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杯自述
正戏:
我是一辆小金杯,别以为小金杯的存在就没有价值,五位数的车和八位数的相比,我不是靠价值尺度赢的,而是很多身价比我高同胞都没有我过得潇洒自在,别跟我说《速度与激情》里的那几位,那是艺术需要,我可是赢在走过无数风风雨雨和秀美壮丽。这些都归功于我的主人,他叫吴邪,一家古董店小老板。
我有幸在十来年前被他买了下来,那么多年的主仆情分十分坚固,不管是他收入平平还是家产颇多,他都没有喜新厌旧换新车,从这一点我可以看得出,这人恋旧还挺死脑筋,配上他原来天真无邪的眼神活脱脱就是个西湖迷途俏许仙,任人宰割小老板。当然,面对一般人我主人还是显得挺精明的,说白了就是有做生意的天赋,他在我身上拍着方向盘唬人的时候有条有理,下车商讨价格时表情诚恳,外行人被坑,不是,外行人心甘情愿买东西那还不是举重若轻。但碰上他三叔那样的老狐狸就完全不够玩儿了,也正是因为那位三叔的带领,主人越来越不着店,开始三天两头火急火燎往外跑,灰头土脸满身是伤的跑回来,我也不太懂,不过这段时间他也是交了几个好兄弟的。经常开着我晃去楼外楼搓一顿,有个胖子每次一上来我四只脚就得往下凹陷几厘米,也不知道是多久没动过,怎么可以这么重?!酒气熏天还嗓门大。不过最让我留意的是一个沉默不语的年轻人,他不怎么有情绪波动,整个人都很闷,靠在我身上有时就会睡着,其他时候就会透过我的眼睛看向外面,也亏得王盟经常帮我洗澡才有这么明镜般的视觉感受。
原来的主人大概就是这样的,为什么我会总说原来呢,因为前些年他有点变了。不再靠在我身上哼小调,不再带我去做客,而是带我往偏远的地方走,更多时候是在跑。一直有人在他身边徘徊,但我不知道是谁,对方隐藏的很深,主人却还是发现了潜在的危险。可我有点不想让他发现,因为我再也看不见最初看见他的那种眼神了,取而代之的是逐渐加深的默然。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一个叫做墨脱的地方,雪山连绵不绝,他在寒风中把我交给了店里的伙计。我感觉得到那个小伙计在发抖,他摸着方向盘的手在不住的颤动,我甚至觉得肠子里的油要冻住了,钢筋的骨骼也要打结了。他走了,消失在山口。
说真的,我宁愿做辆普普通通的小金杯,我不需要那么帅经历那么多博弈和对抗,这样,也许他就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小老板。即使我知道无法回到过去,我还是这样希望,在车库里响了两声,对着西南方向,我希望他可以听见,我觉得他一定会回来,冲破漫山风雪。
既然成为了一辆阅历丰富的小金杯,对于未来,我别无选择——等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