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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资源】中国古代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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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夏商西周兵制

  (1)夏朝兵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早在公元前21世纪就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夏朝统治者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建立了一支奴隶主军队,于是原始形态的兵制也随之产生。
  夏朝军队由夏王掌握。在确立启的统治地位的甘之战中(甘在今陕西户县西),启要求全体参战者要严格执行命令,对勇敢作战、执行命令的人给予奖赏,反之则予以惩罚。据《尚书·甘誓》记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可见,夏朝的军队已经有严格的纪律。
  由于夏朝处在阶级社会早期,生产力还不很发达,因而夏朝军队的数量不多。例如,夏五世国王少康逃亡到有虞氏时,住在纶(今河南虞城东南),只有500部属。后来,少康联合斟寻氏和斟灌氏两个部落,推翻了窃踞夏朝的寒浞〔zhuo茁〕,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
  夏朝军队以步兵为主,但车兵已开始出现。《甘誓》中“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不正,汝不恭恭”的记载,证实了车兵的存在。左是车左,执弓主射;右为车右,执戈矛主刺杀;御者居中。一辆战车,三个乘员,与后来商朝车兵编制一样。另外,《司马法》中将夏代战车称为钩车。
  夏朝军队使用的武器,主要是木石制造的戈、矛、斧、殳〔shu书〕和弓箭,也有少量的青铜兵器。
  夏朝时还没有常备军,只有由贵族组成的平时卫队,作为夏王的警卫。如果发生战争,夏王就临时征集奴隶主组成军队进行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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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朝兵制
      商朝兵制是在继承夏朝兵制的基础上形成的。商王是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常亲自率军出征、主持战争动员和兵员征集。商王下面设有师长及各级执事官,平时管理所属的“众人”(平民)和奴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率领由“众人”组成的军队参加战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战争的需要,商王开始把部分贵族和平民集中起来,编为常备军。但直到商朝晚期,亦民亦兵的民兵仍然是商朝军队的主要成份。
      商朝的兵役制度,主要是临时征集的征兵制。这种征兵方式,当时称“登人”。甲骨文中常有“登人三千”、“登人五百”的记载,最多的一次征集了一万人。征集的对象主要是平民,有时为弥补兵力不足,也把奴隶编入军队。如牧野之战中,纣王把奴隶临时武装起来,抵抗周武王的军队,但商朝奴隶阵前倒戈,使商纣王迅速溃败。
      商朝军队的编制,根据古代文献和甲骨文记载,大概在武丁及其以后时期已有“师”、“旅”、“行”等几级编制。从武乙时期卜辞记载的“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看,师可能是当时军队的最高编制单位。旅是师以下的编制单位,卜辞中有“左旅”、“右旅”、“王旅”的记载。卜辞中也有关于“行”的记载。据研究,一行由100人组成,左、中、右三行组成一大行,三大行组成一旅,一旅1000人(包括指挥、后勤、通讯等机构的人员),三旅组成一师,一师3000人。
      商朝军队由步兵和车兵组成。步兵和车兵分别编组,协同作战。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甲士三人,居中的驾车,居左的持弓,居右的握戈。车下还配备若干步行的徒役。此外,有的考古学家认为,骑兵和舟兵在商代可能也已开始出现。
      臣服商王的各方国也有军队,以各自首领(方伯)为统帅。方国的军队除维护本方国的统治外,还要听从商王的调遣,担负征戍任务。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备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簇、头盔、铠甲等。大部分兵器都是用青铜制造的。
