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位曾经的炫迷在近期未经北京古谷苍韵公司与台湾炫音音乐公司的同意,擅自利用林志炫有关肖像名字作商业行为,已经涉嫌诈欺罪,在此公告,请各位业主商家及消费者勿上当,若有任何业主商家及消费者配合不实宣传等也形同触法,请小心注意。
炫音团队在此呼吁每位支持林志炫的知音朋友们,在做任何与林志炫有关之消费行为、观赏聆听行为、可能与林志炫本人直接或间接接触之行为时,请睁大眼睛并留意官方网站以及经过认证之微博上的公告,或是发信至官方网站或炫音音乐经纪团队询问。我们在能力范围之内,会尽快处理每位知音朋友的提问,请耐心等候回覆,以免轻易受骗上当。 有关林志炫一切相关活动讯息,请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谢谢。
炫音音乐、古谷苍韵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