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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文】短短一篇虐死你,短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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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贴吧的忠诚,明明忙到死还是忍不住发帖啊,如果有类似的文,大家也可以贴出来看看,很有爱啊,如果虐不到你,攻喜大人你的终于生了、生了、虐点升了~~~~如果有人发过类似的就删了吧~~~因为最近再看老文。。。二爷打冲锋~~~


1楼2013-05-08 00:15回复
    二爷厉害 BY:于睫
    小毓先生祖上是在旗的满人。
      他若是早生个几十年,必能同他的先人一样享受一世的荣华富贵,锦衣玉食,直至老死。
      可惜他生在了民国,家族的势力与风光如同他幼年时当玩意儿的珠玉玛瑙翡翠碗,丢开手就再找不回来。
      到小毓先生十五岁那年,雕梁画栋的大宅子终至败落干净,一砖一瓦也尽数变卖。失去栖身之所的人自是要各谋生路,能跑多远跑多远,省得被不识人间疾苦的大少爷缠上,平白多个累赘。
      其实小毓先生并非如旁人想的那样,是个万事不能的废物。在那些衣食无忧的日子里,他学过不少本事。
      他有不错的笔墨功夫,会画几笔颇有意境的设色山水,能写一手很有风骨的瘦金体,还能吟几句中规中矩的诗词。他也通些音律戏曲,能唱整出的文生戏,胡琴更是拉得极好。
      他这些在以往年月里用来打发时光的能耐,现如今亦可为生存换些小钱,供他在胡同里租上一处带两间小房的院子,不至衣食无着,流落街头。
      他的字画卖出的不甚多,偶尔有人请他题几张扇面;却有不少票友看中他的好胡琴,时常有人上门请他托戏。
      他为此结交了很多人,更因为他的风度与谈吐赢得无数好口碑,从而引得更多的人寻上门来。
      他的身量不高,却能把最小家子气的衣裳穿出最高贵的气派;他从不因曾经的家世而骄傲,也不为如今的落拓而自卑。他永远那么气定神闲,悠然淡定;他待人不过分热情,也不十分冷淡;他不曾巴结过什么人,也没怠慢过什么人,却得到菊儿胡同街坊四邻的一致尊重。
      菊儿胡同还有一位人物,人称二爷。
      二爷姓秦,是秦家的二少爷。秦家同小毓先生一样,是菊儿胡同后搬进来的住户。
      秦老爷长了一双高高在上的机灵眼,甚会审时度势见风使舵。军阀混战时期,他凭着那双看透山高水低的慧眼,在各省辗转做过几任油水丰厚的小官。及至民国丢了职,也已经捞足捞够。于是他们举家迁往北平,顶下菊儿胡同最好、最大、位置最正的一处院子,吃着老本等待进新政丨府谋差的机会。
      秦二少爷是个浓眉大眼的高个子,早先被一心指望能书香传家的秦老爷狠逼着读过一些书,偏他好动不好静,喜欢耍把式练功夫,越大越背离老爷子要他读书做官的期望,现如今更是十天半月不碰一下书本,却日日把拳脚舞得呼呼生风。
      因他脾气暴躁,点火就着,不光在外打架惹事,跟自家老爷子也混不吝。有次把秦老爷气得口不择言,指着他道:“你哪是秦家的二少爷,你生生是我的二爷!”
      这事不知被哪个嘴快的下人传出去,“二爷”的混号便由此叫开。
      秦老爷一怒之下不再多管二少爷。他也想开了,好歹还有个一向斯文听话的大少爷,人又机灵通达,若能寻机会在新政丨府给他觅个好差使,后半辈子就可靠他了。