      商朝设立了培养训练各级贵族的学校。王室学校称“明堂”,一般贵族学校称“序”和“庠”。学校教育集中在射(射箭)、御(驾车)、舞(军体)三个方面。另外,商朝也通过狩猎活动训练军队。根据甲骨文记载,商朝的田猎活动采取的是“烧山引兽,放火寻角”的古老围猎形式。车兵、步兵和徒役编为左、中、右三行,根据地形布阵、举火、设防。这种田猎活动不仅用以捕杀野兽,还用于捕捉羌人,作为人牲或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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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战国兵制
        (1)文武分职和独立军事系统的出现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建立了统一的军队,国君掌握军队的征调大权,国君之下设立独立的军事系统,以将(或称将军、上将军、大将军,楚国则称上柱国)为其长,文武开始分职。将以下的武官设置也较完备,赵国设左司马、都尉,齐国设司马,秦、赵、韩、齐、楚还设郎中作为国君的侍卫。秦国设立都尉、中尉,中尉警卫国都。各国还在郡设立郡尉。各级军官有带兵权而没有用兵和调动军队的权利。调动军队,必须有国君的“虎符”为证方可。国君任将时,把虎符的左半交给将军,右半自己留着。规定凡用兵50人以上,必须有国君的右半个虎符与将军的左半个虎符合榫〔sun笋〕(称为“合符”)才能生效。如果没有虎符,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动军队,但有烽火报警时,也可例外。战国后期,秦军攻赵,兵逼邯郸城下,形势十分危急。赵国求救于魏楚两国,魏国派大将晋鄙率军10万救赵。这时秦国向魏国施加压力,魏王屈服于秦的威胁,命令晋鄙按兵不动。魏公子无忌(即历史上有名的信陵君)为了救赵,通过魏王最宠爱的妃子如姬的帮助,从魏王的卧室内盗出由魏王亲自掌握的半个虎符,假传王命,击杀晋鄙,夺得兵权,然后率兵八万,会同楚军一起共同救赵,邯郸之围遂解。这就是历史上广为流传的窃符救赵的故事。由此也可看到当时虎符制度的严密。
        (2)战国时期的军兵种
        战国时期,随着车战地位的衰退,车兵的作用下降,步兵成为主要兵种,兵力也空前扩大。步兵通常称为“带甲”。《战国策》等文献中常有“带甲数十万”、“带甲百万”的记载。秦国有带甲100万,车1000乘,骑10000匹。魏国有带甲40万,楚国有带甲100万,车1000乘,骑6000匹。赵国有带甲数十万,车1000乘,骑10000匹。步兵的编制,据《管子·小匡篇》说,是五人为伍,50人为小戎,100人为卒,2000人为旅,一万人为军。《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国步兵的编制为五人为伍,十伍为屯,设一屯长,100人设百将,500人设五百主。
        骑兵在战国时期已发展成为独立的兵种。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为了对付北方胡人的袭扰,开始“胡服骑射”,穿少数民族短而紧的服装,练习骑马射箭,组建了中原地区第一支骑兵部队。这支骑兵战斗力强,在征服中山国和对林胡、楼烦的征战中,辟地千里,战功赫赫。
        舟师也有很大的发展。吴、越、齐、楚、秦等国都先后建立了强大的水上部队。司马错攻楚的黔中之战时(公元前280年),秦国已有船万艘。河南汲县出土的战国水陆攻战纹铜鉴,纹饰中战船、水兵和划船手栩栩如生。水兵所执武器有戈、矛、弓、箭和短剑,指挥工具有金、鼓、旗。指挥官鸣金击鼓,水兵英勇拼杀,水手拚力摇船,远距离则张弓搭箭,近距离则短兵相接。整个纹饰清晰逼真,晓畅生动,是战国时期水上作战的真实再现。
        (3)郡县征兵制的确立和募兵制的出现
        战国时期普遍实行的兵役制度是郡县征兵制。农民是主要征集对象。郡守和县令有权征集本地的适龄男子入伍,并可率领他们出征。男子服兵役的年龄大约从15岁到60岁。秦国规定男子17岁应向官府登记,称为“傅”(或“傅籍”)。登记后,从23岁起,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为“戍卒”。实际上,由于战争规模空前扩大和残酷,各国往往把不到年龄的人强征入伍,以应战争急需。长平之战中,秦国征集河内15岁以上壮丁全去前线,赵国也是倾国以出。
        除征兵制外,各国还兼行募兵制。招募之兵,要经过严格考选。魏国的“武卒”、齐国的“技击”、秦国的“锐士”等,都是招募而成的精锐部队。魏国在招考“武卒”时,规定应考者要全副武装,披甲操弩,带50支箭和戈、剑等兵器,背负三天口粮,用半天时间跑完100里。如果合格,就选为“武卒”,并免征其家庭的赋役,还分给其好田地和房屋。
        (4)奖励军功
