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儒十丐
所谓元代知识份子地位低下,“九儒十丐”之说,恐怕是关於元朝的诸多谣言之中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甚至堂而皇之登入历史教科书之列。那麽,此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元代儒士地位究竟如何?
所谓“九儒十丐”之说,出自两位南宋遗民之着作,一为谢枋得之《谢叠山集》卷二《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一为郑思肖之《心史》中《大义叙略》。要辨析此说正伪,便当考其人其文。
谢枋得(1226-1289),南宋末官员、字君实、号叠山,曾率军抗击元兵。宋亡之后,流落建宁,元廷多次徵召,均坚辞不仕。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福建行省参政魏天佑将其强送大都,谢枋得遂绝粒殉节。
郑思肖(1241-1318或1238-1315),南宋诸生,原名不详。宋亡后因心怀故国,改名思肖(肖者赵也)。其人“坐必南向,闻北音而走,誓不与朔客交往”(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画兰不画土,谓“土地尽为番人夺矣”。
以此二人生平来看,谢郑二人均有明显的反元情绪,其着述亦有明显矮化甚至歪曲元朝的倾向。且二人均死於元初,无从得知元代中后期社会实际情况。当然,仅凭作者立场,亦不能证其说法必伪。但分析二人着述,其可疑甚至违背史实之处却绝非一两处。
首先来看《谢叠山集》中之说法:谢枋得并未说“九儒十丐”乃是元代定制。相反,他说“七匠八娼,九儒十丐”之说,乃是“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的戏谑之语。
而郑思肖之《心史》,则更为可疑。此书于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仲冬八日为人从吴中承天寺井中所得,发现时,其书藏于密封铁匣,外裹白垩,沉于水中,开启之后“楮墨犹新”。如书中所载属实,乃沉于1283年(元至元二十年),至发现之时,已历365年。以一铁匣沉于水中近400年而完好无损,殊为诡异。且书中所载之事,多有谬误荒唐之处,如袁枚就曾指出:“(《心史》)所载元世祖剖割文天祥,食其心肺,又好食孕妇腹中小儿,语太荒悖,殊不足信。”故如谈迁、徐乾学、袁枚等人,均认为其书为明末伪造。
当然,仅考其出处,还并不足以证其谬误,还需要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那麽,按元代制度,儒士真实地位如何呢?
首先,我们来看元代的户籍制度。元代政府依照职业和社会职能不同,将全国居民划为了若干户别,《元史》中称为诸色户计。元代文献中比较常见的户计有:军、站、民、匠、儒、医卜、阴阳、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神职人员)、答失蛮(回教神职人员)、斡脱(高利贷经营商)、商贾、灶(盐业)、船、弓手、急递铺、打捕鹰房等。因此,所谓的分全国为十等人之说,本身就毫无根据,站不住脚。
其次,不同的户计,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如军户的义务就是当兵,站户的义务就是维持国家驿站系统(元代称站赤)。而儒户的义务,则是保障每户至少要有一人读书,随时准备在国家考选吏员时候参加考试,以备徵召。在权利方面,由於儒户是属於“劳心者”范畴,因此,儒户在元代是不需要负担一般人民所需要负担的各种劳役差发,除此以外,儒户还可以豁免丁税,四顷以内的土地亦不需要缴纳地税,而且所有在籍儒士均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廪给,而在学校就读的生员,亦由学校提供每日两餐(《庙学典礼》)。此等待遇,远超于其他户计。
再者,从政治地位来看,儒士之地位亦非其他户计所能比拟。按《元史·百官志》之中对於官员铨选制度的记载来看,元代的官员选拔主要有三条途径:1、怯薛(即宫廷宿卫);2、吏进;3、科举。其中,怯薛来源主要是元朝建国时所确立的九十五户“大根脚”家族子弟,约占元代官员总数的十分之一,此处不论。元代科举始於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终于元惠宗(即元顺帝)至正二十五年(1366年),共计五十一年,其中有六年因奸相伯颜擅权中断(1336-1342),科举持续时间共四十五年,开科十六次,共取士一千二百人左右。其中,汉人和南人(亦即儒户所属族群)约600多人,人数殊少,亦不足论。因此,真正作为元代官员铨选,特别是中下级官员铨选的主要渠道,则是吏进,这也是元代官员铨选制度中最具特色的的一点。
