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大明人民对礼教较为开明。五四时期批判吃人的礼教,也即所谓在礼教的约束下,妇女只要有稍微违背礼法,就可能遭受羞辱,甚至被剥夺性命。鲁迅的小说《祝福》中就描绘了祥林嫂因为嫁了两个丈夫,就遭受种种歧视,以至最后悲惨死去。可实际上,这种现象真是中国文化正常发展的结果吗?明朝的情形是什么样的?稍微看一些明人的记载以及当时通俗小说中所描绘的情形明人谢肇制在《五杂俎》中说“‘父一而已,人尽夫也’,此语虽得罪于名教,亦格言也。父子之恩,有生以来不可以移易者也。委禽从人,原无定主。不但夫择妇,妇也择夫也。谓之人尽夫,亦可也”人尽可夫,在现在看来也是一句骂人的话,但在谢肇制的解释下,这句话却被赋予了一定程度上婚姻恋爱选择自圌由的意味,也就是男人固然可以选择自己老婆,妇女也可以选择自己丈夫。既然可以选择,那范围当然就大了,只要是个人,当然至少应该是没有血缘关系男人,都可以是丈夫。所以谓之人尽夫,亦可也五杂俎还有一段话是说“即今国家律令严于不孝不忠,而妇再适者无禁焉。淫者,罪止于杖而已,岂非以人情哉?抑亦厚望于士君子,而薄责于妇人女子也?”也就是按照大明法律,并不禁止妇女改嫁,对通奸的行为,处罚也很轻微。当时的普通百姓又如何呢?大家不妨看看明人编写的《三言二拍》,《喻世明言》里的第一个故事《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蒋兴哥的老婆王三巧在丈夫外出经商时,和别人勾搭成奸,蒋兴哥回来得知,并没有因此对王三巧如何打骂吵闹,相反只是自己伤心之余,写了休书,听凭王三巧改嫁。王三巧的父母也没有怎么责怪她,反而安慰她说“恁般容貌,怕没人要你?少不得别选良姻,图个下半世受用。你且放心过日子去,休得愁闷”王三巧真改嫁的时候,蒋兴哥不忘旧情还把十六个箱笼当陪嫁送给她。甚至后来两人因为不忘旧情还破镜重圆。说句实话这里不但看不到什么礼教吃人,而且当事人的态度似乎比现代人还开通。现在如果丈夫发现老婆在外偷情,那还不视为奇耻大辱?勃然大怒,恩断义绝,夫妻彼此视为仇敌估计是少不了的。就算离婚,恐怕也要为争夺财产闹得鸡飞狗跳。再看《警世通言》的第三十五卷《况太守断死孩儿》,讲的是大明宣德年间,一个丘姓人家,丘元吉,娶妻邵氏,夫妻两人非常相爱,丘元吉不幸病死,邵氏非常哀痛,发誓终身守结果怎么样?男方和女方的亲属,是看见她要守寡,非常高兴,大力怂恿吗?恰恰相反!非但不鼓励不支持,反而轮番上来劝说她不要守寡,“父母家因其年少,去后日长,劝他改嫁。叔公丘大胜,也叫阿妈来委曲譬喻他几番。那邵氏心如铁石,全不转移。……众人见他主意坚执,谁敢再去强他。自古云:‘呷得三斗醋,做得孤孀妇。’孤孀不是好守的。替邵氏从长计较,到不如明明改个丈夫,虽做不得上等之人,还不失为中等,不到得后来出丑。正是:作事必须踏实地,为人切莫务虚名。!”从这个描写来看,原来在大明,亲属对守寡的态度是不支持的。作者的态度,也分明是不支持寡妇守节的,所以才说“替邵氏从长计较,到不如明明改个丈夫”再比如《初刻拍案惊奇》的第六卷中说贾秀才的老婆巫氏,被人用药迷昏后奸圌污,贾秀才得知以后,是因此对老婆嫌弃吗?恰恰相反,反而安慰她说“不要短见,此非娘子自肯失身。这是所遭不幸,娘子立志自明。今若轻身一死,有许多不便。”后来贾秀才夫妻两人合谋设计报仇成功,“那巫娘子见贾秀才干事决断,贾秀才见巫娘子立志坚贞,越相敬重”。这也是妇女尽管失身,但其亲人丈夫非但没有因此心生嫌弃,反而“越相敬重”的例子。再如凌蒙初在《二刻拍案惊奇》第34卷中说“男女大欲,彼此一般”一长段议论也可以看出明人在男女问题上通情达理的态度了,远不是后人所污蔑的那种森严苛酷。
从大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所谓礼教杀人,决非本来中国文化按照自身逻辑正常发展下呈现的面目。《警世通言》《喻世明言》《警世恒言》的作者冯梦龙是以年迈之身抗清战死的!