        战国时期各国都注意奖励军功,建立了军功制度。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当时齐国就规定兵卒凡“得一首则受赐金”。秦国商鞅变法时,制定20等军功爵,规定不分贵贱,按军功大小实行奖赏。士卒获一敌首,赐爵一级,授田一顷,住宅地九亩,隶役一人。各级将吏也论功行赏,无功者受罚。秦国规定,士卒畏战退却,要处以黥〔qing情〕、劓〔yi义〕刑。黥是用刀刺刻犯人面部,再涂上墨,也叫墨刑。劓是割掉鼻子。伍中一人逃跑,其余四人连坐。正因为秦国赏罚严明,才使秦军有极强的战斗力,并最终扫灭六国,一统天下。  战国兵制的上述变化,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也为尔后秦汉封建军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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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西汉兵制

          (1)中央集权的军事领导体制
          西汉军队的最高统治权在皇帝手中。中央设有太尉、郎中令、卫尉、中尉等官职。太尉在汉初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但只有统兵权,没有调兵权。西汉武帝改太尉为大司马,而以大将军代替太尉执掌军队。郎中令负责宫廷守卫,武帝时改称光禄勋。卫尉负责殿外宫墙内的警卫。中尉负责京城守卫,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yu御〕。郎中令、卫尉统率的部队居住在未央宫。未央宫在城南,因此称为南军。中尉统率的部队多住在城北,所以称为北军。南军有兵卫、郎卫之分。兵卫担任殿门外门署的警卫,由卫尉统御;郎卫担任殿内廊署的警卫,由郎中令统御。汉武帝时,在南军增设期门、羽林(皇帝亲兵的名称),都无定额,以后又在羽林中附设羽林孤儿,收养战死官兵的子孙,长大后编为部队。期门、羽林、羽林孤儿和一般卫士相比,地位较高。汉武帝还在北军增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校尉,扩大北军的编制。此后,又设城门校尉,也属北军系统。南北军互不相属,互相制约。郎中令、卫尉、中尉都只对皇帝负责,听从皇帝指挥。
          除南北军外,西汉还有地方郡国兵。郡兵由郡太守直接掌握,而以郡都尉协助。太守掌发兵权,郡都尉负责领兵。每年八九月,郡国兵要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军事演习,称为都试或秋射。通过考核,给军士划出等级,上等叫“最”,下等叫“殿”,因此称课殿最。诸侯王国的军队由相(相当于郡太守)和中尉(相当于郡都尉)统率。所有郡国兵都属于中央,诸侯王和郡太守不能任意发兵,只有皇帝遣使合符时才准发兵。无符发兵就算谋反,罪该处死。但在汉初,诸侯王权力很大,最后酿成了七国之乱。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全国实现了真正的军事统一。
          (2)军兵种和军队的编制
          西汉的地面部队有步兵(材官)、骑兵(骑士)、车兵(车士),水上部队有水军,当时称楼船
          士、步兵、骑兵是西汉军队的主力,车兵处在逐渐被淘汰的地位。西汉的骑兵很强大,卫青、霍去病与匈奴作战,前后动用骑兵24万,所战多捷。
          西汉骑兵在兵种上有轻骑兵与重骑兵之分:轻骑兵无铠,持弓弩,背负箙〔fu服〕,马匹矮小;重骑兵部分带甲,持长矛类武器,马匹高大。据考古发掘,西汉骑兵已装备适于马上近战的环柄长铁刀,但马蹬仍未出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骑兵的战斗力。
          西汉军队的统兵将领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以及前、后、左、右将军。将军下面有将或别将。将军皆领有部曲。部曲制是西汉军队编制的主要组织形式。一校尉所统之兵称一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下有队,队下有什,什下有伍。部的长官称校尉,曲的长官称军侯,屯的长官称屯长,队的长官称队率或队史,什有什长,伍有伍长。一部辖数曲,一曲一般为1000人。
          西汉各级统兵将领战时领兵打仗,平时负责军事训练。骑兵重在练骑射,骑兵的校尉必须是骑射好手。材官的训练以发矢张弩为主。楼船舟师不但练行船,也要练战射。边防部队要熟练掌握烽火技术。由于弓弩是汉代的重兵器,杀伤力强,所以各军兵种都要练。此外,西汉军中还将蹴鞠〔cuju促居〕(踢球,古代足球)、角抵(摔跤)、手搏(拳术)作为基础训练项目,时常训练。
          (3)与劳役结合的兵役制度
