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谷文学社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空谷文学社的性质
空谷文学社成立于2011年10月10日,文学社以“让所有爱文学的人主宰文字,让所有怀作家梦的读者成为作者,让爱读爱写的笔者言记四季,字载青春”为宗旨,为所有怀着一个缤纷的文学梦的朋友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一个提高水平的空间,文学社强调面向所有热爱文学的人开放,让作者拿起笔,体察生活,刻画生活,品味人生,描绘人生,要求社员以成功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条 空谷文学社的活动宗旨
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让文学的艺术价值得以提升和传承,充分发挥文学社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组织文学社,让爱好文学的人相互交流学习,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艺术素质和阅读写作能力,让更多的读者实现作者梦。发现具有文学专长的人,提升社员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培养社员的团队意识、合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创造大批文学爱好者,通过多种方式给予重点培养并向社会推荐,为写手们的成才奠定基础,扩大和宣传文学社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三条 空谷文学社的发展
本社加强与兄弟文学社联系,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不断完善管理系统,促进本社进步。加强与全国文学报刊杂志及其他新闻媒体的联系,经常向其推荐本社优秀作品,扩大知名度。稳中求新,求真务实,全社社员齐心协力让空谷文学社成为知名的文学社团,成为新生代文学诞生的摇篮。为中华民族写下更多有价值的文学考据,做好做大,成为各大文学爱好者向往的社团。
第四条 成为空谷社成员的条件和程序
凡文学爱好者,承认并拥护空谷文学社的组织章程,热爱文学热爱创作,有一定的文学天赋和写作能力(附:有成熟作品5篇或5篇以上,字数不限)且表现积极者均可申请入社,经审核成为空谷文学社社员<参见2670240310空间社规和社员申请须知,也可直接咨询社助244730631>。
第二章 社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空谷文学社社员的基本权利
1、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的学术研讨,经验交流,采风笔会、评比奖励等。
2、社员有权参与本社重大事件商议。
3、所有成员入社即成为空谷社会员,随时交稿,会员稿件优先发表。
4、所有成员均可参与每次评选,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5、社员有权向文学社提出各种有利于本文学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6、社员有权对本社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周年会上进行调整,特殊情况除外。
7、社员有权向文学社提出退社申请<书面稿上交人事部吊销档案,经审核即可退社>。
8、社员享有批评权。
9、社员享有评比权。
10、社员入社则享有其他相关权利。
<附:参见本空间社规适时增补修改。>
第六条 空谷文学社社员的基本义务
1、在校学生务必努力学习,已工作者务必认真工作,遵纪守法。
2、自觉遵守社规,执行文学社管理层审批的相关决议。
3、服从文学社组织领导,自觉维护本社声誉和形象。
4、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5、社员间彼此尊重,团结和睦,共同进步。
6、积极按质按量上交稿件,凡本设社员均义务交稿一篇。
7、每月签到最低10次。
8、所有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分内职责,对空谷、对自己负责,态度端正,做事严谨。
<附:参见本空间社规适时增补修改。>
第三章 奖惩制度
第七条 对于社员的奖励明细
1、对空谷文学社工作有重要贡献者。
2、积极宣传本社并吸收5名及以上成员者。
3、积极参加活动,无缺勤且无拖稿现象者。
4、发表作品并得到一致好评者。
5、参加社内活动表现突出者。
(根据实际情况增补)
第八条 对于社员的惩罚明细
1、无故缺勤且未递交书面请假申请者。
2、三次不交文者。
3、三次不参与社内活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