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来一个开场白吧:
所谓精神现象学,就是精神的自我领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精神永远保持自身同一。因为精神的本质就是这样一种自身同一性,它不可能现实的异化自己,这就是说,它不可能成为现实的物体,因此它同样不经历变化。这就意味着,所有变化都只是现象的变化,精神运动穿梭于其间,但却又什么都没做,然后一切成果都为精神所获,因为这同时是精神努力的成果。
所以精神现象学,就是关于现象在其变化发展中所呈现给精神的存在样态的真理性的学说。这里的现象不是在指一般的物体对于知性来说的那种现象,而是现“象”,也就是一切向精神呈现出来的对象, 或者说精神的内容。
所以在现象学中我们要做到揭示精神的自我领会过程,而这种揭示势必会把精神的运动或称拆分为各环节,所以要说明的主要有两点:
第一,这种各环节的拆解,只有逻辑的意义而没有现实的意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人可以真正的走着精神现象学所演绎过程的这条路的,这条路只为逻辑敞开。换句话说,只有在达到结果之后,我们才能开启这一条道路
第二,所揭示的内容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有所领会的内容,但不是已经成为个人的知识。因为精神任何时候都处在对于它自身的领会之中,尽管这种领会许多时候是模糊的。所以我们使用逻辑,所以我们根据伦理行动,所以我们在未经批判的时候冒然使用某些知识仍然能够取得真理性。但同时我们对于它之所以然可以完全无知。
在我看来,只有演绎整个精神的自我领会过程,哲学才是哲学,才有前提可言。这次准备尝试一下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文本解读,势必不会完整解读,如果可以的话,会使用局部重点解读的方式。
所谓精神现象学,就是精神的自我领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精神永远保持自身同一。因为精神的本质就是这样一种自身同一性,它不可能现实的异化自己,这就是说,它不可能成为现实的物体,因此它同样不经历变化。这就意味着,所有变化都只是现象的变化,精神运动穿梭于其间,但却又什么都没做,然后一切成果都为精神所获,因为这同时是精神努力的成果。
所以精神现象学,就是关于现象在其变化发展中所呈现给精神的存在样态的真理性的学说。这里的现象不是在指一般的物体对于知性来说的那种现象,而是现“象”,也就是一切向精神呈现出来的对象, 或者说精神的内容。
所以在现象学中我们要做到揭示精神的自我领会过程,而这种揭示势必会把精神的运动或称拆分为各环节,所以要说明的主要有两点:
第一,这种各环节的拆解,只有逻辑的意义而没有现实的意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人可以真正的走着精神现象学所演绎过程的这条路的,这条路只为逻辑敞开。换句话说,只有在达到结果之后,我们才能开启这一条道路
第二,所揭示的内容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有所领会的内容,但不是已经成为个人的知识。因为精神任何时候都处在对于它自身的领会之中,尽管这种领会许多时候是模糊的。所以我们使用逻辑,所以我们根据伦理行动,所以我们在未经批判的时候冒然使用某些知识仍然能够取得真理性。但同时我们对于它之所以然可以完全无知。
在我看来,只有演绎整个精神的自我领会过程,哲学才是哲学,才有前提可言。这次准备尝试一下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文本解读,势必不会完整解读,如果可以的话,会使用局部重点解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