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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不作为,56中校长段智和严重不负责任,孩子摔伤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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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中学生邓宇昭在上体育课时发生摔伤的事情经过
2012年3月7日,上午10:30左右接到孩子班主任胡国荣的电话:说孩子邓宇昭在学校组织的体能锻炼中摔伤,让我们家长带孩子去看看。我请假出来,在涧西区南峰园住宅区花坛拐角处看见孩子一个人从学校里出来,自己托着左手,表情很痛苦、脸色煞白,学校没有安排同学或老师陪同。
随后,我们在二0二医院进行CT检查,检查结果很严重,即刻带孩子到洛阳市正骨医院进行治疗,并告知老师。
这次摔伤造成孩子左臂关节两处粉碎性骨折,手术进行了8个多小时,住院19天,费用41152.49元。2013年1月18日进行二次手术取出臂内钢板(钉),住院10天,费用11010.79元。两次手术费用共计:52163.28元。家长给孩子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26242.37元,余25920.91元及门诊费用。校方责任险和家长买的意外险报销1.5万元,还有12229.33元没报销。在两次住院期间,学校没有一位老师去医院询问情况,直到我们找到学校,他们还以各种理由来推卸责任。多次去学校交涉,最后校方给1000元作为补偿。校方认为他们投了校方责任险,就不再有任何责任了。
2013年6月8日,我到教育局信访办,要求出面调解并索赔,包括医疗费用和家长陪护费及后续康复治疗。教育局信访办后来回复与校方说法完全一样,把我们搪塞过去了。
我们认为:
1、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在校园里上体育课;孩子摔伤地方在校外的家属区,家属区没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不适宜做体育课训练;当时作为体育训练弹跳的场地是家属区的一个水泥台阶,约80公分高,除了邓宇昭摔伤严重外,其他同学都有不同程度的摔伤和擦伤。
2、事发后,校方和相关领导老师不作为,对受伤学生漠不关心,没有探望过学生,并一再的推卸责任;
3、孩子左臂至今仍有10°—15°左右未完全伸直。对孩子今后的生活、择业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们要求:
1、56中相关领导和老师为不作为和不负责任道歉;
2、对学生进行经济补偿。
孩子家长:贺珊


1楼2013-06-17 22:39回复
    试过问过


    2楼2013-06-18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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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岂止是这样冷漠他还贪了我家好几千块啊还是没给我弄进这学校里后来找他就不承认了人品真是渣真该好好教育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6-0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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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9-3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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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9-3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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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9-3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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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04-1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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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六中懂得都懂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04-3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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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六中懂得都懂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2-04-3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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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呢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2-06-0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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