    2楼2013-05-08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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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爷把自己当个豪爽又义气的江湖侠士,在外打抱不平是家常便饭,若有人求助更是义不容辞,有十分力绝不会只使出九分九。
        他学功夫时结交了不少三教九流的朋友,因此他从不轻看谁,也不高抬谁,跟谁都亲切周道。菊儿胡同左邻右舍百十号人,不论是窝脖儿的,搭棚的,拉洋车的,还是洋行里做事的,他跟谁照面都大声打招呼,笑容与言语都透着实打实的真。
        二爷与小毓先生头回碰面,就觉着他的言谈举止、行动做派与自己平日里见过的人都不尽相同,却是最得体最叫人瞅着舒服,一见之下就教人想与他亲近。
        二爷对自己的为人甚是自负,相信无论何人,但凡与自己略有交往,便不会不念他的好,愿与他成为兄弟朋友。
        他既想与小毓先生结交,自是勤着登门拜访主动上前示好。小毓先生对二爷的热情却没有做出同等的回应。客气归客气,再无其他。虽说叫人挑不出理儿来,二爷却有些焦躁,因他拿捏不准那人是不是厌烦自己。
        ——笑成芍药样地跟他打招呼,只换来他轻微的一个点头;口沫四溅地讲了半晌趣闻笑话,他也只会把嘴角往上动那么一小下;义愤填膺地与他论不平之事,他脸上宁静得连半个表情都没有;巴巴地送给他时新的小玩意儿,他收下就随手放在一边,也没显出点高兴或是感激。


      3楼2013-05-08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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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爷一听,更是火冒三丈,铁锤似的拳头挥过去,几下又把那人打翻在地,紧跟着就是大脚一通狠踹。
          “爸爸哎!您饶了儿子吧!”刚才还穷横穷横的人,立马双手抱头蜷缩在地上成了软蛋。
          二爷抬脚还要继续踹,小毓先生抱住他的胳膊道:“二爷,他既‘叫’了,您就饶了他吧。”
          按北平的规矩,动手的人若有一个叫了“爸爸”,另一人没打够也不能再打。
          二爷只得硬生生将踹出去的脚跺在地上,吼道:“滚!回去叫你家奎爷好好管教管教!”
          小毓先生将二爷请进门。屋里有几位访客见二人面色有异,刚想询问,二爷已经耐不住,连呼几声打得不过瘾,把经过连说带比划地学了一遍。
          众人听罢,先把无礼小人骂了一顿,又拱手道:“还是二爷厉害,”“多亏二爷在跟前儿,不然小毓先生非得吃亏。”
          二爷心下得意,接过小毓先生端过来的清茶,正跟他脸对脸打了个照面,觉着他看向自己的眼神都比平时温暖许多,二爷脸上更是乐成大朵姬花魁的模样。


        5楼2013-05-08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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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半月,二爷没敢在小毓先生家露面。
            依小毓先生的性子,更不会主动上门找什么人。但他多少有点惦念二爷,不见还怪想的,好像少了点什么;但是又怕见他,他知道见面少必不了一场尴尬。
            小毓先生想到这,不禁伸手摸了摸曾被二爷亲过的地方,脸颊竟然跟那天一样热烫起来。
            这天下午,聚在小毓先生家的几位票友和访客都在说一件新鲜事:有个中国人,在前门楼子把个日本兵打得哇哇乱叫。
            唱老生的半调子票友说:“有个车夫拉客人到前门,收了钱刚要走,就被个短腿子兵拦住,逼他脱了衣裳检查,还用枪托打他。因为车夫收的都是咱中国的钱……”
            小毓先生一言不发,双手攥成了拳头。
            旁边有人插话道:“幸亏有个厉害的爷们儿,把那短腿子兵狠揍了一顿,给咱中国人长了脸,也救了那车夫一命。不然非得叫活活打死!”
            “后来来了一队小鬼子,跟前门楼子开了枪逮人,那帮孙子也笨,大半天连个人毛也没抓着。有人说那位英雄会飞檐走壁,是位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武林侠士。要是咱中国人都跟他似的那么厉害,看谁还敢跟咱们叫板?”
            小毓先生握紧的双拳渐至放松,脸上也浮起微笑。
            吃晚饭的时候,小毓先生家的人已经都散了,突然有人打门,出来一瞧是二爷。
            二爷问小毓先生可听说日间前门楼子打日本人的事,小毓先生答听说了。然后便无话。
            二爷看着桌上的两盘饺子,咽了口唾沫,说:“我还没吃饭呢。”
            小毓先生给他添了碗筷,还倒了醋。俩人相对而坐。
            二爷说:“这西葫芦馅不错,挺香的。”
            “是东院沈太太的手艺。”小毓先生应道。


          8楼2013-05-08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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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爪机贴文不方便,推一个 欺骗by林仑 吧,虐得死去活来的TAT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5-0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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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兰 By 甘草柴胡