          西汉初期的兵役制度是征兵制,其特点是将劳役和兵役合而为一,称徭役。汉初规定,23岁至56岁的男子都要服三年兵役,一年为卫士,在京师或边境服役,称“戍卒”;一年为材官、骑士,在本郡服役,称“正卒”,再到京师或边境戍守一年。另外,成年男子每年还要服一个月的劳役,如果不愿服役,可以交钱代替,称为“践更”。戍边三年也可以钱代替,称为“更赋”或“过更”。“践更”和“过更”这两种更赋,到汉武帝时期成为国家正式税收项目。另外,西汉政府还征收算赋,凡15岁到56岁者,不分男女,每人每年交120钱,用于制造兵器和车马。
          汉武帝以后,在实行征兵制的同时,还实行募兵及发罪徒为兵的制度。
          (4)屯田兵
          屯田是指驻屯边郡的士兵从事农业生产,实现军粮自给。汉文帝时,采纳晁错建议,募民徙边,长期居住。汉武帝时,由于不断对外用兵,边兵粮草供应困难,于是在西北边区大量增设新郡,建立屯田领导系统,以屯田校尉、护田校尉、农都尉、守农令等屯田官率60万边兵屯田戍守。这些负有屯田和戍边双重任务的军队称屯田兵。屯田兵有警则战,无事则耕。这样大规模的屯田,保证了边防的后勤供应。但是,由于大量毁草开垦,辟地筑城,使西北草原植被受到很大破坏,导致风沙横行,屯垦区渐渐在风沙侵袭下变为荒漠。
          (5)马政
          西汉主要作战对象是匈奴。为了战争胜利,西汉十分注意骑兵建设,建立了健全的养马制度。
          汉朝初年,刘邦刚做皇帝时,汉的马匹很少,刘邦想选择四匹同样颜色的马匹驾车都很困难,丞相只能坐牛车。为此,汉朝颁布法令鼓励养马。吕后当政时,为了繁殖军马,明令禁止母马流入境外。文帝时又颁布“马复令”,规定民间有马一匹的家庭,可免除家中三人的徭役,用免役的办法鼓励民间养马。景帝时在秦代边郡牧马苑的基础上扩大军马牧场范围,在西北边境地区设立36所牧马苑,用三万官奴,养马30万匹。武帝时期,为准备对匈奴战争,更是大量养马,为卫青、霍去病取得对匈奴战争的胜利准备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西汉的马政机构,在中央由太仆负责,边郡36所牧马苑则由“六牧师苑令”管理。地方也设有马政机构,郡县有马丞,封国有仆及属吏厩长、厩丞等。由于统治者的重视,到汉武帝时,军马得到迅速发展,厩内存马已达40万匹。
          (6)匈奴兵制
          西汉用兵的对象主要是匈奴。匈奴是我国北方的一个古老游牧民族,据有阴山南北广大地带。秦朝末年,中原大乱,匈奴趁机向南扩张,占据河套地区,对西汉政权构成巨大威胁。汉匈之间于是进入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对峙状态。
          匈奴最高军政首领称单〔chan蝉〕于。单于下面设左右贤王(匈奴语称都耆王),分别统御左右两部。贤王下面设左右谷蠡王。左右谷蠡王下各设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等24将。他们各掌部落,大者万余骑,小者数千骑,皆称万骑。下设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尉。单于直接掌握10余万人,全部为骑兵。他们行动迅速,善于奔袭,并常采用伏击、迂回包围等战法。进攻时多采用集团突击,失利时则分散逃走。每次战斗,均以青壮年为先锋,老弱妇幼在后方管理行李、帐幕及畜牧。按规定,作战中俘获的人畜财物归个人所有。所以,匈奴兵作战勇敢,而西汉人民,特别是边地人民则深受其害。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楼2013-08-17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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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好东西,收藏了


          8楼2013-08-17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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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价值


            IP属地:甘肃10楼2013-08-17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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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姿势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8-1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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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方镇兵
