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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by:花喇子模信使&只为追铊


IP属地:北京1楼2014-05-17 18:25回复
    孙上传照片这一举动的实际后果,是QT器这个“谎言”在不到 24小时内就被网友识破,而孙在其后第三天就发表了致歉声明。这么短的时间,完全达不到你所说让北警“保持沉默”的效果。如果孙确有你所说的企图,她完全可以不上传照片,或者过个十天半个月再上传,让这个谎言多生存一段时间。而事实上她没有这么做。这就证明,窃听器事件对于孙而言是一个真正的乌龙,她在发表声明之时,确实将这个普通的音乐杯误以为是QT器。
    孙的这个乌龙当然令人诧异。从心理学层面分析,一个素来谨慎的人,只有在极度自信的前提下,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我认为,孙的这个自信,极有可能和贝一样,来自于一个她所信任的内部消息渠道,从而使得她对家中发现QT器产生强烈的心理预期。
    而那个所谓的客人,应该是孙杜撰出来的。因为一个真正懂行的人,不会犯这种错误。一个不懂行或者似懂非懂的,也不会做客之时,对主人家发现QT器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妄下结论。况且他出现的时间和场景,都太过于巧合了,这个故事没有丝毫的可信度。
    声明中所有关于北警的叙述,首先是为了佐证自己的清白,但明显可以读出孙对北警的不满和不屑。这个杯子首先也是为了洗白,但也直接产生了对北警的打脸效果。更何况,在长达三年时间内,她未就此同北警私下沟通,而是一举在网络上揭露,在我看来,这就意味着挑衅。
    所以,整篇声明,孙对北警是充满敌意的。如果孙自认为有重大把柄握在北警手中,即使她们之间有着牢不可破的攻守同盟,至少,在措辞上,特别是在窃听器的处理上,她可以换一种相对不会激怒对方的方式。所以,我认为,声明发表之时,至少在孙看来,北警即便被激怒,也无所谓。
    的确是至少打开了一个,据孙自己说,另一个也打开了,不过图上看不出来。
    不过这不是我关注的重点。
    我关注的是,上传如此清晰的图片,必然会被专业人士秒杀。所以拉北警下水的设想是不合理的。
    别的任何关于孙有意为之的解释,在我看来也没有说服力。因为,事实上,这个杯子被拆穿后,除了给几乎所有人留下孙伪造事实取信网友的印象外,没有对孙的洗白产生任何正面的效果。
    只有乌龙是合理解释。
    而乌龙是否仅仅是孙杯弓蛇影的结果?有可能,但是可能性很低。因为如果是乌龙,孙就没有必要在发现“窃听器”时间上造假。据她自述,“窃听器”被发现于2002年。而这个图拍摄于2005年。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她有充裕的时间和条件请教专业人士,但却没有这么做。最合理的解释是,她认为没有必要这么做。原因,极有可能是我上面的结论。
    提审无法说明北警手中有关键证据,提审的结果才是重点。问题是,如果97年提审,孙就已然全盘招供,所有的窃听,无论是事实存在的,还是孙脑中想象的,都无任何必要。为何孙还会在2002年对这个窃听器如此敏感?
    我承认,人的心理活动是复杂的,孙与北警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很难准确把握,仅仅用这篇声明和这个窃听器来解读孙心目中的证据强度,确实不够有力。我只是综合贝的言论,给出另一个思考的方向。我也非常希望自己的这个判断是过度想象。说到底,深究这个问题的意义不大,公开案卷和重启侦查才是当务之急。


