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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转载】从医院养狗说到张晓荣偷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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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养狗说到张晓荣偷娘
野 莽
微博上有一段百字奇闻,转发者众,有人还配以一颗哈哈大笑的黄色人头。说是某家医院的住院部,因住院人数次失窃,疑为鼓上蚤时迁一类人物逾墙而入,遂在院内豢养狼狗一条。孰料此院失窃依旧,隔日一位年轻时干过公安的老汉自己把案破了,窃者乃一长得文文静静的护士。
我也想笑,却哀大于乐,想哭又恨大于悲。正好去夏七月,老家市团委邀我还乡参加一项慈善活动,相逢者有文圈旧友,又告诉我奇事一桩。说是故地最近出了一个名叫张晓荣的“医生作家”,发表了一篇名叫《疯娘》的小说,被人揭发是抄袭武汉作家王恒绩的,张医生却石破天惊,反咬一口,称王作家抄袭了他。真相究竟是王抄张,还是张抄王,此事关乎本市同行的道德和声誉,大家恳请我给予关注。
几天后我回故地,将此事转告文联,请他们代为查证。不日结果出来,这位“医生作家”张晓荣者,其实非医,非护,也非竹溪人,只是因为听说此人会写,该医院前任院长求贤若渴地将其破格招去,安插在宣传科专职写作。具体任务是有了好事要写好,有了不好的事也要写好,有了医疗责任事故尤其要以笔为扭转乾坤的扳手,把被动和不利的局面扳成主动和有利,每年以发表文章的篇数为考核工作的指标。此人走马上任,果然了得,多年来吹牛造假,打击“医闹”,挽大厦既将倾屡建奇功。
文联替我找出刊登此人《疯娘》的杂志,只看百分之零点一,我就知道究竟是谁抄谁了。《疯娘》是几年前风靡网络的一个短篇小说,作者王恒绩时任武汉《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编辑,此作因影响巨大而被收入当年的全国优秀网络小说选,并被改编影视剧,达成版权贸易诸种,本人也一夕成名。张晓荣为何抄袭《疯娘》,有人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认为这篇小说写得酷毙,值得自己反复学习,并且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而当他手过一遍之后,竟然有些舍不得还给王恒绩了,觉得这一遍不能白过,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换上自己名字。
我则以为,精神分析学家的这个分析有些搞笑,换了在下我来分析,或许更能接近事物的本质。我的分析是,医院给他这个破格招收的专业作家压力太大,文章指标难以完成,写好事吧好事不多,把坏事写成好事吧又害怕遭到知情人的检举,出了医疗责任事故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庇护罪医诬蔑受害人及其家属,更是要担挨打的风险,怎么办呢,就只好抄。短篇小说《疯娘》的结尾,是那个疯子老娘为给上学的儿子摘桃而摔下山崖,假若在结尾后面再续个尾,疯娘被人发现抬到医院,打一针又活了过来,不就和这位抄袭者的赐饭单位挂上钩了么?这么一抄,在保住宣传科饭碗的同时,年终奖也有了。
说到奖,据我此次还乡调查得知,医院宣传科豢养的“作家”报酬和奖金,往往高于一般的医生和护士,情形相当于军队中在前线作战的将士,论功行赏时反不如一个打竹板儿的小文艺兵。职业性质使然,这些人又从无加班轮岗之说,让前者心里很是个疙瘩。由此便想,常听故地医疗卫生行业的头儿们叫苦连天,一说业务骨干频频要走,二说专业人才纷纷不来,个中缘由也不是一点没有。
我们还不妨做一个医学外的试验,把医院用于宣传科的“作家”的工资和奖金以及其他福利,用于改善各科室优秀医务工作者的待遇,或者直接设白衣天使奖,优秀医务工作者是否就会更多?医务工作是否就会更好?有了更多更好的医务成果,还用得着养“作家”瞎着眼睛来编?新闻记者和人民百姓的眼睛难道都瞎了?
很早以前就曾听到一个比喻,说宣传是什么的喉舌云云,因此根据人若没有喉咙和舌头不能发声,进而还不能活命的科学道理,医院没有宣传科也会成为聋哑和僵死的机构,这都不符合事物本身的原则和常规。但是,如果让喉咙和舌头的作用大过救死扶伤的双脚和双手,那就还不如让全院的医生和护士脱下白衣,统统上台去说快板儿,让奄奄一息的病人一听就纵身下床,自己到交费窗口去办理出院手续。
设身处地这么一想,我怀疑张晓荣小的时候也许并不是一个坏孩子,盖因以人才招他入院的前任院长一手把饭碗自己攥着,一手伸到他的面前要表扬稿,摆出一手交饭一手交货的生意人的架势。可怜这位人才十天写不出来一篇,然而肚子却五个小时就饿了,只好去偷王恒绩现成的《疯娘》,正如同人所谓的逼良为娼,医院本意养狗,养着养着转了基因,竟然养出一个贼来。不幸的是,按照利益与风险共存的原则,贼娃子吃肉之后也要挨打,终于便被失主一把抓住手颈子,为了逃跑,只好反咬一口,说对方偷了他的,其实自己做贼心虚,冷汗已经打湿身上的白大褂儿了。
再说张晓荣自身的悲剧,我看归根结底,在于没听鲁迅先生的临终劝告:“若无真才实学不要做空头的文学家……”身在医院,这个真才和实学还应与医院多少有一点儿瓜葛才好,譬如说打个青霉素,开个阿斯匹林,查辨一个病人的尿样与大便等等。一旦分析出了这条真谛,我便以好心奉劝这一类的人物,当不了文学家,当一个凭劳动吃饭的种粮家、养猪家也没什么可耻的,以投靠与自己本事风马牛不相及的某医院而挣得一口下作饭吃,忙时咬一咬人,闲时造一造假,不忙不闲时偷一偷别人写的《疯娘》,有朝那么一日诸事败露,被主子一脚踢出医院后门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到那时候,恐怕不仅是娘要气疯,身无所长的儿子本人也得气傻。


