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养狗说到张晓荣偷娘
野 莽
微博上有一段百字奇闻,转发者众,有人还配以一颗哈哈大笑的黄色人头。说是某家医院的住院部,因住院人数次失窃,疑为鼓上蚤时迁一类人物逾墙而入,遂在院内豢养狼狗一条。孰料此院失窃依旧,隔日一位年轻时干过公安的老汉自己把案破了,窃者乃一长得文文静静的护士。
我也想笑,却哀大于乐,想哭又恨大于悲。正好去夏七月,老家市团委邀我还乡参加一项慈善活动,相逢者有文圈旧友,又告诉我奇事一桩。说是故地最近出了一个名叫张晓荣的“医生作家”,发表了一篇名叫《疯娘》的小说,被人揭发是抄袭武汉作家王恒绩的,张医生却石破天惊,反咬一口,称王作家抄袭了他。真相究竟是王抄张,还是张抄王,此事关乎本市同行的道德和声誉,大家恳请我给予关注。
几天后我回故地,将此事转告文联,请他们代为查证。不日结果出来,这位“医生作家”张晓荣者,其实非医,非护,也非竹溪人,只是因为听说此人会写,该医院前任院长求贤若渴地将其破格招去,安插在宣传科专职写作。具体任务是有了好事要写好,有了不好的事也要写好,有了医疗责任事故尤其要以笔为扭转乾坤的扳手,把被动和不利的局面扳成主动和有利,每年以发表文章的篇数为考核工作的指标。此人走马上任,果然了得,多年来吹牛造假,打击“医闹”,挽大厦既将倾屡建奇功。
文联替我找出刊登此人《疯娘》的杂志,只看百分之零点一,我就知道究竟是谁抄谁了。《疯娘》是几年前风靡网络的一个短篇小说,作者王恒绩时任武汉《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编辑,此作因影响巨大而被收入当年的全国优秀网络小说选,并被改编影视剧,达成版权贸易诸种,本人也一夕成名。张晓荣为何抄袭《疯娘》,有人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认为这篇小说写得酷毙,值得自己反复学习,并且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而当他手过一遍之后,竟然有些舍不得还给王恒绩了,觉得这一遍不能白过,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换上自己名字。
我则以为,精神分析学家的这个分析有些搞笑,换了在下我来分析,或许更能接近事物的本质。我的分析是,医院给他这个破格招收的专业作家压力太大,文章指标难以完成,写好事吧好事不多,把坏事写成好事吧又害怕遭到知情人的检举,出了医疗责任事故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庇护罪医诬蔑受害人及其家属,更是要担挨打的风险,怎么办呢,就只好抄。短篇小说《疯娘》的结尾,是那个疯子老娘为给上学的儿子摘桃而摔下山崖,假若在结尾后面再续个尾,疯娘被人发现抬到医院,打一针又活了过来,不就和这位抄袭者的赐饭单位挂上钩了么?这么一抄,在保住宣传科饭碗的同时,年终奖也有了。
说到奖,据我此次还乡调查得知,医院宣传科豢养的“作家”报酬和奖金,往往高于一般的医生和护士,情形相当于军队中在前线作战的将士,论功行赏时反不如一个打竹板儿的小文艺兵。职业性质使然,这些人又从无加班轮岗之说,让前者心里很是个疙瘩。由此便想,常听故地医疗卫生行业的头儿们叫苦连天,一说业务骨干频频要走,二说专业人才纷纷不来,个中缘由也不是一点没有。
我们还不妨做一个医学外的试验,把医院用于宣传科的“作家”的工资和奖金以及其他福利,用于改善各科室优秀医务工作者的待遇,或者直接设白衣天使奖,优秀医务工作者是否就会更多?医务工作是否就会更好?有了更多更好的医务成果,还用得着养“作家”瞎着眼睛来编?新闻记者和人民百姓的眼睛难道都瞎了?
