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公益”之“微”,首先是指参与主体之“微”和力量之“微”。传统观念中,人们对慈善的认知往往本着“达则兼济天下”的心态,慈善是政府、大机构和少数“成功者”的专利,慈善成了道德竞赛,谁捐的钱越多,境界也就越高。“微公益”改变了这种局面,它的参与者多数是社会普通民众,对于善举,它强调有无,而不追求多少。这种全新的互联网应用促成了一个虚拟社会,公共话提在网民社群中快速传播,为微公益提供了情感载体,搭建了宣传平台,成就了组织手段。
微公益”之“微”,首先是指参与主体之“微”和力量之“微”。传统观念中,人们对慈善的认知往往本着“达则兼济天下”的心态,慈善是政府、大机构和少数“成功者”的专利,慈善成了道德竞赛,谁捐的钱越多,境界也就越高。“微公益”改变了这种局面,它的参与者多数是社会普通民众,对于善举,它强调有无,而不追求多少。
微公益的慈善主体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大企业家,它甚至没有过去大慈善者那种行侠仗义扶贫济困的远大抱负,取而代之的是举手之劳的、轻松的甚至是寓慈善于乐的参与方式。然而,正是这种点滴之善,见证着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推动着慈善事业的进步。微公益所倡导的重在参与、自我管理的理念,也为现实社会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对比“微公益”和传统的机构型公益形态,可以发现,前者依赖分散的网民,汇聚的是草根的“微力量”;后者依赖企业或有较大经济实力的个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两者没有交集。现实中,传统公益机构纷纷上网,为公民参与公益提供网络渠道;另一方面,近来兴起的“微公益”组织者也意识到,单纯利用网络,缺乏机构的规范管理,活动将难以持续。现今针对“微公益”的部分质疑,亦与专业化不足的现状有关。从这个角度说,传统公益形态与“微公益”并非泾渭分明,“微公益”不会取代前者,只有互相补充,新生力量才可能获得更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