1楼2014-01-16 17:48回复
    到那时候,恐怕不仅是娘要气疯,身无所长的儿子本人也得气傻。


    2楼2014-01-1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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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是作者本人吗?还有本吧就那么几个帖子,都围绕着这个张什么的事再说,楼主在发这个是不是显得多余了?让这个帖子沉了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1-16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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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良知的网友,最爱此帖。


        5楼2014-01-17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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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爱读老乡野莽先生的文章。
          他嫉恶如仇。有知名人士评论他的文章,有鲁迅的风骨。


          6楼2014-01-1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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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要注明此文转自哪里,以防侵权。


            7楼2014-01-1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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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专顶好帖!


              8楼2014-01-1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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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荣要知错就改。


                9楼2014-01-1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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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4-01-19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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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帖子流传很广。


                    12楼2014-01-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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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十堰文学杂志及作家朋友:十堰市竹溪县作者张晓荣(竹溪县人民医院宣传科)因抄袭我市作家王恒绩的《疯娘》在县刊物《绿野》发表,被原作者追究批评,反说是自己作品投稿《爱情婚姻家庭》后为编辑(王)抄袭,如此卑劣品行严重伤害了十堰文坛的声誉,请大家警惕此人来稿,勿再受骗。此案我们将一追到底。——武汉作协通联部


                      13楼2014-01-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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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


                        14楼2014-01-2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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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张晓荣、李晓荣,与我们何干?我们做自己高兴的事,上自己喜欢的网。哪个擅自删帖,我就不上这个网,能奈我何?


                          15楼2014-01-2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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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溪县人民医院宣传科干事张晓荣,抄袭武汉作家王恒绩小说《疯娘》,发表在本县文联刊物《绿野》上,闹得满城风雨,连我们的《竹溪贴吧》、《文化竹溪吧》就不得安宁。我坚决同意《文化 竹溪吧》吧主的意见——现有的关于“张晓荣”的帖子保留;本吧以后请不要再发关于“张晓荣”的主题帖。
                            有的网友吃饱了撑的慌,天天讨论张晓荣偷爹、偷娘的事情。其实,张晓荣偷爹、偷娘与我们毫不相干。我这人有个特点——我行我素。他偷什么东西,我管不着。况且他偷的是爹或娘,我们更管不着。我只要我自己高兴就行!最后我声明:坚决拥护《文化竹溪吧》吧主“在深山老林里”的决定!


                            16楼2014-01-2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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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溪贴吧有野狗、疯狗、流浪狗;我们过年有时间,遛遛狗玩儿。


                              17楼2014-01-25 09:06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