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18岁了…在生日前夕,我给我妈送去了礼物,不是很贵重,我没有钱。那会儿第一本小说卖的并不好,加了点过去的存款买了珍珠项链送妈妈。我爸估计是知道我没钱了,第二天银行卡里多出了10万块,我还是很高兴的。不管什么理由,总算还记得我…我很高兴了
十八岁是幸福的,那年,我彻底脱离了父母的经济支持,随后发表的几篇历史论文意外的收获了不少出版社关注。从二手市场淘了辆代步车,每天去杂志社上班。身边人都不知道我写书,我也不希望任何人知道。那很危险,我的过去,肮脏并且可耻,因为现在我把公司带的很好所以过去的事情也没有人敢提。但是对于曾经做过鸭,全身没有哪个部位不被摄影机拍过的人来说,现实和笔名,永远都不被允许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