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自由过了火
带三个表 @ 2006年06月06日1:32
庄羽诉郭敬明抄袭案,以人们意料之内的郭敬明败诉而告终,但让人意料之外的是,郭敬明始终缄默,拒不公开道歉,出版社也是如此。然后,郭敬明的支持者继续声援郭敬明,比如,有人一直人为,抄,也得看怎么抄,人家小四抄的好,有青出于蓝的本事,你抄一个试试?言外之意,粉丝们人为,郭敬明抄了,但是他抄的好,也是一种创作。
对这种粉丝,我看就差大嘴巴抽他了,一个连是非都不会判断的人,有什么资格去狡辩。但是再仔细想想,这大嘴巴还不能一下扇过去,这帮孩子为什么对简单的对错都缺乏判断?为什么郭敬明抄了不认错,法院判决了之后仍然嘴硬?我想,肯定有原因的,我们为什么不去想想,是什么让他们这些人失去了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
对郭敬明来说,他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承认抄袭,向对方道歉,可能就背上一辈子的黑锅,怎么洗都洗不掉的;不承认抄袭,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他今后的日子也不好过,他无论在干什么,也都会带着一个“抄袭巴赫猜想”的帽子。他现在权衡的是,承认或不承认哪个对他的负面影响更大?
有句话讲叫“知耻而后勇”,抄就抄了,又不是抢鸡蛋,有什么扛不住的?几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谁一辈子没犯过错误呢,诚实的人总是会被原谅的。但是,如果我们用普通人人的思维方式看郭敬明,那就大错特错了。郭敬明显然不会这么简单地去像普通人那样思考这个问题,他首先觉得抄袭这事儿被揭发出来,被推向道德和法律的审判台,在他看来,这是不公平的,一帆风顺的郭敬明,在遇到这样棘手的事情,他感受到的是太委屈,他不会想到另一个作者是否更委屈,他是比庄羽更有名的人,所以,他的委屈一定要比庄羽委屈。我就算犯了错,也是你给我自由过了火,所以我很委屈,这是郭敬明的逻辑。
你不要去指责郭敬明的这个混蛋逻辑,在我看来,这个逻辑并不混蛋,因为在他的价值观里,这个逻辑的存在是有道理的。出版商的过度恩宠和追随者的过度吹捧,实际上已经让郭敬明进入了一个和我们常人不同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他的自由是可以过火的,所以,他无法理解他犯的错到底是个什么错,他只能感到委屈。
这让我想起了马拉多纳,这个天才球星从成名后一直麻烦不断。他拒不承认私生子;用手球获利也不承认,然后发明了“上帝之手”一说,让人哭笑不得;他用气枪射击前来采访的记者;他沾染了吸毒的坏毛病。总之,这个球王的身上有许多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我们可以说,马拉多纳没什么文化,所以干出了这种事情,而且面对人们的质疑百般狡辩。但是,没文化的球员不止马拉多纳一个人,人家怎么能做到诚实呢?这让我想起了罗大佑的一句话:“算命的老者受到无知人们过度的恩宠。”郭敬明也好,马拉多纳也好,他们都是缺根筋的天才,就像街头的算命老者,人们需要他们,就会迷信他们,反过来就会影响到他们对世界的判断,明明自己在欺骗别人,但是由于有人盲目相信,他的欺骗就变得合理,这也是人们给他自由过了火。所以,马拉多纳敢把上帝请出来为他作证。
郭敬明现在也在思考究竟把谁请出来做他的挡箭牌。他面对法律判决,是否也该来一句“这是上帝之手抄的”呢?面对庄羽的回击和庄严的判决,郭敬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就不承认抄袭,这是最好的选择。虽然法律可以强制执行,但是那是违背我郭敬明意愿的,我可以被迫按照法律执行判决中该执行的义务,但是不代表我承认了。如果有人问郭敬明,你看你还是抄袭了。这时郭敬明至少有一个解释:“我没抄,是法院判我抄袭的。”反正法律不严肃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多郭敬明这一次也无所谓。
名人之所以是名人,就是因为他们的世界观和普通人不一样,他的自由可以过火也可以走火,甚至可以藐视、颠覆任何道德、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