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不白l吧 关注:24贴子:555
从何时开始,我迷恋上酒这玩意。如果你也是,你定然就理解我了。当一个人的痛苦达到他无法忍受的地步的时候,他就需要酒,需要酒精带来的麻醉感来欺骗自己或者让自己借着醉的名义而放纵或哭泣。哦,说白了就是自己醉自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0-31 20:55回复
    我常来的这家酒肆,比之我那狗窝一样的家还要肮脏。我只需将衣袖在那黑色而油腻的桌子上轻轻一放,衣袖便会有一种粘腻的感觉。如果擦一擦,那别提多恶心了。所以这里基本没人来,除了我,和一个似乎没离开过的醉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0-3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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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来这呢?理由再简单不过,我不想当我借着酒醉的名义放声大哭的时候被人看到。我这人有一种尊严感,那种尊严感盲目且可笑又薄弱。说白了其实就是我脆弱的不堪一击。所以我不想让人看见。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0-31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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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喜欢看这个醉汉出丑,他总比我先醉,或者说,他就没清醒过。你看,他又在那呢喃:我过的很好啊,你看,没有你我也过的很好啊。你快来看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0-3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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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不反驳,似乎自己也觉得自己是个孬种。废话,整日浑浑噩噩的人能不孬种,不过他既然知道自己是孬种,那看来还是有救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0-3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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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哪啊,我想你了。我爱你啊。”又哭,没得救了。我想。然后我也喝,老子也要醉,老子也要哭。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10-31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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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我老婆跟人跑了,我,我没钱,我没本事,我。。啊。。”说着埋头在桌子上哭起来,卧槽真不怕脏。看着他的丑态,我又笑了,废话你见了你也得乐。我说:“老婆跟人跑了吧,废物,孬种,呸。”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10-3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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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起身,走了过来,挺高的,将本就昏暗的灯光又遮去一半。屋子一下就暗了下来,但是还是能看清他略显沧桑的,北方味的,满是胡须的,肮脏油腻的,有一道狰狞刀疤的丑脸。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10-3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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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来到我对面坐下,到也没有揍我的意思。不过看他那被因酒水过度浸染的又缺少日光滋润的苍白皮肤,真干起来我也不见得怕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3-10-31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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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 @白菜不白l 明天流量来了再发。借别人手机发的。I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10-3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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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11-0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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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是坐下,依旧说着那些没头没尾的话:“你知道吗?她漂亮极了,她是世上最温柔的女人。”“是吗?哈哈,她在哪呢?”我嘲笑他道。他一下便无措起来:“她,她走了。但是她很漂亮的,你看,你看。”说着用手去自己衣袋里翻着,终于,他翻出一张略有些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五官很秀气,微微笑着,安静的靠在一座老桥的深褐色木质扶手上,宛若一朵白莲。I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11-0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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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汉看向照片的眼神满是痴迷,眼屎与泪水混在一起噙满眼眶。他终是用手一擦,将泪水与眼屎一并擦去,只剩下通红的眼眶。我问:“她去哪了?”“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永远也见不到她了。啊。。。”泪水又涌了出来,伴随层层叠叠的哭声,震颤我的灵魂。他说:“我,我回家了。”然后颤颤巍巍的走出酒肆。老板始终如一个看电视的人,也不拦着。只是在旁边的黑板上王二的名字上又添了30。I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11-0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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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结了账,快步跑出酒肆,一眼便看到了王二,他扶在街道的围栏上大吐特吐,实在显眼,也丢人。我想我和他也算个狐朋狗友了,就过去扶他,我说:“爷台,你家在哪?兄弟送你过去。”他猛的晃了几下头,让自己清醒一点,说了一个地名。便直挺挺睡了过去,若不是还有鼾声,我定然以为他死了。我打了辆车送他到他家,下车时他还在睡。I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3-11-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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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结了账,快步跑出酒肆,一眼便看到了王二,他扶在街道的围栏上大吐特吐,实在显眼,也丢人。我想我和他也算个狐朋狗友了,就过去扶他,我说:“爷台,你家在哪?兄弟送你过去。”他猛的晃了几下头,让自己清醒一点,说了一个地名。便直挺挺睡了过去,若不是还有鼾声,我定然以为他死了。我打了辆车送他到他家,下车时他还在睡。I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3-11-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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