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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时间的推断
角膜浑浊 单位:小时
轻度 12
中度 24
高度 48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
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 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内
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
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
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
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4、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
环境温度(℃)
死亡时间 -----------------------------------------------------------------------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
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
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


1楼2013-02-20 23:11回复
    死亡时间的推断
    角膜浑浊 单位:小时
    轻度 12
    中度 24
    高度 48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
    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 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内
    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
    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
    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
    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2楼2013-02-2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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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6 11: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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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食物中毒及一些急救方法
      --------------------------------------------------------------------------------
      1.砷食物中毒
      元素砷不溶于水,无毒性。但其化合物一般都有毒,最常见的为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亦称白砒。不纯的三氧化二砷含有少量硫化砷,俗称红砒。三氧化二砷和一些砷的化合物广泛应用于农业杀虫。由于保管不当,农村曾发生误食拌过农药的种子而引起中毒。三氧化二砷是白色粉状物质,无臭无味,也曾因误食而发生砷中毒。
      砒霜中毒的抢救方法如下:
      (1)尽快予以洗胃,即使服毒已超过4小时,也应洗胃。 对神志清醒者,可先予催吐。洗胃可用温开水、生理盐水、1 :2000~5000的高锰酸钾液或1%碳酸氢钠液,每次200~ 300毫升。催吐、洗胃应反复多次进行。洗胃后可给予0.5% 活性炭悬液200~300毫升(或用烧焦的馒头未溶液),以吸 附去胃内残余的砷化剂。
      (2)催吐、洗胃后,应予导泻,可用蜂蜜水或硫酸镁20 ~30毫升等。
      (3)民间解砒霜中毒方有:①经霜过的胡萝卜缨1000 克,煎汤饮。②绿豆150克捣碎,鸡蛋清5个,调后服下。③ 甘草、绿豆粉各50~100克,水煎,洗胃后饮服。④硫黄12 克、绿豆粉15克,共研为细未,冷水调服,缓缓服之。 中毒症状严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抢救。
      2.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硝酸盐在体内可转化为亚硝酸盐。某些地区的井水中含大量硝酸盐,用以烹调食物中,会引起中毒。特别是连续使用的蒸锅水,硝酸盐更加浓缩,用以烹调食物或调制奶粉则更易导致中毒。蔬菜腐烂变质时,亚硝酸盐含量迅速上升。不有以较稀的盐水腌菜(5%~10%以内),在腌后15天内食用,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烹调加工过的蔬菜,在高室温下存放,可使某些病原细菌急剧繁殖,使亚硝酸盐含量增高引起中毒,并可同时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此外,亚硝酸盐为白色不透明结晶,易溶于水,偶因管理不当,将之当作精盐或食用咸混入食品,误食中毒。
      亚硝酸盐中毒应立即抢救,可按如下方法实施:
      (1)迅速灌肠、洗胄、导泻,让中毒者大量饮水。
      (2)患者要绝对卧床休息,注意保暖。应将患者置于空 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坏境中。呼吸困难者给予氧气吸入,并 输入新鲜血液300~500毫升。
