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吧 关注:12,837贴子:1,586,883
  • 42回复贴,共1

一干人等,必须到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杨女士,酒保,徐女士,必须到案参与庭审。众多疑点不会不清楚的,比如,有没有谈出台的情节,如果有,凭什么让一方背黑锅,2000没收,另涉嫌卖淫罚几千也好啊,至少不一边倒,方显法律宽严相济,公平公正,让大家信服。以后谁敢去娱乐场所啊,国家要不就合法化,持证上岗,要不彻底禁黄,一边打击,一边无视纵容,还真难办。就说洗浴中心,没小姐开房,几个人花钱去。连法官都不能抗拒诱惑,何况几个未成年人,现在的法官不会,有嫌犯,有口供就能定罪吧,至少让大家对事实真相了解吧,已经闹这么大了,要经的起推敲。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0-16 01:58回复
    净化社会环境
    的确刻不容缓


    3楼2013-10-16 08:36
    收起回复
      毫无疑问,还有被酒吧女敲诈私了的嫖客,尤其中年人,可以自己做主掏腰包。被酒吧女报案的都是自己没钱、家里有钱的年轻嫖客。他们不能自己做主赔钱。


      4楼2013-10-16 08:38
      收起回复
        你以为是衙门审案啊,左边跪着喊冤枉,右边跪着也喊冤枉。
        你把杨、张、徐叫来,他们也不可能说自己是卖淫;你把李、李、梦叫来,他们肯定说是嫖娼。然后呢?
        现在法院都已经有了证据链,并做了宣判,还喊这些有什么用?接受现实吧


        IP属地:江苏7楼2013-10-16 11:06
        收起回复
          请水军团队上书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上书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检察院,取消有关保护强奸受害人的相关司法解释!不过、你们水军敢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10-16 14:33
          回复
            强奸案属于不公开审讯,刑法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到庭的,嚷嚷被害人必须到庭审现场的挺李派人士先上书全国人大修改刑法,等刑法通过了再申请被害人上庭


            9楼2013-10-16 15:33
            回复
              你想修改中国法律是不是,法律赋予杨女士不到场的权力,你一句话就剥夺了?


              IP属地:广东10楼2013-10-16 17:13
              回复
                必须?呵呵呵呵呵 lz一
                开口就暴露自己法盲了 水b拿好五毛速滚不谢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3-10-17 09:45
                收起回复
                  李天一冤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10-18 00: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