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自己曾发表过<1990年中国的人权状况>,内容对人权高度赞扬,其中一句是:"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但是经常又说:"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政,使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受到损害."人权这玩意怎么能成为借口呢?且怎么就只能成为别国“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的借口呢?难道人权这玩意只在别国才有?最后我想说的是,与其发表米国的人权报告,不如发发自己的人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