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杭州市萧山区体育局
萧教学〔2013〕138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
实施意见
各高(职)中、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国 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以下简称“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 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校园足球活动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职)中三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进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校园足球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与体育局联合成 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夏国良(教育局党委委员)
金宝贤(体育局区教育局与体育局联合成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夏国良(教育局党委委员)
金宝贤(体育局 副局长)
副组长:陈胜良(教育局高中科科长)
王柏忠(体育局体育科科长)
封小丽(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余建明(教研室体育教研员)
副主任:葛依娜(少体校校长)
三、校园足球活动规划与措施
1.发展规划:
凡是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200米标准场地内置天然或人工草坪)条件的学校,于2014年起要逐步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和教育 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在此基础上,确立三年(2014~2016)行动规划: 在2013年区已确 认八所小学为足球传统项目学校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区级足球传统项目学校,总数达到32所(每年择优确定八所);2014年初中分区域确定8~10所区级足球传统项目定点学校(由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提出申请);高(职)中从2014年起必须组建足球训练运动代表队,同时在高一年级中开展足球运动和教育活动。
2.工作措施:
(1)高
杭州市萧山区体育局
萧教学〔2013〕138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
实施意见
各高(职)中、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国 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以下简称“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 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校园足球活动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职)中三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进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校园足球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与体育局联合成 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夏国良(教育局党委委员)
金宝贤(体育局区教育局与体育局联合成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夏国良(教育局党委委员)
金宝贤(体育局 副局长)
副组长:陈胜良(教育局高中科科长)
王柏忠(体育局体育科科长)
封小丽(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余建明(教研室体育教研员)
副主任:葛依娜(少体校校长)
三、校园足球活动规划与措施
1.发展规划:
凡是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200米标准场地内置天然或人工草坪)条件的学校,于2014年起要逐步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和教育 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在此基础上,确立三年(2014~2016)行动规划: 在2013年区已确 认八所小学为足球传统项目学校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区级足球传统项目学校,总数达到32所(每年择优确定八所);2014年初中分区域确定8~10所区级足球传统项目定点学校(由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提出申请);高(职)中从2014年起必须组建足球训练运动代表队,同时在高一年级中开展足球运动和教育活动。
2.工作措施:
(1)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