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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真爱,走进涉外婚姻之前也要多做些“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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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这两天采访涉外婚姻的过程中,看到了中外夫妻跨国婚恋的甜蜜,但也看到了其中的酸楚:结婚了,对方却消失得无踪影,想离婚都离不成……
“我爱你,因为你是你。”无论是涉外婚姻,还是国内婚姻,“围城”中主角要寻找的都应该是自己深爱并渴望与之朝夕相处的另一半,而不仅仅因为对方的国籍,而有其他的想法,弄不好是作茧自缚。
即使有真爱,走进涉外婚姻之前也要多做些“功课”.
“中国人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也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傅凌志说,涉外婚姻案件关系到两个国家的不同法律体系,以及不同的婚姻管理政策。适用哪国法律,遵从哪种规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签订“婚前财产协定”,国人想到的是去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而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做法却严格得多,双方自带律师、为各自的利益讨价还价是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国人不熟悉对方国家的法律规定或常规做法,又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难免吃亏。譬如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丈夫仍对妻子有赡养义务;而依照我国法律,丈夫对妻子的赡养义务仅在婚内存有。如此,若婚前签订协议时选择适用对方国法律,就可以为该国女性一方争取到更多利益。
而一旦作出判决,是否能够实现有效地执行又成为问题。假若相关国家间未就涉外婚姻相关事宜签订司法协助协议,那么我国法院就涉外婚姻的财产关系或子女抚养关系作出的判决,很可能无法在另一国得到有效执行,反之亦然。


IP属地:福建1楼2013-07-15 10: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