                  五代沿袭唐制,地方为州县两级制,州兵由刺史或节度使统领。州刺史或节度使还设置牙兵作为亲军。有些地方还驻有中央禁军。一些方镇兵兼有禁军之职。
                  后梁在一州或数州置节度使,称某某军,共任命节度使50余名,掌管辖区内军政财大权,州县官无权干涉。为加强对方镇的控制,梁太祖以诸子出镇各地任节度使,但藩镇割据擅权积重难返。方镇截留赋税、自辟官吏、矜功恃众、图谋作乱之事屡屡发生。后梁因魏州叛乱降晋而尽失河北,终于被后唐所灭。
                  后唐取代后梁后,唐庄宗在50个州中置13个节度使由他的兄弟统领,但均留在京城而不赴任,由副大使知节度事。宰相有时遥领节度使。庄宗还用宦官监军,引起节度使不满。后唐明宗为平息方镇的不满情绪,罢监军之法。
                  石敬瑭建后晋之初,多数方镇尚未归附。石敬瑭采纳枢密使桑维翰建议,对方镇备加优宠,姑息其非法行径,使节度使更加桀骜不驯。
                  后汉建立后,刘知远实行两手政策,一手安抚那些听命的方镇,一手对不服从朝廷命令的方镇兴师问罪。
                  后周建立后,周太祖奉行削弱方镇、加强中央集权的方针,命诸州在州兵中挑选勇壮者携家属赴京师,以充实禁军,削弱地方兵力。对于叛乱方镇则进行坚决镇压。
                  (4)乡兵
                  乡兵是维持地方治安、弥补战时兵源不足而设置的军队。西魏、北周时就有乡兵,隋唐沿袭。五代十国时期,由于战乱频仍,诸国养兵虽多,仍难满足需要,故乡兵之制备受重视。乡兵遂成为中央禁军和方镇兵外的又一重要军事力量。如后晋开运元年(公元944年),为御契丹,“敕天下籍乡兵,每七户共出兵械资一卒”,不到两个月便得兵七万余人,号武定军,三年正月改名天威军,教习一年多,因乡民不适军旅生活而罢。与此同时,黄河沿岸乡民,也自备兵械,各随其乡,团结为社,以卫乡里。
                  十国也有乡兵。在北汉与后周交战中,北汉兵中就有不少乡兵。史籍曾载周太祖将所俘北汉乡兵100余人放归乡里,并赐钱鞋。周世宗遣返北汉乡兵时,每人赐绢一匹。南唐乡兵名目繁多,渔民组成的乡兵名叫凌波军,赘婿、佣奴组成的乡兵称义勇军,亡命徒、无赖组成的乡兵则称自在军。
                  (5)军队编制
                  五代时期战争频繁,军队体制比较混乱,直到后周时,才逐渐形成厢、军、营、都的体制。
                  厢是五代时期军队最高建制单位,统兵官为军都指挥使,又称厢主。
                  军是厢下面的建制单位,统兵官为军都指挥使和都虞侯。军都指挥使又称军主。
                  营(又称指挥)是五代时期军队基本的建制单位,长官称指挥使。每个指挥统500人,下辖五都,每都统100人。都的长官称都头。
                  厢、军、营、都四级编制,据《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和卷二记载,每100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10军为厢,这是成为定制后的情形,实际上并不完全如此。
                  (6)兵役制度
                  五代的兵役制度主要是征兵和募兵。凡招募士兵,“先度人材,次阅走跃,试瞻视,然后黵〔zhan展〕面,赐以缗〔min民〕钱(指成串的钱,一千文为一缗)、衣履而隶诸籍”(《宋史·兵志》)。黵面就是在应募者脸上刺字,用墨涂染,使之永不退色。所以招募士兵又称“招刺”。招刺的办法始于朱温为藩镇时,是为了防止士卒逃亡而制定的。士兵一旦受刺,则终身受辱。这充分反映了五代时期封建军阀的残暴与野蛮。


                IP属地:陕西22楼2013-08-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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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南宋兵制

                    (1)建炎兵制
                    建炎是宋高宗赵构的年号(公元1127—1130年)。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赵构被任命为河北兵马大元帅,宗泽为副元帅。赵构把所领军队分前、后、左、中、右五军,这是南宋建军之始。赵构即位后,将三衙和枢密院闲置一边,另置御营司,由宰相、执政兼任正、副使,其下设都统制,统管御营兵。御营兵分为五军,后因苗傅和刘正彦兵变,五军成为三军。即刘光世的御营副使军、韩世忠的御前左军和张俊的御前右军。南宋兵制初具规模。到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御前左右军改为神武军,御营副使军改为御前巡卫军,统归枢密院领导,撤销御营司,恢复北宋旧制。
                    (2)绍兴兵制
