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你,草根的活塞灭了贵族的湖人,那会着实的给了我幼小心灵上的一次震撼,于是我记住了那个笑容灿烂牙齿洁白的你。我觉得那会你举起奖杯的时候的笑容真是干净的不得了阳光的不得了!
不过那时候都还是很理智的欣赏而已。
你的生涯颠沛了这么多年,直到你回到了你的丹佛,那一刻,便是真的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你~
我记得真是为了你犯了很多的傻。
上课无聊会在桌子上写你名字的空心字,会反复练习写你的英文名字,直到觉得自己写的不错了为止,然后会自我陶醉半天。
会到处搜罗你的点滴,你知道么,你的剪报我就足足做了两个大厚本。结果有一个还被妈妈当做废品卖了,我气了她整整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