楼中其他学生的生命健康了,所以这名饲主的权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饲主的权利与他人的人身权相冲突,生命权高于物权。
        接下来再谈论一些网友反对保安将狗打死的理由。
        一、JC可以将狗带走,JC应该管。
        这种事情对于警方来说是很轻微的事情,如果出动警力会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
        个别网友会说
        JC的确会管,因为在家里狗叫扰民的时候,JC是会上门的。
        没错,这种情况JC的确会来,因为你扰民了,你侵犯了他人的安宁权。但是JC来也是想你批评建议,先礼后兵,而不是直接将狗带走。因为JC无权径直处理公民私有财物。
        如果你说“不可能!我家狗在被举报之后,就被JC上门强行带走了!”。那我只能说你是法盲,JC在没有得到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所签署的搜查证时,是不能够进到公民住宅内进行搜查的,所以他不可能进屋将狗带走。你家狗被JC带走了,只能说明你是法盲。
        以上是简单的说明**为什么没法管这件事。如果需要详细说明,那么你想让我说多长时间我都能和你说出来。但是楼主真的时间有些紧张。
        二、动物保护组织。
        先不说保安是我们上一辈的人,就算是现在的年轻一辈,有几个人知道自己所在的当地有没有动物保护组织?从街上随便拉一个人过来问问他,有几个人能知道动物保护组织的联系方式。
        你可能会说了,打电话查查不就知道了。但是别人有什么义务去帮饲主查电话,然后再让动物保护组织将狗带走?
        而且就算是动物保护组织来了,它也物权将有主人的狗带走,因为饲主的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作为第三人的动物保护组织物权管理有主犬只。 能与饲主权利对抗的是面临犬只伤害的那些学生。
        保安的确有选择更好的处理方式,比如将狗带走,而不是就地打死。


        5楼2013-01-0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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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看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1-0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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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养狗。
            在社会对我们养狗人的容忍度不断降低的现在, 病态爱狗是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个别饲主的过度自私,导致了社会矛盾的爆发。
            当一个人将自己的权利凌驾于他人权利之上时,就造成了自己不断被社会排斥的状况。
            病态的爱狗实际上是在害狗,这些人将这个社会对养狗人的容忍度不断降低,他们磨灭了社会在未来接受养狗人的可能性。
            只有文明养狗,正确看待自己的养狗的权利之后,我们才能够创造一个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
            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为自己的宠物或者“家人”、“朋友”创造一个有力的成长空间。
            病态爱狗无异于饮鸩止渴, 你现在过度的强调爱狗,就会造成其他人的排斥,因为你不代表所有人,这个社会上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狗。你不能强奸别人的意志。


            9楼2013-01-0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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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看…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1-03 11:56
              回复
                我估计也没有几个人看,中国的民众大多处于“群体无意识”的阶段,权利义务的意识还处于萌芽阶段。 那样的话就怪不得别人“侵犯”你所拥有的“权利”了。
                能有十个人看这帖子就不错了 吧友谁有什么疑问可以在这里发言,我再有时间上网的时候会帮忙解答法律问题的。


                11楼2013-01-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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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赞同楼主的说法


                  IP属地:四川12楼2013-01-03 11:59
                  收起回复
                    。。。我很想保持队形,可是我看到他们的回复的时候,我已经看完了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3-01-03 12:00
                    收起回复
                      好长 看了一半 没看完 顶吧


                      15楼2013-01-0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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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提问。
                        对狗狗有扣押处理等权利的有哪些机关?
                        有些地方的地方法规会规定,到某个年龄不注射芯片的狗狗属于违法养狗,有权没收,这个科学吗?
                        如果狗证在江苏办,那带狗去外地,外地的部门有权利因为我违法当地法规而处理我的狗吗?
                        狗证应该会写主人吧,主人的户口如果是香港的,那内地可办理狗证吗?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3-01-0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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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不错 支持zq 文明养犬 才是我们这些爱犬人最应该做得


                          17楼2013-01-03 12:10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