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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由夏俊峰案反思城管制度:城市管理标准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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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5月,夏俊峰因路边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带回城管勤务室处罚,期间双方发生争执,夏俊峰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一个普通小贩,两个普通城管,是什么让他们变成死敌,让三个家庭蒙受失去亲人的悲痛?城管与商贩的冲突,在夏俊峰之后,还在不断上演。
凤凰网就此特别连线城管问题学者、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杨小军教授。杨小军认为,城管与商贩冲突不断,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城市管理标准与社会现阶段实情不符,标准过于国际化、过于大都市化,“游商摆摊设点的问题实际上是个民生问题,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执法问题。这么多的商贩上街摆摊,说明这是有市场的,商贩摆摊是来糊口的。对于这种民生问题,现在却要城管用执法手段来处理,把这些商贩统统都关掉,这就说明城市管理标准本身存在问题,过于僵化。”
但杨小军也告诉凤凰网,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加速进行,城管不但不会废除,还会加强。但具体怎么管理,需要反思。他指出,首先,就要改变城市管理标准;第二,对于城管队伍应该用法律规范其执法流程,不让城管直接采用暴力手段扣押物品等强制措施,将物能动、但人不能动作为一条不能跨越的红线。
(文/李灏)


1楼2013-09-25 23:42回复
    城市管理标准不符合现状导致城管商贩冲突不断
    凤凰网资讯:无论是夏俊峰案还是湖南瓜农案,舆论对商贩表现出同情,对城管表现出不满,这样与他们一直以来的暴力执法形象有关。在您看来,什么造就了这样的城管?
    杨小军:这个问题已经有好几年了。城管本来是一支新生的执法机构,但是这个执法机构出来之后,在短短不到几年的时间里,就把自己搞得“很红”、“很有名”,就是因为它的暴力执法问题。
    给公众造成这种印象,第一是因为城管队伍自身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暴力执法问题,各地进行城市管理执法时,无论是执法标准,还是执法方法,都有待于进一步的人性化、进一步改善。
    第二,也是由于城管制度设置的问题,城管所负责的工作,本身就是得罪人的事情,而且还是把得罪人的事情都集中在一起,交给城管一个部门去干。
    凤凰网资讯:为何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冲突不断?
    杨小军:我认为,这个问题首先出在城市管理的标准上。
    游商摆摊设点的问题实际上是个民生问题,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执法问题。这么多的商贩上街摆摊,说明这是有市场的,商贩摆摊是来糊口的。对于这种民生问题,现在却要城管用执法手段来处理,把这些商贩统统都关掉,这就说明城市管理标准本身存在问题,过于僵化。
    我们现在仍处在发展中国家的阶段,处在一个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由乡村文明向城市文明过度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城市管理的标准搞得过于固化、过于国际化、过去大都市化,那这个标准是否适合社会发展,我认为这本身就存在问题。
    而按照现行的城市管理标准,对于商贩而言是用来糊口的行为;对于城管而言,则成了违规行为。这样一来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一旦采取强制措施,被管理一方就不干,双方就极易发生肢体接触,这种情况下,不是打人就是被打,矛盾在所难免。


    2楼2013-09-25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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