                    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以后,南宋在江南稳定了统治,兵制渐趋稳定。当时,除川陕的吴玠〔jie介〕大军外,东南地区的大军为刘光世的御前巡卫军、韩世忠的神武左军、张俊的神武右军、王躞的神武前军、陈思恭的神武后军、杨沂中的神武中军。后来王躞、陈思恭部并入神武左右军。岳飞军于绍兴三年用神武后军番号。这样,在绍兴初年便形成了吴玠、岳飞、张俊、刘光世、韩世忠为主帅的五支屯驻大军,总兵力30万。吴玠是川陕大军主帅,刘光世是御前巡卫军主帅,韩世忠是神武左军主帅,张俊是神武右军主帅,岳飞是神武后军主帅。
                    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屯驻大军的番号改为行营护军。韩世忠为前护军,岳飞为后护军,刘光世为左护军,吴玠为右护军,张俊为中护军。各支大军都分成若干军。屯驻大军的统兵官是都统制、副都统制。军级统兵官有统制、统领等。军下设将,将一级有正将、副将、准备将,总称将官。
                    绍兴十年至十一年(公元1140—1141年)间,刘光世退闲,吴玠病故,只剩下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帅。绍兴十一年,宋高宗和秦桧推行投降路线,罢韩世忠、张俊兵权,并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民族英雄岳飞,将四支屯驻大军陆续改编成十支屯驻大军,部署在长江沿岸和川陕交界处,统称为御前诸军,为南宋的主力军。
                    (3)南宋中后期兵制
                    南宋中期以后,兵制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以文制武体制的恢复和加强,各种名目新军的创建,屯驻大军的地位下降。
                    南宋初期,领兵统帅权力很大。宋孝宗即位后,这种局面开始发生变化,由文臣担任的制置使、宣抚使等被派到屯驻大军实行监督,但都统制的权力仍然很大。开禧北伐失败后,南宋加强了文臣对军队的监督,制置使、安抚制置使、宣抚使、都视军马、都督军马之类的监军官地位上升,都统制的权力下降。制置使等文官成为各大军实际统兵官,独揽一个地区的军政、民政和财政大权,直接指挥前沿军务。宋元战争前,更形成为制置司和都统司两级指挥系统,而以制置使主持军务。
                    屯驻大军以外的军队,在宋高宗时就开始设置,当时有泉州左翼军、赣州右翼军等,受当地文臣节制。开禧北伐失败以后,屯驻大军衰落,新军组建更盛,逐渐代替屯驻大军成为南宋的主力军。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6楼2013-08-2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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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三衙和班直
                      南宋初,三衙机构仍然保留,但不统兵。班直也保留充当宿卫。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杨沂中的神武中军改为殿前司军,三衙始有兵将,且兵力不断增加。绍兴十一年以后,三衙军与屯驻大军平列,不再有隶属关系。三衙各军的情况是:
                      殿前司:绍兴五年改神武中军为殿前司军,绍兴九年,殿前司有统制13,统领21,正、副、准备将178。绍兴十八年(公元1148年),兵力增至七万余人,辖12军。
                      侍卫马军司:绍兴七年开始组军,共六军、12将,6000余人。后来从四川右护军调入四个军。到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侍卫马军司共有兵力三万人。孝宗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侍卫马军司戍建康,临安只留殿前司和步军司两支部队。
                      侍卫步军司: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始组军。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有五军编制。乾道年间(公元1165—1173年)有兵力二三万人。
                      南宋的军,相当于北宋的厢;南宋的统制,相当于北宋的厢都指挥使。
                      (5)使臣、效用和军兵