    IP属地:北京4楼2014-05-1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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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特别注意这一段:
      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孙维采取了第一次突审。此前,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1996年,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提及“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且“这件事情很敏感”。
      如文中所述“在侦查实践中,投毒案是最难破获的案件之一,因为投毒人都是秘密进行的,没有目击证人。因此,如果行为人自己拒不承认,又没有直接证据,就很难侦破”。
      从道理上讲,这句话是理性的——但这只是对投毒这类案件合理,却不一定适合令案这个特殊的个案。
      作为山西门户新闻媒体的披露,这上面一系列事实的准确性可以被确定。
      北警被引用的话(当然,有可能是家属在后续采访中的原话,不一定是北警工作人员的原话,而是大意)透露着很多玄机。
      前面楼层中说过,身处帝都、天子脚下的北警,在处理这样一件特殊事件过程中,不可能没有高度的zz敏感性——如果不具备这样的头脑和素质,其负责人早就可以下课了
      在此案中,由于洗漱用品丢失,直接物证极有可能灭失,但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投毒者,在一个互联网不发达年代,想搜集犯罪资料做到天衣无缝基本不可能。北警极有可能通过其它途径、渠道、分析等锁定嫌疑人。
      这就是95年“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由来
      但也别小看这样一条模模糊糊的信息,没有相关高层的暗示或明示,没有负责人的沟通、请示,没有对具体办案人员的指示,这样的信息不可能轻易透露!
      96年,时隔一年后,李慕成又再度告知“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
      其中有对象明显是锁定了嫌疑人
      后一句,则是表明了:经过一系列请示、批准;短兵相接又是什么意思?可能是利益方的博弈,也可能是进入了更具体的线索追踪
      从后一句也可以分析到,明确“对象”是更早之前的事情,因为要给“上面批准”留一定时间
      96年2月十四处说难度很大,仍在努力,既有可能指追寻铁证的难度,也有可能指来自司法以外的难度
      97年2月校方薛芳渝教授(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此人)表明校方将配合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一直没有下文。
      从这里也能看出,警方不仅有了一定进展,并且上面也有了透松迹象,所以已经和校方开始了沟通;校方应该已经从警方得到了一些信息,所以决心配合。
      同时,能通知家属,注意是天子脚下的北警与名满天下的清华,做出这个决定,无论是背后的博弈,还是案件,都应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个人觉得,应该是博弈取得进展的因素更大
      但是因为没有下文,只能说有所透松——双方还在角力博弈过程
      如果结合97年4月的第一次突审,极有可能就是“这个没有了的下文”。
      但与前面稍有不同的是,个人以为,这次突审倒有可能是单方的一招险棋,或者是重压之下,不得以而为之的——但如果北警没有一定有力证据,时隔两年之后,他敢这样做吗?
      此时,前面那位教授分析的:投毒案极难侦破,反倒成了北警手握证据的佐证了
      此时正处于孙某毕业前夕,从以往的资料,朱家也从一定渠道施加压力——并且此时已经知悉了警方锁定的嫌疑人(否则不会在此时)。
      突审后,很快招致反弹——这就是我说险棋的缘故,博弈的另一方行动鸟。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但是这次突审,极有可能又获得了很多有利的口供
      再回过头想,北警其实早握有证据,但是苦于博弈未果,不敢妄自行动
      在苦苦等待2年后的97年4月,才寻到了一次良机印证
      不过,极有可能有关人士为此次险棋付出了代价,此为题外话不表
      再到98年,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三长会议召开并办结,办结后也没有通知家属
      为什么呢?
      我们还可以做一点延伸阅读——悬案从结,还是悬案从挂?有心人可以度娘
      朱家虽是书香门第,但也有一定的背景,不至于投诉无门!
      悬案从结还是从挂,多数还是因为怪胎的命案必破、破案率等造成,它可以作用于侦破的整体,但同样不会作用于如此敏感的案件——朱家也有人。所以说三长从这个角度办结基本不可能
      这样的案件,即便博弈还在进行,为什么不挂呢?挂到20年就完了
      说明背后的博弈已经有了结果——而不是案件没有证据
      如果我没有记错,令令外祖也是高法资深人士,如果没有证据,确属悬案,把他邀请进来,晓之以理并披露案卷,也比办结后秘而不宣好得多!
      三长会议过程究竟如何,外人无从得知,也不便乱猜
      但是,综合以上一系列的个人猜测,我倒对北警手握的东西颇有信心
      我一直有个思路,分析一个人的心理状态不靠谱,人有时很多行为难以解释,比如药八刀的激情杀人,他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是分析一个机构的行为则相对可靠得多,一个机构不可能贸然行动,换句话说,他的很多行为甚至一举一动都会透露出很多信息