              萧冬彦这次回来的时候我没有在家里等他。
              我住的那个区正上方的玻璃天幕上,破了一个大洞,紫外线、酸雨和尘埃趁虚而入,方圆5公里左右一时犹如人间地狱,居民纷纷向外撤离,大部分被安置在城北的旧厂区。一小部分人不愿意接受这种安置,就在城市里面流浪,比如我。
              我不知道萧冬彦是怎麽找到我的,我的通讯工具都关掉了,但他还是摸到了带我回去过夜的那个男人的门外,大声喊我的名字。这个男人很富裕,他住的是一栋小小独立的洋房,甚至还带了个花园。他的涵养也不错,听到萧冬彦在外边大嚷居然也没有什麽不悦的表示,只是笑笑叫我赶快回去。
              我能回到哪里去?本来还打算在他这里赖几天的。慢吞吞的穿上衣服向外走。临出去的时候,顺手从他家院子里的蔷薇树上揪掉了好几朵花。
              人生就是这麽不公平。地球环境急剧恶化,土地比钻石还要贵。有些人被强行送去外太空开发新行星,有些人被流放到玻璃罩外听任酸雨侵蚀,最后连骨头都留不下,但有人居然还能够拥有大片土地种蔷薇。
              萧冬彦看我出来便闭了嘴,上下打量我一眼,低头往前走。我就在他后面跟著。他一直不回头。我走得慢了,他就停下来等我,直到我跟上他。每次他见到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就会是这个样子。


              11楼2013-05-08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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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个样子不奇怪。
                我奇怪的是他不回头怎麽知道我走得快还是走得慢。
                又来到那个家居式旅馆。
                每次我都跟他说,只要租一个太空舱就好,不用这麽破费。太空舱是模拟航空器建造的旅馆,因为节约空间,所以比较便宜。而家居式旅馆就要贵得多。但他根本不会听我的。
                他说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窝在航天器里飞来飞去,见了太空舱就恶心。
                我知道他是为了我。
                一个家,一个家,双足能踏在土地上,能自由的呼吸和活动,不用像工蜂一样挤在密密麻麻的蜂巢里。
                我和他没有家。平时我住的就是蜂巢一样的宿舍。我是建筑工,每年有大半时间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参与新城市的建造。所谓建造新城市,就是在地面上竖起玻璃帷幕,净化里面的空气和土壤,建设各种设施,等一切就绪,居民开始迁入之后,我们就要开往新的荒地。
                由於这个工作时常要把自己暴露在酸雨、紫外线、空气污染、地震等等种种危险之中,
                尽管有防护服,但仍然会落下各种后遗症,因此也算是高危工种,所以每工作八个月,就可以休息四个月。
                工作量大,但薪水却并不高。因为没有什麽技术含量,而且你不做的话有大把的人会等著做,所以收入只够维持一个人的生活。


                12楼2013-05-08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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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萧冬彦。但可惜,他也是个穷人。他的收入虽然比我好一点,但一年薪水积攒下来也不够买一寸土地。
                  更年轻一点的时候,我们曾经真诚地相信只要一起努力,未来就会有结果,於是一起拼命工作,一起拼命攒钱,希望以后能够拥有一个自己的家、能够永远在一起。但是这样几年过去之后,当我们发现攒钱的速度远远比不上通货膨胀的时候,一切梦想都化为了泡沫。
                  那时,我们曾经一起站在市长家被铁栅栏圈起来的草坪外,他拉著我的手说,我们也会有这麽一块地方的,虽然不会有这麽大,但是也能让你种很多你喜欢的东西。
                  "我喜欢铃兰。"我傻乎乎的说。
                  他送过我一本画册,上边有这种娇嫩的植物,它的花朵是淡紫色的,形状就像一个精致的铃铛。我觉得它很聪明,把色彩、形状和声音完美的结合在一起。那时候,我真以为它可以像铃铛一样被风敲响。


                  14楼2013-05-08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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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就种满院子的铃兰,再种些藤萝,让它爬到房上去。" 他竟然因此在臂上纹了一株铃兰,说是作为励志的图腾。
                    现在,有时候,他仍然会一手擎著烟,一手抚摸著我的脊背,喃喃说道:"我们会有家的。房子不用太高,院子也不会太大......"通常这会是我们在家居式旅馆的床上的时候。 我什麽也不说,只望著窗外的塑胶树发呆。


