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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少年||++版权声明暗藏玄机——芳文社禁止轻音小圆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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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LJ发布于2013/03/21 14:41:37

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特意点开出版社官网去查看版权声明,这就像安装软件时把许可协议从上到下看一遍一样,一般人是不会这么做的。但如果你查看芳文社的版权声明就会发现,即使是自己画的角色图,同人小说也好,不管是营利还是非营利,都属于侵权行为,是不允许传上网的。
由于芳文社旗下拥有着《K-ON!》和《魔法少女小圆》等多部著名作品,因此如果真的贯彻有关标准,将对同人创作等领域产生很大冲击。
这一段的翻译是这样的:
1:禁止上传相关出版物的封面及内页照片或扫描图
2:禁止上传出版物内容或者目录
3:禁止上传登载出版物的概要或者以出版物为原型创作的小说等题材
4:禁止上传角色画像或者照片
5:禁止上传自主创作的角色绘画
6:禁止上传用出版物或角色(包含自主创作)制作加工的软件、图标以及壁纸等
7:禁止转载芳文社主页内容
以上行为,不论是否出于营利目的,都将对著作权造成侵害,如若不予遵守将可能诉诸法律手段解决,还请注意。
腾讯动漫翻译了业界人士对这一规定的解读如下:
上面这些声明中,第三条等同于禁止了二次创作;第五条将禁止掉PIXIV等网站的自主创作同人图的上传;第六条等于将几乎禁止掉所有壁纸网站;而返回来再看第一条,这等于连剧透都不允许。
对于像芳文社以及小学馆等地方宣布的二次创作禁止,我们该如何解读呢?真的就没有二次创作的空间了吗?我们来听听内部人士的解说分析。
其实,这表面上全面禁止二次创作的条款声明,其实是为了防止其他公司运用己方的作品赚钱、同人志在商业发展上的过火行为以及令作者生气的二次创作,因此声明本身是为了对这些方面进行警告。
所以,性质健康的粉丝型二次创作活动,出版社并不会去特意限制。不过,出版社想借此提醒一点,正是因为拥有著作权的作者、出版社和动画公司的“善意和好意”,这些范畴的二次创作活动才得以默许。也就是说,二次创作并不是理所当然合法的。如果二次创作者的行为过分不适当,将会遭到法律惩罚。
换句话说,出版社要不要查你,这个标准完全是看——


IP属地:河南1楼2013-03-24 13:56回复
    诶!!!


    2楼2013-03-2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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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啥?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3-24 21:03
      收起回复
        。。。


        IP属地:广东4楼2013-03-2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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