      IP属地:北京6楼2014-05-1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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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要承认,你上面这串分析,内在逻辑连贯一致,脉络整体清晰,你从“令案已经取得有力证据”的视角出发,解读北警的行动和言论,整个过程颇为合理通顺。
        但我也注意到你所使用的一个词语——猜测。实质上,上述这些仅仅是你对令案的解读,而非论证。在你的整个分析过程中,在我看来,无法提炼出任何一个关键点,可以有力地逆推令案已经取得有力证据。这就导致一个问题,如果我以“令案形成证据链,但没有获取关键性证据”代入你的分析过程,同样可以自圆其说。
        比如北警的发言,事实上都是些模糊性语句。什么是“调查过程已有一定结论”?有充分证据表明孙投毒可以是结论,孙有重大嫌疑但苦无关键证据,也可以是结论。什么是“窗户纸”?这是个口语化极强的用词,我们每一个从外围观看令案的网友,即便从简单的事实逻辑出发,在不掌握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也都可以认为令案只剩一层窗户纸。
        再如, 97年突审,你可以认为北警是在有充分把握之后的一次行动,我同样也可以解读为北警在苦无关键证据的状况下,迫于朱家方面压力且鉴于孙即将毕业,不得已的冒险一搏。而你认为此次突审取得有利证据,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一厢情愿,因为你无法对此做出证明。
        又如,98年案件办结。我承认这必然是博弈的结果。但是博弈的焦点是什么,恐无法确定。如果此时令案证据充足,孙方当然需要博弈。但即便证据不足,也还存在继续侦查破获案件的极大可能,此时施加压力迫使侦查终止,不也是孙方的一个胜利?
        你认为天子脚下,敏感案件,北警对此案的处置必然是审慎的,这我赞同。但你我周知,令案存在重大博弈,既然是博弈,就足以从方方面面扭曲侦查的整个过程。北警既处在孙、朱两方的双重压力之下,忽左忽右,忽东忽西,不足为奇。一线办案人员,上层决策人员,内部知情人员,恐怕也非铁板一块。他们对于此案的看法、做法,所存在的分歧,都有可能体现在具体的办案过程和对外的信息披露之中。否则你如何看待王补的所作所为?
        综上,我个人认为,分析北警的作为和言论,的确是观察令案证据的一个角度。但正是由于各方博弈足以扭曲令案的侦查过程,而我们无法确知这种施加于令案的外力起于何时,作用于何处,单纯由此出发解读令案,的确存在误读的可能。作为我个人,更倾向于把孙本人的表现和接近令案的知情人如贝的言论,作为观察视角。但说到底,和你一样,也是猜测,和一种既无法有力论证,也无法彻底否定的可能。
        不过,我所谓令案没有关键证据的假说,也还存在一个命门那就是盗窃案。如果说在盗窃案发生之后,北警仍未掌握令案关键证据,也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案子与孙无关,二是案子没有侦破。但这两个假设确实都很难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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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补的行为也是一个辅证。还记得朱父在接受采访时,坦诚王补等私下给过他一些资料,但是现在时候不到,不能公开。吴老那么谨慎的人,为什么面对镜头抛出这个呢?当时侦查的最糟糕的结果,是嫌疑人已经被锁死,苦于缺乏直接证据;理想结果是,证据也有,但是受阻于其它因素。
        吴老不能公开,估计也是投鼠忌器。器,就是令令。鱼死网破的结果他不敢拼,拼了就没有后路了。有些底牌,时候不到,你掀了也没用,消息不出十步之内就遭封杀。还不如核武器一般,不放最好。时机者,天时也。看天什么时候变,天不变,伸冤则不能,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与令令相守终老。
        扯远了,吴老公开这个话题,是要震慑某些人吧?他大概也是确信已经有相当的证据,而这个确信则不是靠猜的,有一定资料支撑。他甩这个后不久,令令入院的事情历经坎坷,最后还是办成了,有没有这个话题的功用,难说。


        IP属地:北京7楼2014-05-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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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干戈正汹涌
          俺个人认为,指证孙维的证据应该是充分的,至少可以把孙维送上法庭,至于有没有充足的证据把孙维送进监狱,俺觉得也是有的,至少应该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不然无法解释孙维不敢面见媒体为自己辩护和不敢呼吁案卷公开等行为。
          孙维那个憋足的窃听闹剧应该是有心为之,是为了表明自己和北警立场上的对立,让别人误以为北警对孙维的调查是尽心尽力的,但又确实没有证据表明孙维是凶手,从而达到间接洗白自己的目的。
          孙维在发贴纲要中说北警愚蠢是其内心的真实表达,应该是对北警的一种抱怨,确切的说是对当中某些人的抱怨,是某些人可能对孙维等有过帮其洗白的承诺,因洗白的效果不甚理想而让孙维心生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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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窃听器不可能有意为之,前面已有论证。
          问题是我的假设现在遇到了盗窃案这道坎。我很难接受盗窃案与孙无关或未能侦破。你帮我琢磨琢磨,如无合理解释,我的猜想就不攻自破了
          《孙维声明》的发表,本身就是一个重大失误。如果孙的父母参与了这个过程,只能说这一家子的智商都高不到哪里去。另外你也不要忽略了,孙这种能够二次投毒的人的心理特征,就是俗话说的“有老主意”,她未必事事同家人商议,窃听器也有可能如此。
          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孙主动上传照片,这一举动使得任何借窃听器把水搅浑的企图都达不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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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我从窃听器有意为之的假设出发,论证到后面合理;你从不是有意为之的假设出发,论证到后面也能说得过去——但是这都有循环论证的嫌疑,并不能否定对方观点的合理性。
          听器的照片有,能看到电池,电池的续航能力有限,而短期窃听极难达到任何效果,这个是能想到的。孙看到这个,如果真相信了,她不可能不和家人商量这个事情,她做贼心虚,她的家人难道也在长达几年中对此深信不疑?
          窃听器一事,你忽略了时间。长达几年的时间,她怎么可能闷在心里不给家人说?如果出于什么考虑不给家人说,又怎么可能在网上说?还有,孙父是坦诚了此账号确为孙,不是他人托孙的名写的——假如是孙率性而为,他来擦屁股,也必然会研读网上走势
          别怀疑他们的智商……他们如果捅了大篓子,背后曾经帮他们出力的人必然也会看到,发现苗头也会制止他们。窃听器一事,还真不像一个真正的破绽
          时隔一天上传照片,正是怕事情搞大。要的效果就是,“我缺乏常识,自摆了乌龙”,既把北警拖下水,让他不要吭声,同时又不至于把他逼急,火候问题——你我的差异,有点类似无罪认定还是有罪认定,但还是那句话,从逻辑上,都有点循环论证的意味,谁都无法否定另一种可能


          IP属地:北京8楼2014-05-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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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6-03-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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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4-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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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贴!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6-05-0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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