很早以前就曾听到一个比喻,说宣传是什么的喉舌云云,因此根据人若没有喉咙和舌头不能发声,进而还不能活命的科学道理,医院没有宣传科也会成为聋哑和僵死的机构,这都不符合事物本身的原则和常规。但是,如果让喉咙和舌头的作用大过救死扶伤的双脚和双手,那就还不如让全院的医生和护士脱下白衣,统统上台去说快板儿,让奄奄一息的病人一听就纵身下床,自己到交费窗口去办理出院手续。
设身处地这么一想,我怀疑张晓荣小的时候也许并不是一个坏孩子,盖因以人才招他入院的前任院长一手把饭碗自己攥着,一手伸到他的面前要表扬稿,摆出一手交饭一手交货的生意人的架势。可怜这位人才十天写不出来一篇,然而肚子却五个小时就饿了,只好去偷王恒绩现成的《疯娘》,正如同人所谓的逼良为娼,医院本意养狗,养着养着转了基因,竟然养出一个贼来。不幸的是,按照利益与风险共存的原则,贼娃子吃肉之后也要挨打,终于便被失主一把抓住手颈子,为了逃跑,只好反咬一口,说对方偷了他的,其实自己做贼心虚,冷汗已经打湿身上的白大褂儿了。
再说张晓荣自身的悲剧,我看归根结底,在于没听鲁迅先生的临终劝告:“若无真才实学不要做空头的文学家……”身在医院,这个真才和实学还应与医院多少有一点儿瓜葛才好,譬如说打个青霉素,开个阿斯匹林,查辨一个病人的尿样与大便等等。一旦分析出了这条真谛,我便以好心奉劝这一类的人物,当不了文学家,当一个凭劳动吃饭的种粮家、养猪家也没什么可耻的,以投靠与自己本事风马牛不相及的某医院而挣得一口下作饭吃,忙时咬一咬人,闲时造一造假,不忙不闲时偷一偷别人写的《疯娘》,有朝那么一日诸事败露,被主子一脚踢出医院后门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到那时候,恐怕不仅是娘要气疯,身无所长的儿子本人也得气傻。
野 莽
微博上有一段百字奇闻,转发者众,有人还配以一颗哈哈大笑的黄色人头。说是某家医院的住院部,因住院人数次失窃,疑为鼓上蚤时迁一类人物逾墙而入,遂在院内豢养狼狗一条。孰料此院失窃依旧,隔日一位年轻时干过公安的老汉自己把案破了,窃者乃一长得文文静静的护士。
我也想笑,却哀大于乐,想哭又恨大于悲。正好去夏七月,老家市团委邀我还乡参加一项慈善活动,相逢者有文圈旧友,又告诉我奇事一桩。说是故地最近出了一个名叫张晓荣的“医生作家”,发表了一篇名叫《疯娘》的小说,被人揭发是抄袭武汉作家王恒绩的,张医生却石破天惊,反咬一口,称王作家抄袭了他。真相究竟是王抄张,还是张抄王,此事关乎本市同行的道德和声誉,大家恳请我给予关注。
几天后我回故地,将此事转告文联,请他们代为查证。不日结果出来,这位“医生作家”张晓荣者,其实非医,非护,也非竹溪人,只是因为听说此人会写,该医院前任院长求贤若渴地将其破格招去,安插在宣传科专职写作。具体任务是有了好事要写好,有了不好的事也要写好,有了医疗责任事故尤其要以笔为扭转乾坤的扳手,把被动和不利的局面扳成主动和有利,每年以发表文章的篇数为考核工作的指标。此人走马上任,果然了得,多年来吹牛造假,打击“医闹”,挽大厦既将倾屡建奇功。
文联替我找出刊登此人《疯娘》的杂志,只看百分之零点一,我就知道究竟是谁抄谁了。《疯娘》是几年前风靡网络的一个短篇小说,作者王恒绩时任武汉《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编辑,此作因影响巨大而被收入当年的全国优秀网络小说选,并被改编影视剧,达成版权贸易诸种,本人也一夕成名。张晓荣为何抄袭《疯娘》,有人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认为这篇小说写得酷毙,值得自己反复学习,并且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而当他手过一遍之后,竟然有些舍不得还给王恒绩了,觉得这一遍不能白过,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换上自己名字。