      (3)使用特异性解毒剂。用25%葡萄糖液加1%美蓝溶 液,静脉注射,剂量按l~2毫克/公斤计算;也可口服,但 剂量加倍。
      (4)应用大剂量维生素C。维生素C可使高铁血红蛋白 还原为血红蛋白。
      3.锌食物中毒
      锌的中毒量为0.2~0.4克,氯化锌致死量为3克~5克,硫酸锌致死量为5克~15克。国内由锌引起的食物中毒,大都是由于用镀锌的白铁桶、白铁壶制作或存放清凉饮料(酸梅汤)及醋而引起,也有用镀锌器皿煮海棠、苹果、山楂而引起中毒的事例。用镀锌容器配制酸性饮料,即制即饮用无妨,但在容器中盛放一日后再饮用即可发生程度不等的中毒症状。
      4.发芽马铃薯食物中毒
      马铃薯的主要有毒成分是生物碱龙葵素,它不易溶于水,性质较稳定,烹调时不易去除或破坏,它在马铃薯中的正常含量为2~13毫克/100克鲜重;发绿部分可含80~100毫克/100克鲜重;马铃薯芽含量可达500毫克/100克鲜重。一般以每百克鲜马铃薯含20毫克龙葵素作为食用的安全界限,因此对已发绿或发芽部分应彻底削除,否则会引起食物中毒。
      中毒症状为上腹部绞痛,恶心、腹泻、呕吐(严重吐泻可致脱水及血压下降),体温升高可达38℃~40℃,脉搏频速,头痛、嗜睡、感觉迟钝以至昏迷,严重病例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发芽马铃薯中毒的急救方法如下:
      (1)中毒较轻者,可大量饮用淡盐水、绿豆浊汤、甘草汤 等解毒。
      (2)中毒较严重者,应立即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咽后壁 催吐,然后用浓茶水或l:5000高锰酸钾液、2%~5%鞣酸 反复洗胄;再予口服硫酸镁20克升导泻。


      3楼2013-02-20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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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适当饮用一些食醋,也有解毒作用。
        (4)呼吸衰竭者、应进行人工呼吸;昏迷时可针刺人中、涌 泉穴急救。 经过上述处理后,中毒严重者应进快送往医院进一步救治。
        5.河豚鱼中毒
        河豚鱼是一种滋味鲜美但含有剧毒的鱼类,品种繁多,我国约有15种。它的身体呈圆筒状,胸鳍后方有一对黑色斑点,没有腹鳍。它没有肋骨,吸入空气后身体就变成球形。河豚毒素的毒性,比氰化钠强500倍以上。
        河豚鱼中毒的特点为发病急速而剧烈。患者先感觉手指、唇和舌刺痛,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关四肢乏力、发冷,口唇和肢端等处知觉麻痹;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全身麻痹、瘫痪,然后言语不清,紫绀,血压和体温下降,最后呼吸衰竭而死。
        一旦发生河豚鱼中毒,可按如下方法抢救:
        (1)中毒早期应以催吐、洗胄和导泻为主。抢救者立即用手指或筷子、鹅毛等刺激中毒者舌后根、咽后壁催吐,亦可灌麻油催吐;然后用0.5%活性炭悬液或1:5000高锰酸钾液反夏洗胄;最后给中毒者口服硫酸镁或硫酸钠20毫升导泻。
        (2)中毒者出现呼吸衰竭时,应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予吸氧。
        (3)民间解河豚毒验方:鲜橄搅和鲜芦根各200克,洗净后捣汁口服。 南瓜根1000克,洗净切片,用清水4大碗 煎取浓汁2大碗,1吹饮服。经过上述初步处理后(或同时),尽快将中毒者送往医院 抢救。
        6.木薯和苦杏仁中毒
        木薯又名树薯、葛薯等,我国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南等地均有种植。生食木薯或食用前未经合理加工处理,可引起中毒。苦杏仁系蔷薇科山杏种子的核仁,我国河北、山东、山西及湖北各地均有出产。杏仁分苦、甜两种,甜杏仁可食,苦杏仁常发儿童误食而中毒。其他如桃、枇杷、樱桃及李等的核仁,也可因生食而中毒。
        它们的有毒物质是氰甙,在酸或适当水解酶的作用下,可分解产生氢氰酸,因而具有很强的毒性。苦杏仁须经水浸泡1~2天后,煮透或炒熟方可食用。木薯含氰甙量以皮中最高,鲜薯应先去皮切片,浸水3~5天后捞出晒干;或去皮切开后煮熟,在水中浸48小时以上,然后蒸煮食用,比较安全。
        7. 毒蕈食物中毒
        蕈类通称蘑菇,为大型真菌,可分为食蕈、条件可食蕈和毒蕈三类。食蕈味道鲜美,有一定营养价值,我国约有300多种;条件可食蕈,主要指通过加热、水洗或晒干等方法处理后方可食用的蕈类(如白乳菇等);毒蕈指食后可引起中毒的蕈类,我国有100余种,其中剧毒者10多种。毒蕈中毒常由于个人或家庭采集野生鲜蕈食用,缺乏经验,误食毒蕈引起。
        毒蕈的有毒成分比较复杂,一种毒蕈常可含多种毒素。几种毒素同时存在时,有的互相拮抗,有的互相协同,而且毒蕈含毒素量又因地区、季节和生长条件不同而不同,因而患者症状也较为复杂。个人的体质、烹调方法和饮食习惯等均与能否引起中毒或中毒的轻重有密切关系。
        毒蕈中毒的抢救方法是:
        (1)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食毒蕈不久而无明显呕 吐者,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催吐;而对呕吐明 显者则不必催吐。然后用1:2000~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浓 茶水、0.5%活性炭混悬液等反复洗胃。无腹泻者,于洗胃后 用硫酸镁20~30克或蓖麻油30~60毫升导泻。
        (2)民间单验方:①空心菜洗净,切碎绞汁频饮。②紫 苏(全株)10克,甘草15克,水煎服。③生甘草50~100克, 绿豆50~200克,水煎服。④鲜鱼腥草根、叶50~100克,水 煎服。⑤绿豆120克,蒲公英60克,金银花(干)30克,紫 草根50克,大青叶50克,甘草15克,每日:剂,水煎服。 经上述处理后,中毒症状未见好转或逐渐加重者,应及 时送医院抢救。
        8.动物甲状腺中毒