中国历代,特别是自隋唐以降,官、吏分野,吏员,也就是各级政府机关中的办事人员要想擢升为官,难比登天。唯元朝例外,元代受蒙古人实用主义之影响,中原传统观念拘束较少,官、吏界限并不如其他朝代那样明显。因此,元代大量官员是从吏员中擢升。而且,元代的吏员地位亦较之其他朝代更高,某些政府机构的吏员最高可有六、七品之品级。
元代前期虽长期未开科举,然而通过吏进之门,仕途并未向儒士阻塞。相反,元代一直将以儒为吏作为既定国策之一,并长期执行。如世祖时,就发布政令:“定令儒生愿试吏郡县者,优庸之。”仁宗时,“有召,省掾用儒士擢入”,“仁宗惩吏,百司胥吏听儒生为”。元人陶安亦有论述:“朝廷以吏术治天下。中土之才积功簿有致位宰相者。时人翕然尚吏。虽门第之高华,儒流之英雄,皆乐趋焉。”
另外,还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元代前期虽然未开科举,但吏员选拔同样是采取考试选拔的制度,如果再加上官、吏之间比较顺畅的流动环节,元代的官僚制度实际上较其他朝代更加类似于近现代的公务员制度,此亦元代政治制度之中蔚为可观的闪光点。
从以上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元代的儒士非但社会地位并不低下,实际上无论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地位都远较其他户计更为优越。而且,当然,由於民族等级制度,以及讲求“根脚”大小的问题存在。终元之世,高级官员一直为开国之初的“九十五千户”所垄断。然而,所谓“九儒十丐”之说,亦实属荒谬不经之言。
注:九十五千户:元代开国之初所立下大功的九十五个家族,被封为世袭千户。除了蒙古贵族以外,亦有色目人、汉人家族,如赛典赤家族、张柔家族、史天泽家族、严实家族等。
所谓元代知识份子地位低下,“九儒十丐”之说,恐怕是关於元朝的诸多谣言之中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甚至堂而皇之登入历史教科书之列。那麽,此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元代儒士地位究竟如何?
所谓“九儒十丐”之说,出自两位南宋遗民之着作,一为谢枋得之《谢叠山集》卷二《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一为郑思肖之《心史》中《大义叙略》。要辨析此说正伪,便当考其人其文。
谢枋得(1226-1289),南宋末官员、字君实、号叠山,曾率军抗击元兵。宋亡之后,流落建宁,元廷多次徵召,均坚辞不仕。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福建行省参政魏天佑将其强送大都,谢枋得遂绝粒殉节。
郑思肖(1241-1318或1238-1315),南宋诸生,原名不详。宋亡后因心怀故国,改名思肖(肖者赵也)。其人“坐必南向,闻北音而走,誓不与朔客交往”(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画兰不画土,谓“土地尽为番人夺矣”。
以此二人生平来看,谢郑二人均有明显的反元情绪,其着述亦有明显矮化甚至歪曲元朝的倾向。且二人均死於元初,无从得知元代中后期社会实际情况。当然,仅凭作者立场,亦不能证其说法必伪。但分析二人着述,其可疑甚至违背史实之处却绝非一两处。
首先来看《谢叠山集》中之说法:谢枋得并未说“九儒十丐”乃是元代定制。相反,他说“七匠八娼,九儒十丐”之说,乃是“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的戏谑之语。
而郑思肖之《心史》,则更为可疑。此书于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仲冬八日为人从吴中承天寺井中所得,发现时,其书藏于密封铁匣,外裹白垩,沉于水中,开启之后“楮墨犹新”。如书中所载属实,乃沉于1283年(元至元二十年),至发现之时,已历365年。以一铁匣沉于水中近400年而完好无损,殊为诡异。且书中所载之事,多有谬误荒唐之处,如袁枚就曾指出:“(《心史》)所载元世祖剖割文天祥,食其心肺,又好食孕妇腹中小儿,语太荒悖,殊不足信。”故如谈迁、徐乾学、袁枚等人,均认为其书为明末伪造。
当然,仅考其出处,还并不足以证其谬误,还需要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那麽,按元代制度,儒士真实地位如何呢?
