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31号2点最左右在高速公路上压到一个石头(应该是切割路面下来的那种)当时没有拍照等等,结果去了汽车修理厂一看轮圈变形,只能自己认倒霉自己修了呗,高速都是列害的单位啊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责任分不清,我看了好多关于这方面的事故,最后认定驾驶员有责任,说实话凭什么高速本来就是高速快车道100-120码,你能有躲闪的机会?有躲闪机会你敢?飞了怎么办死了怎么办,一定要出事故高速才管,我说的是大家以后有了这事不能说车没事人没事就算了。咱拿了高速费吧,为什么不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一定要出了事故死了人才管,我看了一个案例结果驾驶员还有30%责任,我去尼玛应该躲闪要是躲闪飞出去怎么办,还有公道吗?不懂了 我的意思没什么就是问问现在社会还有公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