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晚9时左右,程某见小杨的房门开着,就溜进去盗走手机一部,离开时程某发现自己的房门钥匙也能打开小杨的门锁,遂欣喜不已。12月29日凌晨,程某戴上之前买自行车时顺便购买的面罩,趁小杨熟睡时悄悄打开了小杨的房门。
在匕首的威胁下,程某抢走了小杨的手机及少量现金,看到没有什么大收获,程某就动起了歪心思,将小杨强奸,并拍摄了小杨的裸照,威胁小杨不许报警,同时还要求小杨第二天晚上准备1000元现金,否则就把裸照发给小杨的男朋友及其他朋友的手机上。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小杨答应给程某500元。
12月30日凌晨,为了取走500元,胆大包天的程某竟再次来到小杨的房间,因为害怕,女孩小杨没敢再回去住。
看到房间里没人,程某感觉被戏弄,随即拿笔写了一张字条,进一步威胁杨某。
昨日,记者在**莲湖分局便衣侦查大队见到了程某留在受害人杨某房间内的字条,上面写着:“我的忍耐是有限的,如果我再看不到你人的话,等我发出了就晚了”,还威胁说“后果自负”。如今,这张字条成了小程犯罪的有力证据。
一名办案**告诉记者,留完字条后,小程并没有闲着,而是再次戴着面具,手持匕首进入同院另一间出租屋,对房间内两名女性受害人实施抢劫,抢走手机一部、戒指两枚。
目前,嫌疑人小程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