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托规模:不超过49000万元
2.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还款(可申请延长12个月)
3.预期年收益率:
100万元≤单笔认购/申购资金<300万元:9.5%
300万元≤单笔认购/申购资金<800万:11%
单笔认购/申购资金≥800万:11.2%
4.资金用途:向借款人三亚金中海发放信托贷款,用于“金中海·蓝钻”项目工程、装修费用;
5.风控措施:
1.抵押: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三亚市三亚湾中海路5号“金中海•蓝钻”项目中224套公寓、47套别墅以及78个车位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面积共计30860.26㎡,预评估价值11.97亿元,本息抵押率31.56%。
2. 担保:
(1)南京市龙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南京市龙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金龙及其夫人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回款监管:
(1)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金中海蓝钻项目销售回款的100%进入销售回款账户;
(2)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黄山金龙岛项目销售回款的100%进入销售回款账户。
4.项目监管: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对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金中海项目进行监管:
(1)要求三亚金中海提供每月报成本、费用支出及销售状况资料,我司根据项目情况按季度或不定期对其进行现场核查;
(2)截至信托存续半年时,如销售不佳,我司有权降低其销售价格,加快资金回笼,确保信托本息的安全;
(3)对三亚金中海项目的费用等成本支出均须向我司提交用款申请,经我司指定人员审批后方可用款。
5.资金归集:
(1)若信托计划未提前结束、未申请延长期限,从信托计划存续第19个月起,三亚金中海按照未偿还信托本金的10%、10%、10%、15%、15%、40%的比例逐月归集至信托专户;
(2)若信托计划申请延长12个月,则从信托计划存续第31个月起,三亚金中海按照未偿还信托本金的10%、10%、10%、15%、15%、40%的比例逐月归集至信托专户。
6.若三亚金中海申请发行二期并经我司批准,则补充以下增信措施:
(1)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编号为黄国用(2010)第127号住宅用地18.4万平方米、黄国用(2010)第128号商服用地18.48万平方米及在建工程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经预评估为3.02亿元;
本项目抵押物预评估价值14.99亿元,合计本息抵押率35.28%。
(2)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
(3) 2013年11月27日后我司可派驻现场监管人员,对黄山金龙岛项目进行现场监管,与其共管其公司的合同章、财务章、公章及法人章,审核并保管其销售回款的全部合同及发票等基础资料。
7.公证:相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参考资料:http://www.dyxtw.com/sichuanxintuo/201306133965.html
2.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还款(可申请延长12个月)
3.预期年收益率:
100万元≤单笔认购/申购资金<300万元:9.5%
300万元≤单笔认购/申购资金<800万:11%
单笔认购/申购资金≥800万:11.2%
4.资金用途:向借款人三亚金中海发放信托贷款,用于“金中海·蓝钻”项目工程、装修费用;
5.风控措施:
1.抵押: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三亚市三亚湾中海路5号“金中海•蓝钻”项目中224套公寓、47套别墅以及78个车位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面积共计30860.26㎡,预评估价值11.97亿元,本息抵押率31.56%。
2. 担保:
(1)南京市龙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南京市龙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金龙及其夫人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回款监管:
(1)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金中海蓝钻项目销售回款的100%进入销售回款账户;
(2)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黄山金龙岛项目销售回款的100%进入销售回款账户。
4.项目监管: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对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金中海项目进行监管:
(1)要求三亚金中海提供每月报成本、费用支出及销售状况资料,我司根据项目情况按季度或不定期对其进行现场核查;
(2)截至信托存续半年时,如销售不佳,我司有权降低其销售价格,加快资金回笼,确保信托本息的安全;
(3)对三亚金中海项目的费用等成本支出均须向我司提交用款申请,经我司指定人员审批后方可用款。
5.资金归集:
(1)若信托计划未提前结束、未申请延长期限,从信托计划存续第19个月起,三亚金中海按照未偿还信托本金的10%、10%、10%、15%、15%、40%的比例逐月归集至信托专户;
(2)若信托计划申请延长12个月,则从信托计划存续第31个月起,三亚金中海按照未偿还信托本金的10%、10%、10%、15%、15%、40%的比例逐月归集至信托专户。
6.若三亚金中海申请发行二期并经我司批准,则补充以下增信措施:
(1)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编号为黄国用(2010)第127号住宅用地18.4万平方米、黄国用(2010)第128号商服用地18.48万平方米及在建工程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经预评估为3.02亿元;
本项目抵押物预评估价值14.99亿元,合计本息抵押率35.28%。
(2)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
(3) 2013年11月27日后我司可派驻现场监管人员,对黄山金龙岛项目进行现场监管,与其共管其公司的合同章、财务章、公章及法人章,审核并保管其销售回款的全部合同及发票等基础资料。
7.公证:相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参考资料:http://www.dyxtw.com/sichuanxintuo/2013061339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