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团章
A.C团章程
社团名称: 延边二中A.C动漫社
主旨: 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促进校园文化传播
活动范围:与动漫相关的内容
形式:以定期的动漫展为主,再穿插不定期的动漫交流,漫画教学以及适当的cosplay等活动。
活动形式:
1.定期安排最新的动漫作品的观摩,以及同学的交流,如漫画,周边产品产品以及相关信息。
2.不定期做一些动漫知识以及相关内容的介绍,如一些动漫作品和作者的介绍,让同学们了解那些被时间遗忘了的经典。
3.漫画技巧和漫画的制作,以及漫画工具的介绍和教授。
4.在休息期间安排同学从那家一些漫展,以丰富的课余生活。
5.组织有兴趣的同学进行cosplay的活动,成品的展示,以及最终的cosplay show。
6.与校外的相关社团联系,吸取经验,取长补短,并找机会互相合作,举办一系列的活动。
规章:
1.社团活动保持健康向上,并引导同学们正确地以动漫作为一种休闲方式。
2.本社团对所有校园同学开放。
3.不影响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和校内其他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且以教学为主。
社团成员的权利:
1.凡本社团成员,可参加本社举办或者参与的任何活动,比赛和聚会。
2.本社任何成员可报名参与社团干事,执行机构的评选。
3.本社团成员有权对社内的一些活动、条款提出意见。
社团成员的义务:
1.遵守社内对成员的要求,不做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不做任何破坏社团形象的行为和言论。
2.不得私自以社团的名义举行任何活动,比赛和聚会,更不得进行任何诈骗或不道德,违反法律的活动。
3.社内成员有义务听从社内的安排。
社团管理制度:由团长和副团长及执行机构决定其方案。
执行机构的权利:对社内的有些决定,方案做协商。
执行机构的产生:每届由上一届推荐,并通过团长和副团长协商决定。
财务管理:每次经费的收入和使用有明确的登记,并定期公布。
负责人的相关条例:
(一) 负责人的条件:对本社有重要贡献,作为社团成员,参与社团一年以上的经历,并无不良记录,无试读警告,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作为社团负责人的候选。
(二) 负责人的权利:对社内的决定和方案有掌握重要的决定能力。
(三) 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1. 每届负责人须由上届负责人推荐,由团长和副团长执行机构投票表决通过,并且有一学期的预备团长的查看期。
2. 如有负责人无法做到负责人的相关义务,为社团服务者,任何人可向团长提出罢免提议,由团长和副团长以及执行机构表决通过,方可罢免团长或副团长及执行机构,并由上述条件再选新的团长和副团长及执行机构。
章程的修改:对章程的任何一部分的修改,必须先上报,由团长或副团长以及执行机构表决后,方可执行实施,一个学期内,未发现任何对社团有任何有益之处,该改动自动作废,恢复原本的章程内容。
社团终止:若无任何理由,本社不可终止!
其他重要事项:本社不转让,不合并,始终保持以A.C动漫社的名义单独存在。
团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