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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阳县南刘集阳光商贸城开发商的违法事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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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阳县南刘集阳光商贸城开发商的违法事实举报?
  2011年5月30日开始,南刘集阳光商贸城在开发商刘传新与南刘集政府领导操纵下开始非法占用刘岔村集体土地50亩,用于商品房开发。南刘集政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欺骗手段,诱骗南刘集乡刘岔村村民签字,以每亩4万元价格将刘岔村村民集体土地50亩卖于开发商刘传新用于商品房开发。刘岔村村民得到每亩3万元,自2011年5月30日建设开始,刘岔村村民就不断地向县级土管部门反映举报,泗阳县土管局的侯晓东大队长也曾多次到工地执法,多次强令开发商刘传新停止违法占地的行为。但是每次都被开发商刘传新以金钱贿络方式轻松化解。不仅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没有被制止,而是开发商的施工依然有条不紊的进行。据查证,开发商刘传新共开发50亩土地,都是南刘集乡刘岔村集体土地,都是未经报批的违法占地行为。开发商应该再开发前办好的手续有,1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五证刘传新一证也没有。居然还开发得如火如荼,到2011年10月开发商刘传新一期工程已顺利结束。建成住宅商品房250套,以均价22万价格售完。南刘集乡政府为了掩人耳目,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50亩中一部分采用正规上报审批,后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了10‘4亩用于建设。事实上南刘集阳光商贸城开发的50亩集体土地中也只有10’4亩是通过审批的。其余近40亩都是集体土地,都属于未经严格报批未经批准的违法占地的行为。现在,南刘集阳光商贸城二期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中,非法占地的行为也在肆无忌惮,无辜的刘岔村民集体土地正在被蚕食,哀求主管部门亮剑吧,整治这些社会的渣滓,还社会清宁与和谐的环境吧


1楼2013-08-07 14:12回复
    hhhhhhhh


    4楼2013-08-0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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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雷道:“弟子明白了,当时刻谨记师尊教诲。”I opened the letter. It was neither dated nor signed, and the handwriting was palpably disguised. Before I had read the first sentence, however, I knew who my correspondent was--Mrs. Catherick.


      7楼2013-08-0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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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会对自己有着很大的帮助,在战斗之中自己可以获得多么宝贵的经验,这样的盛会在自己得知之后怎么可能不参加。 看到龙翔的表情,南宫冰心露出了一丝笑容,问道:“怎么了,心动了,想要参加?” 龙翔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说道:“到时候我一定要参加,和整个炎华帝国的年轻一代的强者交手,


        14楼2013-08-1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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