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潜意识
1.与弗洛伊德个人潜意识的比较
弗洛姆承认自己的“社会潜意识”是源自于弗洛伊德的“个人潜意识”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但他不同意弗洛伊德将“潜意识”划分为一种非理性的、神秘的意识。他认为,“潜意识”与“意识”同为个人内在的主观状态。所谓“意识”是指察觉到了某种情感、欲望,或判断,而所谓“潜意识”则指没有察觉到的内心的情感经验。“意识”和“潜意识”都是人的主观状态、情感体验,其区别只在于一个已被人意识到,另一个尚未被人意识到。
同样,弗洛姆也认为,弗洛伊德把“潜意识”划分为与社会文明不符的、贬意的、阴暗的意识也是不妥的。他认为,“潜意识”的内容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既不是理性的,也不是非理性的。它是两者的统一,所有这一切才构成了人。“潜意识”是一个完整的人减去了他与社会相一致的那部分[18]。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弗洛姆比弗洛伊德更加注重社会的不合理性,并认识到了潜意识的被压抑,并不完全是人文明发展的需要,更多地是特殊的不合理的社会需要。
弗洛姆认为,社会在潜意识的形成中起了主要的作用,潜意识的形成不仅仅是“饥渴”、“性欲”、“恋父、恋母情结”等生物本能和家庭因素对人的影响。他认为,任何个人的生活状况和处境总不是孤立的,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之中;而任何对个人的压抑也不是抽象的压抑,总是具体的社会压抑。因此,任何把社会领域排斥在外的去除压抑的企图都是有局限性的。只有超越了个人的领域,对“社会潜意识”进行深入地分析,才能全面认识被压抑的矛盾,从而才能找到解除压抑的途径。
社会潜意识的两个维度
弗洛姆认为,社会潜意识产生包含两个维度,一个是社会过滤器,另一个是人本身所具有的心理机制。
社会过滤器(social filter)
弗洛姆用动力学方法对人的意识进行分析,认为人的主体性是受客观的因素所决定的。这些客观因素活跃在人的背后,是它们决定人们能对哪些社会事实有所察觉,对哪些社会事实视而不见。他把这种决定人们能否对社会事实加以觉察的“客观的因素”称为“社会过滤器”。弗洛姆具体分析了三种常用的过滤器:
一是语言(language)。这表现在“语言通过它的词汇、语法和句法,通过凝结在其中的整个精神来决定哪些经验能进入我们的意识之中[19]。”某些经验用某种语言很容易使自己转变也意识,但在另一语言中则不能,这和各种文化的具体价值取向有关。例如,在日本等东方文化中,一些细腻的、微妙的感受可以用语言表达,然而在现代西方文化中,同样的这一经验通常并不能成为意识,并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这不是十分“重大”或“重要”的事情。语言由于种种原因,只是经验生活的一种僵化的表述。现代的语言仅仅停留在表达一些经得住逻辑思考的感情,所以,造成了内心体验和语言不符,语言成了过滤器。
二是逻辑(logic)。逻辑是在各种特定的文化中直接规范人的思维的“规律”。生活在某种特定逻辑中的人往往过滤掉一些不能在他的逻辑中成立的经验,而实际上,那种经验是十分有价值的。更进一步,他们认为,规定思维的规则是自然的、普遍的,在一种文化体系中是非逻辑性的,在其他文化体系中必然也是如此。因为它与“自然的”逻辑相冲突。比如,对一个生活在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正确性被视为毫无疑问的文化中的人来说,要他意识到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相矛盾的经验是很困难的。他不能意识到东方悖论逻辑所表达的“正言若反”等精妙的思想,也不能理解一些真实存在却无法为形式逻辑允许的感情,比如又爱又恨的感情等。显然,他所坚持的逻辑,压抑了一些真实的东西,成了他思想的屏障。
三是社会禁忌(social taboos).弗洛姆认为这是最重要的社会过滤器,它包括各种传统的风俗习惯,又包括因时因地制定的具体法律和规章等等。“这些社会的禁忌宣布某些思想和感觉是不合适的、被禁止的、危险的,并且阻止这些思想和感觉达到意识这个层面”[20]。在这些社会禁忌的作用下,“个人对自己集团的人所宣布的不存在的事物闭而不视,或者把大多数人所说的真实的事情当作真理来接受,尽管他自己的眼睛告诉他,这些事情是虚假的。对于个人来说,大众是何等的重要,以致大众的观点,信仰和感情构成了他的个人的现实,甚至比他自己的感官和理性告诉他的还要真实。总之,人们把社会所承认的那些陈腐的思想视为是正确的、真实的、健全的思想,那些不符合这种陈腔滥调的思想却被当作是潜意识被拒斥在意识之处”。
因此,弗洛姆认为,社会潜意识是显然存在的。社会潜意识压抑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事实认识的压抑,即人们会“有选择的疏忽”一些他们并不想认识到的事实。另一方面就是对事实的感情和道德意义的压抑。弗洛姆认为,人们之所以接受社会禁忌这种虚假的观念,主要是通过教育和大众媒介的宣传来实现的。人们大多数观念都是通过这种方式灌输的。那么,人为什么要接受这些社会过滤器呢?弗洛姆从心理角度出发提出了心理机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