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美人应该躲在珠帘后面,抬眉都应该静悄悄的。再比如说会写几句诗,先不管辞藻是否华丽,至少也得吟的出来。童真誉从小只是背,从来不写。她也不屑于写,那一街的官府小姐站的直直的,眼里全是傲慢。
会吟诗有什么用?你爹娘死了,你不一样就是多读了几本书的女孩?和别人又有什么区别?
凌霄头一次看到童真誉的时候,不敢置信这种时代还会有这么奇怪的女孩。别的女孩穿红裳,她穿的,也穿的;但她穿出来和别人不是一个样子。别人穿出来媚俗,她走出来的时候就淡然的像碧色的玉石。
明明红色是红色,为什么穿到她身上就是碧色了呢。她不拘小节,前段时间她给晚归的凌霄留话,墨水都在纸上晕开来了也不管,照常往池里一倒也就走了。
她和凌霄住在一起那么久,也没有传出什么明媒正娶的消息,街坊自然闲言碎语都能压脚跟。她一样连袖子都没甩,踏着大跨步像阵风似的走出来,手里端着凌霄刚用完的洗笔水。正好看见一个大户人家嘴巴又碎的疯婆从巷角里走出来,她也没行礼——照理她是应该的,但她连一个女子该有的莲步都没走,侧身一转泼了那人一身。
她泼完也懒得跟那个疯人废话,那人在她身后骂骂咧咧的,她听着不爽把那瓷碗都砸了过去。她也不管那是不是凌霄最喜欢的那个,这种事情在意来干嘛。
快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