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2012年底,黄骅市楼西村的耕地(机关稻田和西洼)共计500余亩,在无任何征地公告、征地批文以及未对村民进行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被黄骅市政府以盐碱地的名义征用,用于建设高档花园别墅区。由于该耕地是我村村民的口粮地,是生活保障的基本用地,无该耕地,我村村民将无生活的来源,在无任何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我村村民反对开发商的施工,以血肉维护我们生活的保障。
2013年6月20日,黄骅镇政府及黄骅市公安局派人到场,强行进行施工,我村村民包括老幼妇孺百余人站到自己祖辈耕种的土地上,再次要求政府人员拿出征地批文及施工手续,政府人员恼羞成怒,直接派公安局人员将我村村民围住,抓捕我村村民,共抓捕村民10余人,并致两人受伤。
二、黄骅市公安局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公安局是抓捕犯罪分子,惩恶扬善的部门,黄骅市公安局本应如此,但是现在却沦落为开发商的帮凶,政府的**(无法表达),有如下违规之处:
1、暴力执法,违反规定抓人
黄骅市公安局不讲任何法律、道理,用暴力对付手无寸铁的村民,
对付即将失地无法生存的村民,强行将其逮捕,无正当理由拘押村民。
2、公安督察,督而不察。
在黄骅市公安局暴力执法的过程中,我村村民多次拨打110及公安督察电话,要求公安督察行使职责,但是其称就在现场,对于公安人员的违法行为却不予制止。
耕地对于农民就是生命,就是生存之本,黄骅市政府的做法本应制止,公安机关更不能为虎作伥,恳请公安部领导为我们这些即将失去土地的农民主持公道,纠正黄骅市公安局的错误做法,避免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