        甲状腺,俗称“粒子肉”含有大量的甲状腺激素。屠宰时,动物甲状腺未搞除干净,可因误食而中毒,有毒成分为甲状腺激素。由于甲状腺激素的性能比较稳定,一般的烧煮烹调不能将它破坏;动物甲状腺中毒的潜伏期为1天左右。等。人吃了以后可引起类似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中毒反应,出现头晕、头痛、烦躁、抽搐、心悸、发热、多汗、失眠、气短、四肢酸痛、疲乏无力、腹痛、恶心及呕吐等症状;有些人还可出现皮疹、水泡、下肢水肿、手指震颤、和精神失常。


        4楼2013-02-20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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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人体特征~~~~~~~~~~~~~~~~~~~


          6楼2013-02-2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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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名侦探的条件:
            1、严守秘密,对委托人的秘密守口如瓶。
            2、不受贿,正义重于金钱。
            3、即使搜查劳而无获,也不要怜惜筋骨。
            4、判断不要先入为主,只有证据确凿才是事实。
            5、写调查报告不要失实。
            6、不要为私情所动,行动时理智要胜于情感。
            7、柔道及空手道等防身术,要掌握其中一种。
            8、心理学、法医学、鉴定科学的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9、观察力敏锐。而且能够科学的观察作案时的气象条件,以及现场的特殊情况,因为有些证据会随着时间消失、变化的。
            10、有直感力,通过一件不起眼的物证,看穿真相。
            11、靠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推理,重现作案时的各种手段。
            跟踪术:
            1、切忌害怕被对方发现而踌躇不前,应细心而果断地行动。
            2、如果对方躲进建筑物,应迅速查明有无后门及可逃退路。
            3、如果一味的盯着前方,有可能被对方的同伙反跟踪,所以应经常注意前后左右。
            4、事先准备好简单的化装工具。
            5、有必要准备饼干、巧克力等易携带食品。
            6、如有时间赶紧解手,随时保持轻装。
            7、跟踪女性时,注意不要被误认为流氓。
            8、穿没有声响的胶底鞋。
            9、在对方买车票时,要大胆地接近,弄清其去向。
            监视术:
            1、要仔细调查周围地形,隐蔽到犯人容易逃跑的地方。
            2、为防范家犬及野狗吼叫,要备好狗食。
            3、即便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也要化装,以免引起怀疑。譬如在海边,要装扮成钓鱼人;在公园扮成情侣或写生画家。
            4、如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一旦有情况,难以行动敏捷,所以要经常活动手脚,放松肌肉。
            5、在车中隐蔽时,最好经常改变车的位置。
            6、两个人分别埋伏时,如需用对讲机联络,要用狗或猫叫声来联络。
            7、夏天为了防蚊子,要准备杀虫剂。
            8、可以带上微型照相机,记录下被跟踪者的停留地点和时间。
            询问术:
            1、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首先讲话要彬彬有礼。
            2、会说不如会听。
            3、如果对方家里养有宠物,要逗其玩耍。这样做对方会融洽的同你讲话。
            4、重要的事情要从不同的角度,再次询问加以确认。
            5、在谈话人面前不要记录,以免引起对方警觉不说了,所以听到的事要在脑中暗记。
            6、如确实怕忘,要训练两手能插在口袋中做记录。
            7、对方的牢骚语、以及拉家常,也要注意倾听。
            8、要根据对方说话的习惯,随时改变说话方法。


            8楼2013-02-2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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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用常识
              ※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 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本条感谢鸿上网友的指正!)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侦探常识(二)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11楼2013-02-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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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僵与诈尸