                      北宋禁兵分上、中、下三等,南宋屯驻大军的士兵分效用、军兵两级,或使臣、效用、军兵三级。使臣是八至九品等武阶官的总称。使臣不带兵,有的担任侦察任务,称探事使臣;有的给大将军管印,称背印使臣。使臣也有充当战士的,因此禁兵中形成使臣、军兵两级。宋孝宗时对军队进行改革,改变使臣充军的状况,实行效用、军兵两级制。
                      效用的身份和待遇高于军兵,在军情紧急时,招效用是一种高价的募兵手段。效用一般不刺字。效用的出现和普及,是南宋兵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反映了士兵社会地位的提高。刺字制的被废除,也使应募的壮士,愿充军前效用,而不愿为军兵。
                      (6)南宋腐败的军政
                      南宋建立后,北宋军队管理上的种种流弊保留下来,尤其是姑息、纵容庸将,猜忌和防范良将的现象更甚于北宋。爱国名将岳飞、韩世忠等备受猜忌,岳飞最后被迫害致死。而一些贪鄙的庸将却受到重用。军中贿赂成风,有的人因贿赂而升为将帅。武将兼并良田的现象也很普遍。南宋初年大将张俊一年可收租60万石。有的将领违法私役军士,让其从事伐薪烧炭、修建宅第、种植蔬菜、纺织刺绣、制作多种工艺品等工作。有的将领纵容或强令军士经商或到营外出卖劳动力,从中收取“买工”钱。以上种种腐败现象,导致南宋军队战斗力低下。
                      此外,南宋统治者还继续执行北宋即开始的鼓励军队经商的政策,如进行商业贸易(称回易)、开酒店药局、出租营房等。大将刘光世所统行营左护军全军5.2万人,竟有8000人从事商业贸易,刘光世因而自比为春秋时期富商陶朱公(范蠡)。军队经营商业,在一定程度上有弥补军费不足的积极作用,但更多地成了将校中饱私囊的手段,并且往往阻碍民间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给社会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生活带来消极影响。同时,大批军人从事商业贸易,不事训练,严重腐蚀了军队的机体,败坏了军纪,极大地削弱了军队作为武装集团的职能。允许、纵容军队经商,实在是南宋统治者在军队管理方面的一大失误。宋代,军队庞大曾至百万,但在和辽、西夏、金、元的战争中屡屡失败,终至亡国,不能不追究到军政腐败这一根本性的问题上。


                    IP属地:陕西27楼2013-08-2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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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元朝的兵役制度
                        元朝的兵役制度和蒙古国时期的兵役制度基本相同。蒙古各部仍实行成年男子皆兵的制度,其他民族则实行征兵制基础上的世兵制——军户制度。元朝共有探马赤军户(也称蒙古军户)、汉军军户和新附军军户三种军户。
                        汉军军户的签发是以民户的财产和劳动力为依据的,一般从中户中签发,一经签发便为军户。由于各军户财产和人丁情况不一样,于是元朝政府又制定了正、贴户制。根据军户的不同情况,以两三户或四五户合出军一人,出人当兵的军户称正军户,又称军头;其他不出人的军户则出钱资助,称为贴军户。如果正军户没有当兵的合适人丁,便由有丁的贴军户顶替,原正军户改为出钱资助。但当正军户有了合适的人丁时,便要继续承担出军的义务。
                        探马赤军户和新附军户不实行几户合出一兵的制度。但探马赤军户原来的驱口(奴隶)被释放为民后,必须出钱资助旧主人,从而实际成为旧主人的贴军户。新附军户没有贴军户。
                        军户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必须以“正身”(本人)应役,不能逃避或以他人代役。如军人在出征或出戍时逃亡,要到原籍勾取他的兄弟子侄来顶替。军人阵亡或病死,军户可以享受“存恤”的待遇。
                        军户的武器装备,探马赤军仍和蒙古国时期一样自备。汉军军人服役期间,武器和冬夏军装及口粮由政府发给,其他装备和开支则由自己负担。正军户、贴军户凑齐出征、出戍军人的费用后,定期送到军中,称为“封椿钱”(又称封装钱)。新附军人的装备完全由政府负担,家属还可以得到政府发给的四斗米、一斤盐。作为对军户服兵役的补偿,元朝在赋役方面,对军户实行豁免和优待。
                        军户制度使兵役负担集中到一部分人身上,加上军官的剥削和压迫,使军户的负担过重,往往导致军户的破产和逃亡。特别是元朝中期以后,军户制带来的问题更为严重。不过,在元朝建立过程中,这一制度对保证元军稳定的兵员和减轻国家军费负担,还是起到了重要作用。
                        (7)元朝军队的后勤建设
                        元朝十分重视军队的后勤建设,对武器的生产和管理、军粮的保证制定了一整套制度。