                    15楼2013-05-08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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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俩到了旅馆里,一进门,他就把我推到浴室去。
                      "我洗过了,再说沐浴是要另外算钱的。"干净水是一种奢侈品。 他仍然不说话,只做了个手势叫我进去。
                      等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床上睡著了。他太累了,估计一下飞船就忙著找我了。 我上床去,躺在他身边。他翻过身,把手搭在我的腰间。
                      以前,每次他下飞船,不管多累,我们都会不顾死活的拥抱在一起。现在,大多数的时候就只会这样静静躺著。
                      其实他不用这样的,真的。我只会是他的拖累。我有无数次想要逃跑,我酗酒,和别人胡混,专门做他不喜欢的事,但又被他找回来。
                      他和我不一样。我是从人造子宫中生长出来的无数"工蜂"中的一个,而他却是有父有母的自然人。如果不是因为和我在一起,他也不会失去父母的信任和疼爱,不会失去他的家。其实现在还来得及,只要他放弃我,只要他回去求他们原谅......
                      萧冬彦睡得很熟,我却一直难以安眠。我下定决心,等他醒来,我一定要好好和他谈一次。 但是我第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却马上被他粗暴地打断。
                      "你为什麽不相信我!你要相信我!"他很生气。他平时很少生气,但是我一提出分离,他就会暴跳如雷,甚至有时会因此和我动武。
                      我怎麽能不相信他?我最相信的就是他了。如果我不相信他,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麽可以让我信任了。
                      我不信任的,是这个世界。


                      16楼2013-05-08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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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坐在了吧台前,要了一种清凉的混合酒。我也过去坐到他身边。
                        过了一会,他对我说:"要我给你买杯酒吗?"
                        我点点头。
                        "你是gay?我好像看到你跟了我好长时间。"
                        "这真漂亮?你是在哪里纹的?"我轻轻抚摸著他臂上紫色的铃兰,他没有拒绝我的触碰。 "是因为我女朋友喜欢,所以才纹的。"他眨眨眼,煞有介事地说。
                        "是吗?那你一定很爱她。"
                        "哈哈,骗你的!"他好像笑得很开心。把无袖上衣整个脱下来,他让我看他的肩,那里有一条细细的红线。
                        "我因为事故失去了右臂,这条胳膊是后来移植的。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它,因为我的身体还真有点排斥这个陌生的东西。"
                        但对於这条胳膊,我却一点也不陌生。因为我曾经把头枕在这上边安眠过无数次。
                        我一遍又一遍地抚摸著它,就像从前一样。
                        那个人的眼神越来越迷离。他说他以前没有试过男孩。但是像我这样漂亮的他愿意尝试一下。
                        我跟他回到公寓,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他打昏了。本来想把那只胳膊从他身上切下来,但是想到胳膊在他身上,也算是对萧冬彦生命的一种延续,我就放弃了。
                        从公寓里出来,我一路踉踉跄跄地往回走。
                        他一定是死了。他把自己拆开买了,不然根本买不起那房子,弄不来那些钱。他是少有的自然生产的健康人,所以他的器官要比人造子宫生产出来的克隆人贵无数倍。
                        可是,可是,他还是把自己给贱卖了。因为在我的眼里,他的珍贵胜过世上的一切。
                        我痛恨自己,比痛恨这个世界更甚百倍。
                        我发疯一样去寻找他的下落,到黑市去向每一个器官贩子打听。终於,在一个头目那里,我用右眼作为代价,换来他冻在冰柜里的最后一部分还没有卖出的结缔组织和软骨。
                        我买了一个最好的冷藏器官的专用冰柜放在卧室里。冰柜上面,养著一株铃兰。


                        19楼2013-05-08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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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早上,我都会去和他说说话,顺带看看铃兰是不是又长新叶子了,有没有结出花苞。 开始的时候,我们总是一起回忆过去;现在,我们大多数时间都在规划未来。是的,我和他的未来。
                          轻轻抚著日渐突起的肚子,一种满足充实感油然而生。在那里面,我的肠系膜上,一个由他的细胞克隆出的胚胎正日益成长。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你说过的,永远。
                          ——————————完————————————


                          20楼2013-05-08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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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骗人,一点都不短!楼主你的梦电台怪咖了,不想理你(自我吐槽玛丽苏附体,还苏不起来。)
                            好吧、晚安、亲们、今天在下先去碎觉了


                            21楼2013-05-08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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