                人在死亡后,大概2-3个小时,全身肌肉由于失去神经支配以及自身的收缩特性,会逐渐僵硬,这就是尸僵现象。通过尸僵的程度也可在死亡早期大致判断死亡时间。由于人的肌肉有这样的特点:上肢的屈肌力量大于伸肌(如肱二头肌力量大于肱三头肌),而下肢正相反,伸肌力量大于屈肌。所以发生尸僵时,上肢各关节逐渐屈曲,而下肢各关节则伸直。所以记得有一道推理题是讲如何利用尸僵令死尸扣动扳机杀人的,很有意思。当然,也有例外的,有些人天生下肢屈肌的力量比伸肌大,因此死亡几个小时后尸僵会令死尸“坐”起来,这个在中国古代唤作“诈尸”,现场效果极佳。


                12楼2013-02-20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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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6 1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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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伤的症状
                  坠落伤:
                  人体从高处坠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就会形成坠落伤。这种损伤多系自杀或意外事放。但犯罪分子也常用高坠手段杀人,或者用其他手段杀害后又高坠尸体,伪装成自杀或意外事故。坠落伤的形态和轻重程度同坠落的高度,地面质地、被害人年龄、衣着以及着地方式、部位等因素都有关系。坠落伤一般分布很广,头、胸、腹、四肢、体表以及体内,可同时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坠落可以直接形成撞击伤,也可间接形成震荡伤。损伤的程度,可以出现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挫裂创、骨折、内脏破裂,甚至还可出现肢体断碎。
                  坠落伤通常体表呈较轻微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但内部则由于机械力的直接、间接或震荡作用,出现广泛性的内脏破裂和骨折。坠落时,躯干表面的损伤只发生在与地面接触的一侧,另一侧无损伤。高坠时。头部先着地,多出现皮下血肿或挫裂创,颅骨可形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有时颅底发生间接骨折,耳、鼻、口出血,两眼睑皮下出血,呈青紫色。臀部先着地,由于传导作用,可出现脊椎压缩性骨折和枕骨大孔周围的环状骨折。由于震荡作用,肝、肾、脾及胃肠也常发生破裂。躯干侧身着地时,在接触地面的一侧,出现广泛性皮下出血、挫裂伤,并常有肋骨骨折和内脏破裂。
                  对坠落伤要结合现场勘验、尸检、化验等各方面情况,综合推断死亡的性质。尤其要注意死者有无中毒症状,坠落伤以外的致命伤、抵抗伤,以便作出自杀、意外事故或他杀的结论。
                  切创:
                  切创是用锐器的刃口在人体表面沿长轴移动并施加压力,将组织切断而形成的损伤。切创可以分布于人体的各个位部。法医检验中以切颈最为常见。其他的如切腹、切腕、切断动脉等在法医检验中也时常见到。
                  菜刀、小刀、剃须刀片、薄铁片以及玻璃片、碎瓷片等,凡是具有锐利刃口或簿边缘的坚硬之物,都可以形成切创。切创的口呈纺锤形哆开,合拢时呈线状。创缘整齐、平滑。创角尖锐。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皮肤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力量很大,税器刃口切及深部,可在骨质上留下线状切割痕迹。 菜刀既可作切创致伤物,又可形成砍创。如果是钝刀或卷刃刀、玻璃片、瓷片等刃口不很锋利的锐器形成的切创,由于牵位作用,创缘不很整齐,同时伴有表皮剥脱。切创在自杀或他杀案件中都可见到。自杀的切创多在颈部,是切断颈动脉而致死的。自杀切创一般位于喉结上方。右手握刀,则切创多在左颈部;左手握刀,创口多在右颈部。创口由上向下斜线走向,一般进刀深,出刀浅。切割次数较多时,在主要创口的上下方,通常可见有多道平行排列的浅表切伤,这是自杀者害怕疼痛而留下的试探伤。他杀切颈,创口一般进刀、出刀都比较重,创底较深,伤痕严重。如果反复切割,伤口大多走向不一,排列不平行。创口上下无试探伤,创底深。他杀案件,手掌或肘、臀部有时可留下抵抗伤。此外,自杀案件中,也有切割腹部、生殖器的。
                  切创出现的部位,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案件的性质,也可以表现出自杀或他杀的某些特征。通常手掌、手指的切创,大多是因自卫夺取凶器形成;毁容切割伤多在面部;伪装切创多见于额部、胸部、腹部、四肢,但创伤浅表,并且是在自己的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在与性有关的犯罪案件中,有切伤**或切伤男性生殖器,或者在女性大腿内侧造成切创等。根据切创的形态、部位以及伤痕方向,可以推断是自伤还是他伤,是自杀还是他杀,可以推断致伤致死方法和死亡情况。
                  刺创:
                  长而尖的锐器刺入人体,就会形成刺创。这类锐器有刺刀、匕首、三棱刮刀、小刀、柳叶杀猪刀、剑等。这些锐器既有尖端,又有刃口,具有刺和刺切的功能;另外一类是有锐利尖端但无锐利刃口的锐器。如铁钉、钢钎、锥子、鱼叉等。这类锐器虽不能使人体皮肤、肌肉组织断离,但可以使皮肤、组织分离。
                  这种锐器刺入人体,也能致人死亡。如钉子从颅顶钉入致人死亡。此外,尖而硬的竹质、木质、玻璃、陶瓷锐器刺入人体,也可形成刺创。


