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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救人未成功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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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四川达州市郊莲花湖景区,吴波、陈敏等4人到此玩耍。不料,陈敏和另一女伴不慎坠湖,远处游泳的吴波曾潜水救援。他当时在水中抓住了其中一女子的手,因太重无法将其救起,为求自保于是放手。事后有人谴责吴波“为何要放手,没有尽到救朋友的责任”。经协商,吴波和另一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


IP属地:上海1楼2013-07-12 21:49回复
    事件经过:
    吴波是这样叙述事情经过的:“我从七八米外的地方潜水过去救人。我在水中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虽然不知道是谁的,我只想把她拉出水面。但是她在水中不断挣扎,我也被拉入水中,狠狠地呛了一口水。我怎么拉也拉不起来,自己也跟着下沉。坚持了1分多钟,我实在拉不起她,因为太重,稳不住了。我想,我的水性也不是很好,我心里也很矛盾,到底是继续救还是松手?如果继续拉着救人,很可能我也会把命搭进去。在几番挣扎之后,我选择了松手,决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找其他办法救人。松手后,我眼睁睁地看着两人沉没。”
      对于两个女孩的死亡,吴波内心自责不已,这是可以理解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只剩愧疚,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而且,眼睁睁地看着两个未成年女孩在自己面前走向死亡,这是怎样一种不可遏制的悲哀和无奈啊。
      但是,有人谴责吴波“为何要放手,没有尽到救朋友的责任”,甚至两个死亡女孩的家人也提出“两男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就让人觉得有点过分了。第一,吴波并不是引起险情的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所以不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第二,吴波并没有“见死不救”,已经尽到了救助责任,他是在判断自己无法救起落水者的情况下才放弃的。第三,我们提倡见义勇为,但也应该是在保证自身安全、讲究科学方法的前提下救人,如果不能量力而为,盲目蛮干,不仅救不了别人,连自己的生命也会搭进去,这不是我们倡导的见义勇为。因此,提出追责吴波是不适当的。而死者家人虽然出于悲痛可以原谅,但应该从法理上讲清道理。否则,我们还怎么发扬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
      现在,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协议,2名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应该说,这个5万元只能说是生者出于同情,自愿对死者家庭的慰问,是不能称为“赔偿”的,因为这里不涉及承担责任的问题。


    IP属地:上海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3-07-12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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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告诉我们,可以等溺水者喝好几口水淹的焉巴点儿再去救,拉住你的时候自己往下潜水他就松手了,从后面抱住溺水的,最重要的,不要逞能。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3-07-12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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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太不合理了,也不合法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7-1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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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说呢?还是把贴给顶了再说吧!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07-12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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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里这是符合美国的法律的,因为在美国,有规定一旦对危急情况进行施救,就一定要完成救援工作,否则就要对事故承担一定责任。其原因在于,如果有人进行施救,其他人就可以认为已经不需要再参与了,就会离开。这条法律起源于美国洲际公路上的停车施救,因为很多地区地广人稀,所以要求停车救人者量力而行,而一旦开始就要承担责任。


            6楼2013-07-12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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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觉得要求过分了,对于一个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来说是无法要求他一定能救起溺水的人的,力有不逮,虽然遗憾却无过错,不应存在赔偿一说


              IP属地:上海7楼2013-07-1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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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是遇到了,我不会去救,因为我水性只能自保,我会大呼:救命啊,有人掉水里了。这就是保证自己的生命的前提下再救人。
                假设我去救人,被一起拉下去了,我想连个喊救命的人都没有了。
                救人的方法有很多种,不一定要亲手救援才是救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07-13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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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我看的角度不同,我在关心的是吴是否成年的问题…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7-1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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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没必要赔偿。 失事女孩的家属做法也可以理解,毕竟自己的孩子死了,谁的情绪在这时候都好不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07-1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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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下,又看了一下背景情况,两名男子均已成年,两名女子均未成年……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3-07-1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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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还是仔细看了看,两女生是不慎堕入水中,那就是她们没游泳,也就是这纯属意外,她们并非是自己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所以吴法律上是没有过错,与他成年无关…第二,他也没有道德上的见死不救,而是力所不怠,恩,我认为他没有过错。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07-1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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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其实之前我在六楼提的角度无非是要大家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你人在现场,有能力下水救人,但是看到了已经有人在比你更近,更有利的位置施救,你马上会不会下水救人呢?


                          14楼2013-07-1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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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事情往阴暗里想了,两男两女一起游玩,两个女的淹死了,两个男的没事,是因为什么什么不遂毁尸灭迹么。


                            15楼2013-07-13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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