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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们的道德觉醒——唐太宗纵囚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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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敬苍龙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3-21 23:00回复


    2楼2014-03-2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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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后人对于唐太宗的一片雷鸣的掌声中,仍然不乏有识者怀疑“唐太宗纵囚”一事其中必有猫腻儿,而且这其中最响亮的质疑的声音,就发自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史学家也即是作为《新唐书》总编辑之一的欧阳修。
      欧阳修曾作一篇短文《纵囚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疲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欧阳修觉得“唐太宗纵囚”一事很不近情理,一个仁人君子尚且很难为大义做到视死如归,而那些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是小人中的小人,顽劣之极,皇帝的宽厚恩德是不可能一朝就改变他们的本性的;不然“恩德”的唐太宗已经做了六年皇帝了,为什么当时全国还有那么多敢犯死罪的人呢?难道他们早没有受到过皇帝德政的感化吗?而事实上皇帝的“恩德”果然创造了奇迹——欧阳修于是怀疑这其中上下之间肯定有会意、有暗通,可能官员们已经向那些死刑犯们示意了太宗皇帝是个好名之人,不过做个样子出来,给天下人看看罢了。
      最后,欧阳修的政治主张是号召专制君主们要以“尧舜三王”为榜样,尊重“常法”、“常情”,不要搞一些“标新立异”、沽名钓誉的东西。


      5楼2014-03-21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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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唐太宗与死刑犯的“君子协定”
        据《资治通鉴》记载:“(唐贞观六年十二月)辛未,帝(指唐太宗李世民)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
        大意是说,公元632年12月22日(旧历)这一天,唐太宗为了体现自己作为国家最高责任人的高度负责精神,竟亲自过录监狱囚犯,见到一些按律应被处死的人,忽大起怜悯之心,于是便突发善心地决定放他们暂且回家与亲人团圆,并同他们约定明年秋季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回来就死。接着,皇帝又一并下令全国的死刑犯人都享受这个待遇,到了期限再一同赶至京城(明正典刑)。
        李世民这一招,可是前所未有的破天荒之举,甚至还显得有些惊世骇俗:他居然和一帮死刑犯搞起了君子协定,这是有谱儿的事儿吗?想来,应该不能不让当时他手下的那些官员们为此捏着一把汗吧。但既然是皇帝大发慈悲之心了,一来谁敢抗命说个“不”字,二来这也是成君之美嘛,于是大家就只有拭目以待了。
        然而,奇迹却真的发生了,《资治通鉴》如是说:“(贞观七年)九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也就是说,去年那些被暂时宽赦回家的全天下的死刑犯们,共计三百九十人,他们在没有任何人强迫或带领的情况下,都如期赶到皇帝的朝堂之上听候发落,其中没有一个人借回家之机逃亡。于是,李世民(念于他们大义未泯的诚信态度)就全部赦免了他们。


        6楼2014-03-2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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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4-03-2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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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4-03-2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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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死囚们的道德如何觉醒
              我国君主专制社会主要是以儒家政治伦理思想为根本指导方针的,因此儒家的“大同”、“太平”等治世思想,就是一个封建统治者最高的政治理想。
              《汉书·刑法志》中说: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言圣王承衰拨乱而起,被民以德教,变而化之,必世然后仁道成焉;至于善人,不入于室,然犹百年胜残去杀矣。此为国者之程式也。
              虽然这个没有杀戮、仁善为国的政治理想境界在唐朝以前从未真正达到过,但是它却成为了一种衡量政治治乱、效绩的标尺,鼓励和吸引着后人去为实现这一“治世”理想而去努力、奋斗,为此李世民就曾经这样说过:“善人为邦百年,然后胜残去杀。大乱之后,将求致化,宁可造次而望乎?”【9】。
              唐太宗父子都是非常笃信儒家治国思想的,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在唐初时,高祖李渊就命令在太学中立周公孔子庙。在唐太宗还在做秦王时,他就在自己的王府“开文学馆,召名儒十八人为学士,与议天下事”,“既即位,殿左置弘文馆,悉引内学士番宿更休;听朝之间,则与讨古今,道前王所以成败,或日昃夜艾,未尝少怠。贞观六年,诏罢周公祠,更以孔子为先圣,颜氏为先师,尽召天下敦师老德以为学官。数临幸观释菜,命祭酒博士讲论经义,赐以束帛。生能通一经者,得署吏……帝又雠正《五经》缪阙,颁天下示学者,与诸儒稡章句为义疏,俾久其传……二十一年,诏‘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宁二十一人,用其书,行其道,宜有以褒大之,自今并配享孔子庙廷’……”【10】
              显然还不止于这些,这其中尤以唐太宗命令当时的名儒孔颖达等人作《五经正义》,此举遂被后人视为儒教自两汉以来重又逐渐恢复统治思想地位的标志——至少大唐王朝的坚固根基是李世民打下的,它结束了三国两晋南北朝乃至隋朝四百多年间国家屡陷分裂、政权反复更迭的乱象。
              唐太宗李世民不但是一位出色的军事家,也是一个非常有抱负和能力的君主,他一生都在追求圣明之治,比如《贞观政要》中就记录了一些他的发言:“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为敝其耳目,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朕既在九重,不能尽见天下事,故布之卿等,以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可爱非君,可畏非民”(贞观六年),“朕观古来帝王,骄矜而取败者,不可胜数。不能远述古昔,至如晋武平吴、隋文伐陈已后,心逾骄奢,自矜诸己,臣下不复敢言,政道因兹弛紊。朕自平定突厥、破高丽已后,兼并铁勒,席卷沙漠,以为州县,夷狄远服,声教益广。朕恐怀骄矜,恒自抑折,日旰而食,坐以待晨。每思臣下有谠言直谏,可以施于政教者,当拭目以师友待之。如此,庶几于时康道泰尔”(贞观二十二年)。
              当然,一般来说开国之君都是很有进取之心的,明太祖朱元璋在这方面的表现也非常显眼。
              因此,综合以上种种情况,我们就可以看出,“唐太宗纵囚”事件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政治事件,也不单纯是太宗皇帝一时的心血来潮,在这整个事件的背后,实在牵涉了很多重大的甚至本质性的东西。而我们或许也正可从中揣度出一些唐太宗宽仁的政治举措——其对于天下人心的感化,这同时就更增加了唐太宗无比巨大的政治权威、道德权威,无形中它就形成了对于普通民众的一种强烈的精神感召!具体到那些死囚们身上,他们难免会觉得像唐太宗这样的仁者——不可欺也不能欺,更不忍欺!
              这样,我们再重新回过头来思考“纵囚”事件中的那些死刑犯们的心理时,也就有了一些值得且经得起推敲的东西了。
              首先,让我们看,这些所谓的死刑犯并不是什么绝对意义上的罪大恶极的“小人中的小人”(欧阳修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犯了形而上的毛病),他们本来也可能是一些朴实、顺从的良民;这样说,就是他们良心未泯。
              其次,他们在当时一定知晓唐太宗实行的那些深得人心的政治举措,而且作为他们自己也是深深地感同身受了一回,不管他们是否抱有一丝重新齐聚京城时被赦免的侥幸心理,起码他们已经先对太宗皇帝感恩戴德了——在他们的心底,他们一定知道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是死有余辜(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良心发现”);然而堂堂天子竟然还那么关心他们,体贴他们,对他们法外施恩,此时他们的内心也一定会被深深的触动——虽死而无撼。
              所以,最终已经道德觉醒的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来秋来就死”——这就是死囚们的道德选择。
              当然,怕连累家人实质上也是一种道德选择。不过,这忽而令人不能不想到发生在今天的那个抢劫犯的故事。
              印象中这个故事好象是发生在美国的事情:一个为生活所迫的抢劫犯拿枪当众劫持了一位妇女,可是就在这名劫持者与警察们紧张对峙的时候,突然这位本来怀有身孕的妇女因为受到惊吓而早产,眼看在这种情形下两个生命就要危在旦夕。可是,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那名劫持者却选择了道德——毅然将这位妇女放开并一路护送到了医院……
              不记得劫持者的结局是怎么样了,按照美国由陪审团来定罪的司法原则,这位良心未泯的抢劫犯很可能会被无罪开释,至少会被轻判。