                  13楼2013-02-2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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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创的特征是体表创口小,刺入组织深,破坏性大。常因刺破心脏、肝脏、脾脏、肺脏器官或大动脉,发生血气胸或大失血,而致人死亡。刺入人体的锐器,形成刺入口、刺创道。如果锐器刺穿人体,则形成刺出口。有刺出口的刺创是贯通性刺创,未穿透人体的刺创是盲管性刺创。贯通性刺创,多出现在颈部及四肢,锐器特别长时,也可出现在胸部。盲管性刺创,常见于背部、腹部。
                    刺创的刺入口形态,与锐器刺入部分横断面形态有密切关系。有刃的锐器刺入口呈▲形,创角一钝一锐。双刃匕首刺入口呈◆形或◆◆形。三棱刮刀刺入口呈▲或▲▲▲;圆锥形锐器刺入口呈纺锤形或裂隙状。若锐器表面锈蚀或粗糙,则刺入口周围或创缘皮肤上常伴有表皮剥脱。由于磨擦作用,有时刺入口出现轻度的皮下出血带,但刺创的刺入口没有组织缺损。这与枪弹形成的射入口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带是有区别的。刺创道的深浅,一般与锐器刺入人体的长度相当,据此,可以推断锐器的长度。刺创道受锐器的长短、机械力的强弱以及刺入部位的组织结构的影响。但是,锐器较长,而用力较小,也可形成较浅的刺创道;较短的锐器,刺击有弹性的软组织或脂肪较厚的部位,因挤压作用,可以使刺创道深度超过锐器刺入部分的长度。盲管性刺创的创底与刺入锐器的尖端形态相吻合。如果用有刃口的锐器进行挑刺,形成刺切创,其创口、刺创道形态难于反应锐器形态。锐器刺入人体与骨质接触,可形成骨质损伤。骨质上亦可反映出锐器尖端形态,有时可残留锐器断端。锐器尖端刺中胸骨、肩胛骨、颅骨,机械力强大时可形成孔状骨折,其形态、大小与锐器横断面相近似。刺创道与刺入锐器方向一致。依据刺创道的方向,结合现场情况,可以推测凶手作案的方式及凶手与被害者的位置关系,进而为推断刺伤过程、自伤或他伤提供依据。刺创,可以是他杀,也可以是自杀形成的,灾害性刺创极少见到。他杀案件中的刺创,可发生在人体任何部位。刺创方向不一致,衣裤帽常有与身体一致的刺破口;手掌等部位往往有抵抗伤;伤势一般较重,有的立即死亡。自杀案件中的刺创,往往在自己双手能够达到的部位;无抵抗伤;致伤工具多遗留在现场;伤痕方向与手持锐器的方向大体一致。自伤伪称他伤,则刺创多在表浅;有试探伤;并且创口往往在非致命部位
                    砍创:
                    凶犯用具有一定重量,并且易于挥动的锐器刃口,向人体垂直或斜向砍击,使组织分离而形成砍创。形成砍创的锐器,有刀、斧两类。刀从用途不同来划分,有菜刀、马刀、柴刀、竹刀、杀猪刀等,可以形成切创,又可以形成砍创。斧,有木工斧、劈柴斧、肉斧、消防斧等。斧刃可形成砍创,斧背可形成挫裂创、骨折、皮下出血等损伤。斧刃形成的创,是典型的砍创。
                    砍创可分布在人体任何部位。他杀案件中,砍创常见于头部、面部、颈部。四肢也容易形成砍创,但多是抵抗形成的损伤。锐器砍击,也常常形成骨质损伤,如孔状骨折、凹陷性骨折等。锐器垂直砍入时,切口成直线形,创缘平顺,创底平整,两壁间无组织间桥。斜向砍击时,可形成瓣状创。瓣状创边照略有卷曲。有时斜向砍击,还能削去一部分皮肤、骨质,形成创面。由于锐
                    器刃口、重量、形态各异,形成的砍创也不尽相同。
                    斧刃形成的砍创,创口长度不超过刃长,创缘光滑平直。锐利刃口形成的创口呈直线形,创缘周围无表皮剥脱和明显的皮下出血。锈蚀钝刃和卷曲斧刃形成的创口哆开较大,创缘伴有表皮剥脱及轻微的皮下出血。斧刃全都砍入人体时,两创角较钝。一端砍入则一钝一锐,呈楔形。创底在创角钝的一端较深,锐的一端较浅。砍击颅骨时,轻者形成条状砍痕,重者呈舟状凹陷性骨折或孔状骨折,创角常伴有延伸性骨裂纹。斧刃一端砍入颅骨,形成三角形孔状骨折。
                    刀刃具有刃长而薄,重量较轻的特点,既可作砍器,又可作切器。刀刃创一般较长,创口呈直线形,创角尖锐,创缘整齐,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刀刃卷曲或缺损,形成的创口通常不太整齐。这样的创口特征,对于推断认定凶器有一定意义。刀刃砍击时,往往收刀端创角伴有拖刀形成的切割痕迹。刀刃砍击也能形成颅骨骨折。垂直砍入颅骨,常出现线状骨裂,骨裂区不大。当力量大或反复砍击邻近部位,则能形成粉碎性骨折。正因为刀刃薄,容易缺损,所以偶尔亦在骨质砍痕创口内遗留残缺的刀刃断片。提取遗留的刀刃断片,对于与凶器缺口部分作同一认定有重要意义。


                    14楼2013-02-20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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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体
                      一氧化碳
                      CO经呼吸道吸入。吸入的CO通过肺泡进入血液,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
                      空气中CO分压越**bCO浓度也越高。吸收后的CO绝大部分以不变的形式由呼吸道排出。在正常大
                      气压下,CO半排出期为128~409分钟,平均为320分钟。停止接触后,如提高吸入气体的氧分压,可缩
                      短CO的半排出期。
                      进入血液的CO与血红蛋白及其它某些含铁蛋白质(如肌球蛋白、二价铁的细胞色素)形成可逆结
                      合。它与血红蛋白具有很强亲和力,即C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Hb的亲和力约大300倍,致使血
                      携氧能力下降,同时HbCO的解离速度却比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慢3600倍,且HbCO的存在影响氧合血
                      红蛋白的解离,阻碍了氧的释放,导致低氧血症,引起组织缺氧。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因此
