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北京市住宅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工商分局、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并就该《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原接受当事人委托代收代付房屋租金等费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于规定之日起停止接受新的代收代付委托,对存续期的业务应当主动与委托人签订补充协议,并于规定时间将租金支付方式全部调整为租赁双方自行划转。这意味着,在以往二手房租赁市场中较为普遍的房屋托管业务将被明令禁止。
摘的新闻。不过不知道对小中介黑中介有没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