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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性质
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性质分为公办、民办、和独立学院三种形式。公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单独或者联合举办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由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相对独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历证书。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首批9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之一,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东方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每年招生录取时批次如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等是为了录取工作需要而划分的,毕业证书和录取批次无关。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院校,学生毕业后我校颁发与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一样的由国家教育部监制,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毕业证书可以通过国家教育部官方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是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从2007年开始颁发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师队伍情况我校是一所社会公益性学校,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我校办学特色。各专业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学校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高校聘请了一大批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深的资深教授在我校任教,同时从各重点高校招聘一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学院在低年级实行了班主任制,专任青年教师必须承担班主任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外籍教师来校执教。
黑龙江东方学院性质
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性质分为公办、民办、和独立学院三种形式。公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单独或者联合举办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由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相对独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历证书。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首批9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之一,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东方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每年招生录取时批次如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等是为了录取工作需要而划分的,毕业证书和录取批次无关。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院校,学生毕业后我校颁发与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一样的由国家教育部监制,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毕业证书可以通过国家教育部官方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是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从2007年开始颁发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师队伍情况我校是一所社会公益性学校,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我校办学特色。各专业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学校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高校聘请了一大批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深的资深教授在我校任教,同时从各重点高校招聘一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学院在低年级实行了班主任制,专任青年教师必须承担班主任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外籍教师来校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