                        在武器的生产和管理方面,元朝设立了军器监专门管理各种兵器的生产、贮存和发放。元朝规定,武器只能由政府组织生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制造武器,汉人和南人还不准私藏武器。汉军和新附军只有在作战或出戍时才发给武器,平时则收藏在仓库,统一管理。
                        为解决军粮供应问题,元朝继承了以往各代采取过的军屯制。军屯地域从边疆到内地,遍及全国,腹里地区屯田尤为众多。军屯由屯田万户府、千户所管理,各级屯田官均由军官担任。屯田军主要是年老体弱、不堪征戍的蒙古、色目士兵和汉兵。军屯所用耕牛、农具和种子,多由国家供给,少数由屯田军自备。屯田所得除供军食外,还有一部分充当各级军官的俸禄。军屯对边疆地区的开发和保证军粮供应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军屯官吏对屯田军的压迫和剥削,军屯的经济效益不高,因此,到元朝中期,屯田制开始逐渐废弛。
                        另外,由于元朝是以强大骑兵夺取天下,所以在统一后十分重视马政建设。除在大都周围和漠南、漠北草原上设置了大批国家牧场养马外,还根据需要从民间强制征调马匹以供军用。但强制征马往往遭到人民的反对,激起尖锐的社会矛盾。


                      IP属地:陕西36楼2013-08-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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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军事职官制度
                          蒙古国和元朝,都实行军官世袭制。蒙古千户长、百户长等职,由子孙袭任;探马赤军和汉军军官战死,子孙袭其原职,病死则子孙降二级袭职。承袭者子孙必须满20岁,并按规定进行武艺和文化考核。原来,承袭者可以是儿子,也可以是兄弟子侄。由于承袭顺序不清楚,经常发生争执。仁宗时明确规定,必须由嫡长子承袭,其次是嫡长孙。这是第一顺序。如果没有嫡长子孙或嫡长子孙不够承袭年龄,则改由第二顺序,即庶子和兄弟、侄等承袭。嫡长子孙到年龄后,第二顺序承袭者要将职位交回他们手中。
                          实行世袭制的同时,元军中还实行军官迁转法,一般是三年一升迁,出征时则论功行赏。探马赤军军官升迁后,原职位由其弟侄儿男继任。汉军军官升迁后,原职位由他人继任。
                          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71年)规定军官的品级、各军府设军官的人数以及军官所持符牌的标准。万户府、千户所分成上、中、下三等,百户所分为上下两等。侍卫亲军各卫指挥使司与上万户府等级相同。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镇抚;侍卫亲军各卫设都指挥使、副使(有的卫也设达鲁花赤);千户所设达鲁花赤、千户、副千户、弹压;百户所设百户。草原上的蒙古军仍保持过去的千户长、百户长等职务。
                          元朝通过发放符牌证明军官的身份。符与牌是同一概念。当时分虎头金牌、平金牌、平银牌三等,又称虎符、金符和银符。按规定,万户佩虎符,千户佩金符,百户佩银符。虎符又有三珠、二珠、一珠的区别。三珠虎符最高,只有上万户府达鲁花赤、万户以上的掌军者才能发给。符牌由朝廷颁发。军官升迁或去职后,符牌必须交回。除符牌外,各级军官还有印章。
                          (9)元朝的军事通讯设施
                          元朝在全国各地设置了完善的驿站(蒙古语称站赤)。驿站以大都为中心,遍布全国各地。据元代官修的《经世大典》记载,除岭北和吐蕃的驿站外,全国有驿站1400多处。管理驿站的官员是提领、副使及百户,在站中服役的称站户。站户也是单列户籍,与民户分治,世代相传,父子相继。全国有站户近30万,与军户数相当。由此可见元朝对军事通讯的重视。
                          根据地区和交通工具的不同,驿站分马站、车站、船站、牛站等,边远地区有的还设狗站和骆驼站。一般来说,陆路以马站为主,水路以船站为主。各站都备有交通工具和粮食、肉食,供往来信使使用。此外,还设有急递铺,专门传递紧急文书。
                          元朝发达完备的驿站,保证了朝廷军令、政令的及时传递。但由于站役繁重,站户负担过重,引起站户逃亡,加剧了社会矛盾,这也是导致元末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


                        IP属地:陕西37楼2013-08-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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