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部领导:
您好!在这里我们郑重以研究生导师的名义向各位领导致函,来表达我们对近期出现的执业医师考试资格新政的一些想法。
武汉大学在2012执业医师报名资格文件中提到 “研究生可以临床本科学历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条件限制,已在全国掀起了广泛的讨论。作为这些孩子的导师,我们心中也有一些肺腑之言,希望能与教育部和卫生部细细探讨。
作为各个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我们每年在研究生复试时都能看到这样一群学生。他们勤奋刻苦,好学上进,敢于表达自己的渴求并勇于追求自己的梦想。当他们顺利通过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后,精神抖擞的站在我们面前时,对我们这些导师说的第一句话都是:老师,虽然我是跨专业报考的,但我的基本功不输于本专业的同学,您可以考我,我用成绩说话。我想当医生,我想治病救人,这是我的梦想,请给我一个机会。是的,他们就是这样一群孩子,勇于挑战,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中国自古有句古话: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三年前给了他们机会,给了他们一个当医生的梦,而他们现在也已自己优异的表现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作为他们的导师,我们感到欣慰和自豪。
三年前入学伊始,我们各位导师均并未被告知这些同学跨专业不能考取执业医师,平心而论,不论是教育系统,还是卫生系统都没有明文限制他们的执业医师考试资格,也就默许了众多跨专业的科研型研究生同学研究生三年级报考执业医师。在我们这些老师的心里,也从没想过这些孩子毕业时突然别告知无法取得执业医师考试的准考证,无法走入考场,以自己的真才实学与其他同学一决高下。针对今年的新政,我们有一些疑问:
为什么科学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永远不得报考,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却可以在毕业当年报考呢?作为导师,基于我们对二者的理解以及多年来培养研究生所形成的理念,大致概括为:(1)根据研究生入学时的初试及复试分数线综,科研型研究生同学的研究生入学分数线均明显高于专业型研究生,大部分专业型研究生均为落榜后调剂(2)在三年研究生培养中,科研型的培养要求相对明显高于专业型研究生。三年中,科研型研究生需要在临床实践一年半到两年的基础上,抽出半年时间完成课题并撰写论文。就我们安徽而言,科研型研究生至少需要发表1篇核心期刊,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需要参与临床实践2年,仅需发表1篇统计源期刊即可。我们的学生为了临床工作和实验双管齐下,均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很多同学即便下了夜班,也要赶回实验室完成实验。三年里,他们比别的同学更加刻苦,因为他们深知别人的有色眼镜从未离开他们的身边。作为老师,我们发自内心的呼吁:国家为了医疗安全而提高医疗队伍的专业素养的政策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不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而采用横加的一刀切的方法是否有些欠妥,是否应该考虑到各地学生的培养模式。出台政策前,是否应该进行全国范围的调查并依不同地区教育系统的告知程度而执行?
我们作为导师和他们一样,在他们的三年研究生生涯中均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如今相对优秀而努力的学生虽早已通过面试,签订好就业协议,却不料在毕业关头成了废弃品,这让大家情何以堪。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应以人为本,切实结合实际情况执行,不能因为一纸文书就让他们个人,以及家中二老含辛茹苦的培养付诸东流。每每看到这些学生无助的眼神,作为老师,我们爱莫能助,却不能袖手旁观。只能寄希望于我们的教育系统能够做出一些实际心动给孩子们一个答案。这些孩子唯一的希望,仅仅给他们一个考试的资格,我们也相信公正的考试结果会给大家一个答案。希望此事有一个完满的解决,也希望这些学生一辈子铭记投身医疗事业的艰辛,更加努力,好学力行,践行医学生无悔的誓言!
一名普通的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