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称之为准法律,因为它们在案件中能起到和法律一样的作用,但具体又有差别。
1、立法解释
广义立法解释包括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部门等解释。
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解释效果等同于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等同于法律
国务院各部门对部门规章解释效果等同于部门规章
其他以此类推。
2、立法解读与释义
立法解读与释义是对立法解释的背景说明,包括立法理论、实践经验依据等。
这类解读实际上是没有实际法律效果(不能强制法官检察官遵守)的,但由于解读主体权威性,所以对法官检察官办案具有一定参考意义,但由于不是司法领域的,法官检察官基本不理会。它的效力更低于下面提到的指导意见、法律问答、会议纪要等。
3、司法解释
在司法系统,司法解释效力等于法律。又分为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检高检规则两类。 这三类司法解释特点是,各部门都优先使用自己领域的司法解释。如最高院司法解释与最高检规定不一致,那么法院会用司法解释,而检察院会用高检规则。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部门解释和司法解释不一致时候,会出现部门的按部门,司法的按司法的现象。
4、法律解读与释义
这类解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强制法官检察官遵守),虽然冠以最高院最高检名义,以最高院最高检名义出版,但其效力低于指导意见、法律问答、会议纪要等。
但看在最高院最高检面子上,法官检察官一般会理会这类,也是法院的理会法院,检察院的理会检察院。
5、指导意见、法律问答、会议纪要
简单说就是内部文件规定,效力等同于法律,甚至可以修改法律。指导意见主要是对具体类型案件的指导,也有对某类案件裁判方法的要求,以红头文件形式出现。法律问答主要是上级法院检察院对下级法院检察院的请示回答。会议纪要是某层级法院或检察院的统一法律适用意见。
6、公报、刊物文章
最高院公报、人民司法刊登案例仅具有参考意义,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官基本都不接受。
1、立法解释
广义立法解释包括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部门等解释。
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解释效果等同于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等同于法律
国务院各部门对部门规章解释效果等同于部门规章
其他以此类推。
2、立法解读与释义
立法解读与释义是对立法解释的背景说明,包括立法理论、实践经验依据等。
这类解读实际上是没有实际法律效果(不能强制法官检察官遵守)的,但由于解读主体权威性,所以对法官检察官办案具有一定参考意义,但由于不是司法领域的,法官检察官基本不理会。它的效力更低于下面提到的指导意见、法律问答、会议纪要等。
3、司法解释
在司法系统,司法解释效力等于法律。又分为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检高检规则两类。 这三类司法解释特点是,各部门都优先使用自己领域的司法解释。如最高院司法解释与最高检规定不一致,那么法院会用司法解释,而检察院会用高检规则。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部门解释和司法解释不一致时候,会出现部门的按部门,司法的按司法的现象。
4、法律解读与释义
这类解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强制法官检察官遵守),虽然冠以最高院最高检名义,以最高院最高检名义出版,但其效力低于指导意见、法律问答、会议纪要等。
但看在最高院最高检面子上,法官检察官一般会理会这类,也是法院的理会法院,检察院的理会检察院。
5、指导意见、法律问答、会议纪要
简单说就是内部文件规定,效力等同于法律,甚至可以修改法律。指导意见主要是对具体类型案件的指导,也有对某类案件裁判方法的要求,以红头文件形式出现。法律问答主要是上级法院检察院对下级法院检察院的请示回答。会议纪要是某层级法院或检察院的统一法律适用意见。
6、公报、刊物文章
最高院公报、人民司法刊登案例仅具有参考意义,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官基本都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