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补充公告
由于林口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人数没有达到1:5的招聘人数要求,为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现将林口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补充报名时间和招聘条件放宽,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上午8: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原林口县劳动局四楼大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一)特警大队文职人员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林口籍退役士兵;
3、具有林口县公安局管理的一年以上常住户口(2013年1月1日前至报名时一直为林口县公安局户籍);
4、男性,年龄2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两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体型匀称,按体重指数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必须在18-28范围之内;
6. 体能测试合格。
(二)其它岗位文职人员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具有林口县公安局管理的一年以上常住户口(含考入大专院校后由林口县公安局迁出的);
3、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按体重指数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必须在18-28范围之内;
5、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它招聘程序、职责、待遇及管理等项目不变。
本公告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林口县公开考试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政策咨询电话:3531998、8890156、8890157。
2014年1月24日
由于林口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人数没有达到1:5的招聘人数要求,为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现将林口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补充报名时间和招聘条件放宽,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上午8: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原林口县劳动局四楼大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一)特警大队文职人员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林口籍退役士兵;
3、具有林口县公安局管理的一年以上常住户口(2013年1月1日前至报名时一直为林口县公安局户籍);
4、男性,年龄2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两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体型匀称,按体重指数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必须在18-28范围之内;
6. 体能测试合格。
(二)其它岗位文职人员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具有林口县公安局管理的一年以上常住户口(含考入大专院校后由林口县公安局迁出的);
3、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按体重指数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必须在18-28范围之内;
5、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它招聘程序、职责、待遇及管理等项目不变。
本公告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林口县公开考试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政策咨询电话:3531998、8890156、8890157。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