              14楼2014-03-2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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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纵囚之举仅仅是“政治秀”吗
                欧阳修之后,又一位大史学家也对“纵囚”一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就是明末清初的大学者王夫之。
                王夫之在自己的《读通鉴论·卷二十》中分析道:“(唐太宗时)法令密而庐井定,民什伍以相保,宗族亲戚比闾而处,北不可以走胡,南不可以走粤,囚之纵者虽欲逋逸,抑谁为之渊薮者……太宗阴授其来归则赦之旨于有司,使密谕所纵之囚,交相隐以相饰,传之天下与来世,或惊为盛治,或诧为非常,皆其君民上下密用之机械所笼致而如拾者也。”
                王夫之的观点与欧阳修有些类似,不过他也强调了那些犯人想逃也无处可逃,想逃还会罪及家人。王夫之最后强调说:“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争夸者,必其诈也。”也就是他也认为“纵囚”一事有违常情、常理,其中一定有伪诈不实的地方。
                然而,尽管人们对于唐太宗李世民有着种种非难和怀疑【2】,尤其是他胁父弑兄的大逆不道之举更常为后人所诟病,可是,即使他的确是披着一副伪君子的面孔来行所谓“仁德”之事的,在其实质上,他也应该远远比那些口是心非、光说不练的专制帝王更值得我们的推崇和肯定。
                看人看本质、看人看行动,一个人不管他在事实上想了什么、承诺了什么,那都没有多少意义,他究竟做了什么、兑现了什么,才是真正可以体现他的人生本质、盖棺定论的决定因素。
                而且,据《新唐书·刑法志》中记载,当唐太宗即位后,鉴于“旧律令重”,也就是当时通行的传统刑法过于严苛,于是修改了其中的部分法律条文,使其变得尽量轻缓。后来,太宗还居然下令免除一部分人的死罪,而改为“断其右趾”,这样很多应该被杀的人就得以存活下来;而这时皇帝觉得,即使仅仅斩断一个人的脚趾也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他于是又对自己身边的侍臣说道:“前代不行肉刑久矣,今忽断人右趾,意甚不忍。”
                但是,当时的谏议大夫王珪却对他说:这已经是法外施恩了,不然犯法者就难以得到应有的惩戒。道理尽管是这样,可是太宗却仍然感叹道:“本以为宽,故行之。然每闻恻怆,不能忘怀。”也就是说他为不能改变这样一件矛盾、痛苦的事实而非常难过。
                即使李世民这真的只是作作政治秀,古往今来又有哪个皇帝秀得让人如此动情呢?假如一个人总是在秀,而且还付诸行动,那这样的“秀”又与不秀有何区别呢?
                还有,贞观元年时,唐太宗就曾对臣下们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指示当时的门下省:“如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录状奏闻。”就是说,即使依法应处死刑的人,但考虑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03-2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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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4-04-0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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