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苦笑着看看自己现在的扮相:一身洗的泛白的蓝布衣,上面还打了几个补丁,些微散乱的发髻,和满脸土灰看不清本色的面孔,典型的落魄人士。长长的旧布衫遮住了我的女性特征,脸上的面容又看不清,远远一望,我就像是个穷困潦倒的书生。可笑我怀里还揣着几十张千两银票,但却只敢以这种面目出现在人群中。而我身上这套衣服,还是我花了三文钱从城边张老书生家里买来的。
我不敢再回小楼里,只好在小楼的附近徘徊,每日靠吃大饼馒头度日。而我包里的碎银子也越来越少,怀里的银票不敢乱用,只能委屈自己夜夜露宿街头了。呵呵……想想也挺可笑的,花满楼告诫我白天不要乱出屋,结果我现在天天在外面游走,他让我晚上早早睡觉,而我现在却要每晚走到夜深,捡那些叫化子剩下的地方过夜。觉得我的行动很奇怪吗?我不是小女生,所以不敢幻想。我承认,只是小楼的一夜大火,就已经将我吓怕了。每次回想起那场大火,冷汗都会从背后冒出,因为那晚的我实在是走狗运了。首先,那些放火烧楼的人,居然没有上楼检查小楼里是否还有人存在,这是他们的疏忽,但也确实是我的运气,让我捡回了一命。其次,那个水缸没有从二楼摔下去,这个绝对是我的白痴,藏在水缸里我确实不会被烧死,可是水缸在二楼,大火烧到一定程度,二楼就没了,可那个缸却夹在角落梁上,这是绝对的运气才能碰到的事。如果水缸没有被夹住的话,那么它掉下二楼,不是我被摔死,就是被火烧死。好运让我免去了第二次的死亡。 一夜里,我在死亡边缘游走了两次,最让我无法忍受的却是自己的疏忽。弱者败于强者,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所以如果我被人杀了,我无怨悔。但若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或思虑不周全而死,那才是让人最郁闷的。所以,我不敢再掉以轻心,扮作落魄之人,可以麻痹所有人的视线,而不敢用银票,则是因财不可露白的道理。暂时苦一点没问题,只要花满楼回来就一切都好办了。可笑我一心只等花满楼回来,却没有想过,原来不知不觉,自己就已经开始依赖花满楼了。
我在小镇里又逛荡了半个月,几乎全街的人都知道这里有一个无家可归的外来人。呃……当落魄人士也没什么不好的,除了你要忍受正常人的白眼,卖馒头的不屑,周围叫化子的嘲笑和欺负,还有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寒风灌肚外,也就没什么了。而且,我又是绝对的低调,这半个月里,只被城南的所有叫化子联手教训了一顿,也就是传说中的下马威,告诉我,这是他们的地盘;之后又被隔街的王狗子和他的同伴连着抢了我三次的馒头。私底下以为,小说就是小说,连流氓地痞的名字都起的这么专业,王狗子,多么符合路人甲的名字啊!就这样我一边超级阿Q精神,一边兢兢业业的数日子等花满楼回来。没想到,我都牺牲这么大了,可麻烦,该来还是来了!
这天,我刚刚回去看了一眼小楼,仍是没有任何动静,不由有些失望。慢慢的走在巷子里,普通人家的人见到我都和避老鼠似的纷纷绕道而行。我有些头痛,不知何时花满楼才能回来,又有些害怕自己是否错过了与花满楼的会面,其实他已经回来过,没有看到我,便又走了。正闷闷的想着,突然,一个人发了疯似的从我身边跑了过去,还把我撞了一个趔趄。
“哎~”我晃了晃,这才站稳了身子,有些诧异的望着那个已经快不见影了的背影。咦?那个不是总欺负我的隔街的王狗子吗?他怎么跑这边来了?我莫名其妙的耸了耸肩,下意识的拂了拂被撞的地方。眼角余光却扫到了一件东西。
嗯??我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东西,拿在手心中一看,不由一怔,是块玉佩!我对于玉的研究并不多,但是也一眼看出了这块玉应该是块好玉。因为只凭它的玉质流感就可以感觉出一股灵气,还有晶莹的光泽,滑腻冰凉的手感,都显示着它的不凡。这块玉被雕成了龙凤呈祥的吉案,配着大黄的络子,看样子应该是挂在腰间的。
我拿着玉佩,不由开始发怔,这是谁掉的?据我所知,在这个镇里,好像并没有特别富有的人。如果真的有的话,那也是花满楼一家。我叹了口气,想到了刚刚王狗子那狂奔的模样,不会是他掉的吧?我盯着手里的玉,愈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个王狗子本身就是偷鸡摸狗的鼠辈,他偷了东西,在逃跑的时候,掉下赃物也属正常。那我该怎么办?把玉还给他?呸!呸!玉又不是他的,还他作什么?而且,这玉质地如此不凡,肯定属于非常之人所有,王狗子这回怕是偷错人了……我叹息着摇了摇头,却是猛然身子一僵,拿着玉苦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