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报考条件的说明
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没有专科学历的考生,可以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但在领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提倡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监所管理、护理等专业)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七、关于停考专业的说明
部分专业已停考,考生可转入本简编指定的相应专业继续参加考试,也可自行选择专业转入。
八、关于学位的说明
考生若申请学位,须符合主考学校对外语以及其他学位课程的要求。
九、关于各专业学分的说明
1、按原计划考试通过的课程,按简编各表格中对应关系进行替代,按新计划计算学分。
2、因计划调整造成的各专业总学分减少不影响考生毕业。
十、关于部分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环节的说明
部分师范类专业计划中设置了“教育实习”环节,所有这些专业的考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填写好《江苏省师范类自学考试教育实习鉴定表》并经有关学校盖章后方能生效。
(实习鉴定表填写方法及下载地址如下:http://www.jseea.cn//Contents/Channel_90/2007/0524/814/content_814.htm)
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没有专科学历的考生,可以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但在领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提倡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监所管理、护理等专业)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七、关于停考专业的说明
部分专业已停考,考生可转入本简编指定的相应专业继续参加考试,也可自行选择专业转入。
八、关于学位的说明
考生若申请学位,须符合主考学校对外语以及其他学位课程的要求。
九、关于各专业学分的说明
1、按原计划考试通过的课程,按简编各表格中对应关系进行替代,按新计划计算学分。
2、因计划调整造成的各专业总学分减少不影响考生毕业。
十、关于部分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环节的说明
部分师范类专业计划中设置了“教育实习”环节,所有这些专业的考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填写好《江苏省师范类自学考试教育实习鉴定表》并经有关学校盖章后方能生效。
(实习鉴定表填写方法及下载地址如下:http://www.jseea.cn//Contents/Channel_90/2007/0524/814/content_8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