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您的贴子已经被我们记录。根据我们2013年6月1日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证条例》,您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还恶意卖萌,所以已被列入2013年网络通缉人员名单,您的IP已经被我们锁定。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相关网络技术人员开展对您资料的搜集工作以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制订工作。希望楼主可以主动前往当地执法机关投案自首以便求得宽大处理。否则我们将对您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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