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自本月1日起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截至目前已上牌2000多辆,该市已启动24个挂牌受理点,城区8万余辆电动车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挂牌。上牌后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路面行驶有何新的管理办法?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安市有关方面负责人。
公安
超标车需持摩托车驾驶证18岁以下禁驾
据了解,超标电动车上牌后将按照机动车管理办法管理,驾驶者需持有E、F、D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上路,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驾驶超标电动车。
据悉,虽然超标电动车按照摩托车管理,但仍有所不同,超标电动车上牌无费用,不需要年检。福安市公安局韩阳派出所副所长陈明介绍,超标电动车虽然按照机动车管理,但这只是暂时过渡办法,因为3年后将全部禁止上路,故不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福州市在2008年出台政策是直接禁止超标车上路的。福安市采用暂时挂牌管理是让市民有个缓冲期,让政策体现人性化。超标电动车本就属于不合格的产品,所谓的‘上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机动车上牌。合格标车上路,超标车逐步淘汰这是趋势,接下去乡镇的有关工作也会铺开。”陈明说。
据介绍,之所以以3年为淘汰期限,是因为目前市面电动车基本上使用寿命为3年,只要禁止出售,超标车将自然淘汰出市场。陈明表示,挂牌工作结束后,将加强路面执勤,对学生驾驶超标车加强管理,主要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希望家长们配合。
质监
编发销售上牌登记目录严控销售超标车
福安公安交警主要负责的电动车路面监管外,在销售源头管理上质监、工商也有详细规定。工商局开始查封超标车销售商店,福安市安监局也启动了《福安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工作。
据介绍,过去几年,由于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驱动,超标车充斥着生产、销售领域。超标车很容易被人误解为属非机动车类的电动自行车。再加上一些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的不实宣传,经常误导群众购买超标车,也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能买不能用”的困扰。编发《目录》,可以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从源头上促使生产商、销售商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形成良性循环,减少超标车上道路行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同时公安机关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可以按照《目录》进行查验,有利于简化登记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为车主提供方便。
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被委托的销售企业应在销售电动自行车前,向市质监局提交申报《目录》的材料。市质监局收到申请后,会同市工商局、交管大队一同审核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生产企业或被委托的销售企业核发《目录证书》。
《目录证书》上的品牌型号应与销售的品牌型号相对应,其复印件必须张贴悬挂在各销售网点,以便于消费者识别、购买。2014年1月1日起对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登记上牌进行《目录》管理,未列入《目录》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上牌。没有列入《目录》的合标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停止销售,并尽快向市质监局申报,待列入《目录》后方可继续销售。
公安
超标车需持摩托车驾驶证18岁以下禁驾
据了解,超标电动车上牌后将按照机动车管理办法管理,驾驶者需持有E、F、D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上路,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驾驶超标电动车。
据悉,虽然超标电动车按照摩托车管理,但仍有所不同,超标电动车上牌无费用,不需要年检。福安市公安局韩阳派出所副所长陈明介绍,超标电动车虽然按照机动车管理,但这只是暂时过渡办法,因为3年后将全部禁止上路,故不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福州市在2008年出台政策是直接禁止超标车上路的。福安市采用暂时挂牌管理是让市民有个缓冲期,让政策体现人性化。超标电动车本就属于不合格的产品,所谓的‘上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机动车上牌。合格标车上路,超标车逐步淘汰这是趋势,接下去乡镇的有关工作也会铺开。”陈明说。
据介绍,之所以以3年为淘汰期限,是因为目前市面电动车基本上使用寿命为3年,只要禁止出售,超标车将自然淘汰出市场。陈明表示,挂牌工作结束后,将加强路面执勤,对学生驾驶超标车加强管理,主要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希望家长们配合。
质监
编发销售上牌登记目录严控销售超标车
福安公安交警主要负责的电动车路面监管外,在销售源头管理上质监、工商也有详细规定。工商局开始查封超标车销售商店,福安市安监局也启动了《福安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工作。
据介绍,过去几年,由于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驱动,超标车充斥着生产、销售领域。超标车很容易被人误解为属非机动车类的电动自行车。再加上一些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的不实宣传,经常误导群众购买超标车,也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能买不能用”的困扰。编发《目录》,可以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从源头上促使生产商、销售商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形成良性循环,减少超标车上道路行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同时公安机关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可以按照《目录》进行查验,有利于简化登记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为车主提供方便。
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被委托的销售企业应在销售电动自行车前,向市质监局提交申报《目录》的材料。市质监局收到申请后,会同市工商局、交管大队一同审核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生产企业或被委托的销售企业核发《目录证书》。
《目录证书》上的品牌型号应与销售的品牌型号相对应,其复印件必须张贴悬挂在各销售网点,以便于消费者识别、购买。2014年1月1日起对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登记上牌进行《目录》管理,未列入《目录》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上牌。没有列入《目录》的合标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停止销售,并尽快向市质监局申报,待列入《目录》后方可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