我则以为,精神分析学家的这个分析有些搞笑,换了在下我来分析,或许更能接近事物的本质。我的分析是,医院给他这个破格招收的专业作家压力太大,文章指标难以完成,写好事吧好事不多,把坏事写成好事吧又害怕遭到知情人的检举,出了医疗责任事故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庇护罪医诬蔑受害人及其家属,更是要担挨打的风险,怎么办呢,就只好抄。短篇小说《疯娘》的结尾,是那个疯子老娘为给上学的儿子摘桃而摔下山崖,假若在结尾后面再续个尾,疯娘被人发现抬到医院,打一针又活了过来,不就和这位抄袭者的赐饭单位挂上钩了么?这么一抄,在保住宣传科饭碗的同时,年终奖也有了。
说到奖,据我此次还乡调查得知,医院宣传科豢养的“作家”报酬和奖金,往往高于一般的医生和护士,情形相当于军队中在前线作战的将士,论功行赏时反不如一个打竹板儿的小文艺兵。职业性质使然,这些人又从无加班轮岗之说,让前者心里很是个疙瘩。由此便想,常听故地医疗卫生行业的头儿们叫苦连天,一说业务骨干频频要走,二说专业人才纷纷不来,个中缘由也不是一点没有。
我们还不妨做一个医学外的试验,把医院用于宣传科的“作家”的工资和奖金以及其他福利,用于改善各科室优秀医务工作者的待遇,或者直接设白衣天使奖,优秀医务工作者是否就会更多?医务工作是否就会更好?有了更多更好的医务成果,还用得着养“作家”瞎着眼睛来编?新闻记者和人民百姓的眼睛难道都瞎了?
很早以前就曾听到一个比喻,说宣传是什么的喉舌云云,因此根据人若没有喉咙和舌头不能发声,进而还不能活命的科学道理,医院没有宣传科也会成为聋哑和僵死的机构,这都不符合事物本身的原则和常规。但是,如果让喉咙和舌头的作用大过救死扶伤的双脚和双手,那就还不如让全院的医生和护士脱下白衣,统统上台去说快板儿,让奄奄一息的病人一听就纵身下床,自己到交费窗口去办理出院手续。
设身处地这么一想,我怀疑张晓荣小的时候也许并不是一个坏孩子,盖因以人才招他入院的前任院长一手把饭碗自己攥着,一手伸到他的面前要表扬稿,摆出一手交饭一手交货的生意人的架势。可怜这位人才十天写不出来一篇,然而肚子却五个小时就饿了,只好去偷王恒绩现成的《疯娘》,正如同人所谓的逼良为娼,医院本意养狗,养着养着转了基因,竟然养出一个贼来。不幸的是,按照利益与风险共存的原则,贼娃子吃肉之后也要挨打,终于便被失主一把抓住手颈子,为了逃跑,只好反咬一口,说对方偷了他的,其实自己做贼心虚,冷汗已经打湿身上的白大褂儿了。
再说张晓荣自身的悲剧,我看归根结底,在于没听鲁迅先生的临终劝告:“若无真才实学不要做空头的文学家……”身在医院,这个真才和实学还应与医院多少有一点儿瓜葛才好,譬如说打个青霉素,开个阿斯匹林,查辨一个病人的尿样与大便等等。一旦分析出了这条真谛,我便以好心奉劝这一类的人物,当不了文学家,当一个凭劳动吃饭的种粮家、养猪家也没什么可耻的,以投靠与自己本事风马牛不相及的某医院而挣得一口下作饭吃,忙时咬一咬人,闲时造一造假,不忙不闲时偷一偷别人写的《疯娘》,有朝那么一日诸事败露,被主子一脚踢出医院后门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到那时候,恐怕不仅是娘要气疯,身无所长的儿子本人也得气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