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最低达到65元,320万人受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301元,达到2177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5%。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由308元、148元提高到351元、181元,惠及239万人。全年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3.59万套、基本建成21.82万套。 哦 1月19日山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