                      首先受累。缺氧引起水肿、颅内压增高。同时,缺氧和脑水肿,造成脑血液循环障碍,而血管吻合支
                      较少和血管结构不健全的苍白球可出现软化、坏死、或白质广泛性脱髓鞘病变,产生帕金森氏综合
                      征和一系列精神症状。部分重症CO中毒患者,在昏迷苏醒后,经过2天至2月的假愈期,又出现一系列
                      神经-精神障碍,称之为迟发性脑病。
                      急性CO中毒迟发脑病是指急性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过2~60天假愈期,又出现神经精神症状。
                      a.精神障碍:定向力丧失、计算力显著下降、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生活不能自理,部分患者可
                      发展为痴呆综合征。或有幻觉、错觉、语无伦次、行为失常、兴奋冲动、打人毁物等表现。
                      b.锥体外系症状:表现呆板面容,肌张力增高、动作缓慢、步态碎小、双上肢失去伴随运动,小书写
                      症与静止性震颤,出现帕金森综合征。
                      c.锥体系神经损害:表现轻偏瘫、假性球麻痹、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
                      d.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失写、失算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头颅CT检查可发
                      现脑部有病理性密度减低区。脑电图检查可发现中度或高度异常。
                      氨气
                      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恶臭味。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
                      引燃浓度17%)。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
                      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水溶液呈碱性,0.1N水溶液PH值为11.1。液态
                      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 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
                      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
                      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主要用于制造硝酸、炸药、合成纤维、化肥; 也可用
                      作制冷剂。
                      氨气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
                      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人接触553mg/m^3可发生强烈的刺激症状,可耐受1.25分钟;
                      3500~7000mg/m^3浓度下可立即死亡。
                      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
                      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可出现紫绀、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及水肿、呼吸率快、肺部罗
                      音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喉水肿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致窒息,还
                      可并发气胸、纵膈气肿。胸部X线检查呈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血气分析
                      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
                      误服氨水可致消化道灼伤,有口腔、胸、腹部疼痛,呕血、虚脱,可发生食道、胃穿孔。同时可能发
                      生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死亡。
                      眼接触液氨或高浓度氨气可引起灼伤,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应立即用流动清水或凉开水冲洗至
                      少10分钟。
                      皮肤接触液氨可致灼伤。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30分钟。
                      硫化氢
                      硫化氢是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
                      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具有“臭蛋样”气味,但极高


