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仅一天三夜的作战, 七个团就消耗了各种非重炮的炮弹2074发。① 照此计算下来, 300 万发是否还算是个离奇的数字呢?
刘文所以会无视商榷对象的论据, 除了过于强烈的主观倾向左右其判断外, 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作者似乎并不完全掌握史学研究中的史料分析方法。研究历史, 取得第一手资料至为关键。但并非有了几件第一手资料就可以不加分析地拿来建立自己的观点。因为任何史料所反映的情况都有时间性, 一两份电报说明不了问题。比如刘文所举1945 年9 月21 日彭真电, 其中表示对得到的武器装备数量感到失望, 甚至认为“将来能否取得武器, 还是个谜”。但不过半天之后, 他在另一份与陈云合署的电报中就有了另一种说法, 称沈阳市政府和奉天省政府我日内即可接收, 已获武器虽不多, 资财弹药却稍多, 且“尚有获得大批武器之可能”。② 又如刘文花了很多文字来描述东北军工如何没有苏联帮助,“白手起家”, 意思大概是想证明东北解放战争所用的武器弹药多半都是自己生产出来的。刘文所用资料大部来自东北军工部的工作报告, 也理当可信。问题是刘统先生是否读懂了报告中所包含的意思, 是否有所分析? 刘文再三提到大连军工生产的作用, 但它却像对待97架日本飞机的问题一样, 没有想过大连当时是在谁的控制下, 难道不是苏军在为中共在大连的军工生产提供便利并充当保护伞?③
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分区司令部整理:《沙子岭战斗总结》(初稿) ,《国共争战大东北》, 第255 页。
②转见《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5 年9 月22 日)。
③ 解放战争期间, 仅旅大地区就为前线供应了30 万套军服、236. 5 万双军鞋、50 余万发炮弹、80 余万枚引信、450 吨无烟火药、1200 门迫击炮和各种兵工生产设备, 以及其他大量军需产品。刘文中提到的大连生产的收发报设备、药品等, 更是在苏联帮助下成立的苏中合营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参见《韩光党史工作文集》,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 年版, 第33- 39、133- 139 页。
而且, 如果刘统先生对历史能够有所联想, 有足够的经验, 他更应当想到, 假如东北的军工生产真是像他描写的那样, 很少机器, 只是招几个当地工人, 利用几个日本技术人员, 赤手空拳一年多就能造子弹数千万、炮弹数百万, 那么抗战八年, 延安等根据地也用了不少日本技术人员, 也搞了一些机器, 八路军为什么连黄色炸药都生产不出来, 还只能靠游击战对付日本人? 事情很清楚, 东北的军工生产从制造大批子弹、炮弹直至钢材和冲压设备, 没有哪一样不是借助于日本留下来的兵工、化工和钢铁工厂的基础。这些工业设备, 又都是在苏军的控制之下, 必须要由苏军提供便利才能取得,怎么能说东北军工生产完全是“白手起家”, 与苏援无关呢?刘统先生哪怕稍微细心一点, 就更应该能够从军工部的报告当中看到, 东北军区后勤部军事工业部之建立, 主要目的就是负责从苏军手里接收沈阳及南满地区的工业企业, 特别是兵工厂。① 而军工部成立伊始, 就接连从苏军手里接收了沈阳地区大东区兵工总厂、文官屯坦克修理厂和孤家子火药厂等多家重要的兵工厂。只是由于后来苏军受到国民党的外交压力, 要求中共所有单位撤出沈阳, 这些工厂才又交回到苏军手中, 但苏军还是允许中共东北军工部拉走了30 多部机器和200 多吨物资。同样的情况, 苏军也先后将抚顺、本溪、辑安、鞍山、辽阳、延边等地及其兵工厂、化学工厂交予中共接收, 中共撤出时更运出了数百台机器和上千吨各种原料。中共1946 年6 月向北满撤退时, 仅各种军工机器和原料就运了300 多车皮。② 中共后来能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等地建立军工生产基地, 能够大批生产并及时供应战争所需的大量弹药, 也都与苏军提供便利甚至是提供帮助有关。讲东北解放战争, 怎么能完全不考虑这一极大不同于延安时期的特殊背景呢?对于这一点, 刘统先生只要在分析他所看到的史料时稍加推敲, 就应当可以想到。
①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三年来东北军事工业发展总结》(1945 年10 月至1949 年5 月)。
② 东北军工部:《三年来主要工作》(1950 年10 月) ,《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2 辑,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 年版, 第33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