首先,我们来看元代的户籍制度。元代政府依照职业和社会职能不同,将全国居民划为了若干户别,《元史》中称为诸色户计。元代文献中比较常见的户计有:军、站、民、匠、儒、医卜、阴阳、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神职人员)、答失蛮(回教神职人员)、斡脱(高利贷经营商)、商贾、灶(盐业)、船、弓手、急递铺、打捕鹰房等。因此,所谓的分全国为十等人之说,本身就毫无根据,站不住脚。
其次,不同的户计,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如军户的义务就是当兵,站户的义务就是维持国家驿站系统(元代称站赤)。而儒户的义务,则是保障每户至少要有一人读书,随时准备在国家考选吏员时候参加考试,以备徵召。在权利方面,由於儒户是属於“劳心者”范畴,因此,儒户在元代是不需要负担一般人民所需要负担的各种劳役差发,除此以外,儒户还可以豁免丁税,四顷以内的土地亦不需要缴纳地税,而且所有在籍儒士均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廪给,而在学校就读的生员,亦由学校提供每日两餐(《庙学典礼》)。此等待遇,远超于其他户计。
再者,从政治地位来看,儒士之地位亦非其他户计所能比拟。按《元史·百官志》之中对於官员铨选制度的记载来看,元代的官员选拔主要有三条途径:1、怯薛(即宫廷宿卫);2、吏进;3、科举。其中,怯薛来源主要是元朝建国时所确立的九十五户“大根脚”家族子弟,约占元代官员总数的十分之一,此处不论。元代科举始於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终于元惠宗(即元顺帝)至正二十五年(1366年),共计五十一年,其中有六年因奸相伯颜擅权中断(1336-1342),科举持续时间共四十五年,开科十六次,共取士一千二百人左右。其中,汉人和南人(亦即儒户所属族群)约600多人,人数殊少,亦不足论。因此,真正作为元代官员铨选,特别是中下级官员铨选的主要渠道,则是吏进,这也是元代官员铨选制度中最具特色的的一点。
中国历代,特别是自隋唐以降,官、吏分野,吏员,也就是各级政府机关中的办事人员要想擢升为官,难比登天。唯元朝例外,元代受蒙古人实用主义之影响,中原传统观念拘束较少,官、吏界限并不如其他朝代那样明显。因此,元代大量官员是从吏员中擢升。而且,元代的吏员地位亦较之其他朝代更高,某些政府机构的吏员最高可有六、七品之品级。
元代前期虽长期未开科举,然而通过吏进之门,仕途并未向儒士阻塞。相反,元代一直将以儒为吏作为既定国策之一,并长期执行。如世祖时,就发布政令:“定令儒生愿试吏郡县者,优庸之。”仁宗时,“有召,省掾用儒士擢入”,“仁宗惩吏,百司胥吏听儒生为”。元人陶安亦有论述:“朝廷以吏术治天下。中土之才积功簿有致位宰相者。时人翕然尚吏。虽门第之高华,儒流之英雄,皆乐趋焉。”
另外,还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元代前期虽然未开科举,但吏员选拔同样是采取考试选拔的制度,如果再加上官、吏之间比较顺畅的流动环节,元代的官僚制度实际上较其他朝代更加类似于近现代的公务员制度,此亦元代政治制度之中蔚为可观的闪光点。
从以上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元代的儒士非但社会地位并不低下,实际上无论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地位都远较其他户计更为优越。而且,当然,由於民族等级制度,以及讲求“根脚”大小的问题存在。终元之世,高级官员一直为开国之初的“九十五千户”所垄断。然而,所谓“九儒十丐”之说,亦实属荒谬不经之言。
注:九十五千户:元代开国之初所立下大功的九十五个家族,被封为世袭千户。除了蒙古贵族以外,亦有色目人、汉人家族,如赛典赤家族、张柔家族、史天泽家族、严实家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