                      15楼2013-02-20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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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采矿、冶炼、甜菜制糖,制造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以及
                        皮革、硫化染料、颜料、动物胶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有机物腐败场所如沼泽地、阴沟、化
                        粪池、污物沉淀池等处作业时均可有大量硫化氢逸出,作业工人中毒并不罕见。
                        硫化氢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
                        缺氧。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
                        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中度中毒者粘
                        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
                        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重
                        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
                        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一甲胺
                        一甲胺(methylamine,CH3NH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重为空气的1.07倍。易燃、易爆、有
                        强烈刺激性氨样臭味。碱性程度较氨强。一般加压成液体贮存或运输。
                        一甲胺主要用作染料、农药(如甲胺磷)、制药(如非乃根、磺胺)、燃料添加剂、溶剂、火箭
                        推进剂等。在其运输、生产、使用和管道维修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陈旧、超载运输等因素
                        造成一甲胺大量泄露,导致中毒发生。
                        一甲胺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转化成二甲胺或氧化生成甲酸,二甲胺对人体的
                        毒作用类似一甲胺,且作用更强。一甲胺对眼、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
                        机体全身有拟交感神经作用。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咯痰、胸闷、气急、紫绀,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肺水肿,并因支气管粘
                        膜脱落致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纵隔气肿、急性呼吸窘迫
                        综合征(ARDS)、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发生脑、心、肝、肾等多脏器损害。
                        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灼伤皮肤
                        呈暗红色,类似强碱样灼伤。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
                        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睑痉挛、视物模糊。检查可见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水肿,重
                        症者角膜混浊、角膜溃疡,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
                        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咽喉、食管和胃灼伤,可见恶心、呕吐、口干、咽痛、吞咽困难、
                        上腹疼痛、消化道出血。


                        16楼2013-02-20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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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真棒!你是学医的吗?


                          17楼2013-09-1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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