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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十堰文学杂志及作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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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十堰文学杂志及作家朋友:十堰市竹溪县作者张晓荣(竹溪县人民医院宣传科)因抄袭我市作家王恒绩的《疯娘》在县刊物《绿野》发表,被原作者追究批评,反说是自己作品投稿《爱情婚姻家庭》后为编辑(王)抄袭,如此卑劣品行严重伤害了十堰文坛的声誉,请大家警惕此人来稿,勿再受骗。此案我们将一追到底。——武汉作协通联部


1楼2014-01-19 18:40回复
    告十堰文学杂志及作家朋友:十堰市竹溪县作者张晓荣(竹溪县人民医院宣传科)因抄袭我市作家王恒绩的《疯娘》在县刊物《绿野》发表,被原作者追究批评,反说是自己作品投稿《爱情婚姻家庭》后为编辑(王)抄袭,如此卑劣品行严重伤害了十堰文坛的声誉,请大家警惕此人来稿,勿再受骗。此案我们将一追到底。——武汉作协通联部


    2楼2014-01-1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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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吧主不要删帖!


      3楼2014-01-19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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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


        4楼2014-01-2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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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分百滴支持!


          5楼2014-01-2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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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劳而获的张晓荣,麻烦惹大了。


            6楼2014-01-20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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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毫不犹豫滴支持楼主!


              7楼2014-01-2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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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条件,要支持!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支持!


                8楼2014-01-20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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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溪县人民医院宣传科干事张晓荣,抄袭武汉作家王恒绩小说《疯娘》,发表在本县文联刊物《绿野》上,闹得满城风雨,连我们的《竹溪贴吧》、《文化竹溪吧》就不得安宁。我坚决同意《文化竹溪吧》吧主的意见——现有的关于“张晓荣”的帖子保留;本吧以后请不要再发关于“张晓荣”的主题帖。
                  有的网友吃饱了撑的慌,天天讨论张晓荣偷爹、偷娘的事情。其实,张晓荣偷爹、偷娘与我们毫不相干。我这人有个特点——我行我素。他偷什么东西,我管不着。况且他偷的是爹或娘,我们更管不着。我只要我自己高兴就行!最后我声明:坚决拥护《文化竹溪吧》吧主“在深山老林里”的决定!


                  9楼2014-01-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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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荣永垂不朽!


                    12楼2014-01-24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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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溪贴吧有野狗、疯狗、流浪狗;我们过年有时间,遛遛狗玩儿。


                      13楼2014-01-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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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楼主!


                        14楼2014-01-2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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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新吧友!


                          15楼2014-01-2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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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就是胜利!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6楼2014-03-29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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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吧友,特别是竹溪籍的吧友们:
                              大家上午好!
                              本吧吧主在深山老林里,他为我们开创了《文化竹溪吧》这样一个平台,我们就要珍惜这个平台。小女子认为,我们应该群策群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为发扬光《大文化竹溪吧》而奋斗!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7楼2014-04-05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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